吴晓琛
摘 要:2009年12月,经市北区人民政府第六次政府常务会议批准,2010年我区92家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将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0年5月12日,市北区第一笔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残联支付给青岛广济心理医院的83473.81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顺利支付到收款单位。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制度 探讨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1(a)-0246-01
根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区先将“政府采购支出”、“项目支出”、“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等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资金范围,再逐步实现将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自从该制度被实施以来,财政资金的拨付率和规范化运作程度得以有效的提高,这样一来,预算单位可以更加便利的用款,财政资金支付过程更加透明,支付也更加的快捷,解决了财政性资金节流、挤占、挪用等问题。下面结合我区实际运行情况就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探讨如下。
1 我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亮点
1.1 解决了财政资金的分散存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实现了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预算单位形成的结余只体现单位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中的用款计划指标结余中,而实际资金结余仍存放于国库集中支付专用帐户。
1.2 增强了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
以往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预算单位账户之后,对于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进度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只是在事后进行监督核查,易导致执行和预算两步走情况。改制后财政部门随时掌握拨付的预算款项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1.3 加快了预算执行信息反馈速度
实行改革后财政部门获取预算支出信息不再需要通过部门单位层层汇总,而是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直接获取,为预算执行分析提供了准确、及时的信息。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支,而预算单位是先将财政资金存放到自己账户上,再根据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发生相关支出,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性。使财政总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能实际反映财政资金的支出数,而且两者差距较大,给财政预算编制等工作造成资金上的浪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1.4 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的支付效率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原来分散在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上的结余资金全部存放在国库,可以由财政统一调控,有效地遏制单位开支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力紧张的矛盾。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对各预算单位来说,预算单位直接在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中录入支付信息,通过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大大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使财政部门可以有计划地组织资金、调剂资金,提高财政调控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2 我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部门预算的编制和管理不够科学规范
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和前提。因此部门预算是否科学规范将直接影响到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目前,我区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编制存在的问题如下。
(1)财会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使预算编制、批复、执行、评价各环节脱节。(2)预算项目不细,编制粗糙,随意性大,导致预算约束不大。(3)预算单位内部预算指标分解批复不合理,导致内部各部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影响部门职责的履行和资金使用效率。
2.2 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的支付面广、量大,只有建立统一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国库管理、支付系统和银行资金清算系统数据网络共享平台,才能保障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高效、快捷。但目前我区支付系统的数据无法和其他相关部门共享共通,即使是财政部门内部各科室之间也不能实现信息共享。
2.3 收支活动不透明,缺乏全过程有效监督
目前我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的各监督部门之间职责分工还不明确,监督体系尚未形成,重复和分散设置导致财政资金收支流经环节过多,资金使用混乱,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现行财政监督机制是事后监督,只能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难以对支出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督与控制。预算资金一旦拨付给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实际上就脱离了财政的监督,各种形式的克扣、挤占、挪用现象就无法控制。
3 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3.1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既是与国际通行做法的接轨也是预算执行制度的创新是一项“财政的革命”。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培训、宣传使大家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使改革实施工作更加顺畅。加强预算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纠正各种错误观点,让预算单位明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只是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变革,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批权、使用权、核算权均不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在制度上建立一种更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并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预算单位从一把手到基层的所有人员,都要提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
3.2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按照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编制部门综合预算,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的基础上。第一,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努力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专项资金应力求细化到具体项目。只要单位预算和年初预算得以细化,并且单位用款计划编制准确,集中支付技能正常进行,改革便可以顺利实现。第二,在部门预算执行环节,预算的刚性约束必须得到强化,一经批复,严格执行,不随意进行调整。一方面应在集中支付环节强化预算执行,防止随意调整预算;另一方面建立合理、规范的预算调节机制,赋予部门和单位一定的预算调节权。
3.3 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
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收入管理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
3.4 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国库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国库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以此来建立并完善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 黄耀军.正确认识和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J].四川财政,2000(8):32-33.
[2] 高秀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简介[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