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
摘要:我省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落后,农民的资金需求远远不能得到满足,实践证明,小额信贷在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小额信贷在云南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实践为例,分析我省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路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云南省;农村小额信贷;发展
一、云南省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城乡差距还很大,小额信贷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长久以来,农村经济发展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要摆脱贫困,农户必须获得资金的支持,但商业贷款很难对农户提供信贷支持,小额信贷就成为支持农村信贷的重要方面,它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户的贷款问题。
(一)小额信贷缓解了生产性贷款的约束
在很长一段时期,能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向农户提供资金支持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而在国家扶贫政策的指引下,小额信贷发展起来了,并能较好的满足农户生产性贷款的需求,如贷款的对象更宽了,资金的使用范围更广了,这对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使得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更加具体了。
(二)信贷需求满足程度较高
小额信贷具有贷款额度小,分期付款的特征。特别是短期的小额贷款有利于资金的循环滚动使用,能大大地降低信贷风险。小额信贷机构短期内收回本金后可以重新贷给该穷人或其他穷人,实现资金的连续运用,促进借款者持续发展,防止他们脱贫后返贫。农村经济的发展最欠缺的就是资金,也很少有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因此,农户要从商业银行那里获得一般的商业贷款是非常困难的,小额信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它的出现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使农户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探索出了一些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机制。
(三)健全的服务体系
小额信贷企业机制灵活、交易成本低、市场信息畅通,不仅拓宽了农村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农村金融市场中来,对于现有金融机构的农村信贷进行了补充,促使其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此外,近几年,小额信贷机构通过公开招聘、从业人员培训等形式,在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上都提高了很多,从业人员将更好的把相关信贷政策向农户进行传达,对于存进金融机构与农户的联系方面是非常有效的。农户对小额信贷更加了解,解决了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建立与农户公平交易的平台,业务更加的深入农民这个群体中,克服了“一对一”服务造成的高成本低效益,整合农户贷款需求分散的特性,实现自动化交易,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二、云南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外部监管环境有待提升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小额信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长期以来,小额信贷往往是作为一种扶贫手段而产生并发展,并没有形成一个产业或者是行业,相关部分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换句话说,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而政府对于小额信贷机构的重视度不高,监管环境缺乏,也很少从财政、税收、资金支持等方面进行扶持,或者说扶持力度不够,造成小额信贷机构发展艰难,发展速度缓慢,制约其对农村经济发展作用的发挥。
(二)小额信贷运作模式比较单一
目前很多金融产品、政策制度只是针对于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地区的农户,并不适合我省贫困地区的农户,加之长久以来,小额信贷的运作模式比较单一,没有形成分地区、分级次的差异化信贷模式。事实上,在经济生活中,我们很难对贫困程度进行界定,由于低收入农户缺乏贷款的能力,而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批时首先关注的就是安全性和盈利性,这就使得低收入农户很难获得贷款的支持,款项更多的放贷于大中型企业,造成“扶富不扶贫”的现象,而且小额信贷又无法通过市场方式自动投向最贫困的农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额信贷的发展。
(三)小额信贷自身信誉度不高、信用评级不健全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我们目前既没有专门对小额信贷行业进行信用评级的专业机构,也没有迫使小额信贷企业定期公布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规定。因此,很多小额信贷机构管理非常混乱,经营缺乏透明度,此外,很多小额信贷机构自身信誉度不高,信用评级又缺失,这些都不利于小额信贷的发展及作用的发挥。
(四)发展资金有限
农信社的小额贷款资金大部分靠央行再贷款,只有少部分是自身解决,近年来,由于各大商业银行资金吃紧,而央行再贷款的条件及政策制约因素又很多,商业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他们更多的业务是贷款而不是存款,银行也不会将商业性贷款给小额信贷机构用于小额贷款业务,小额信贷的资金就只有来源于自有资金、央行再贷款、社会捐赠等,数量极其有限。因此,缺乏发展资金,不能较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推进云南农村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对策
云南省推行农村小额信贷,不仅要考虑到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环境上的协调,还要着眼于云南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金融机构自身的素质,加强对市场的变化做出灵活反应的能力。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1、增加小额信贷的资金投放量
可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以优惠利率并以批发的形式把贷款发放给小额信贷机构,再由小额信贷机构把资金借贷给需要的人,这就可以解决制约小额信贷发展的“只贷不存”资金來源的问题。此外,在发展的初期,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可以通过转贷的形式按商业原则将贷款投向小额信贷公司,并对小额信贷公司进行市场监管,这样一来,只有信誉好的小额信贷公司才能获得贷款,实现了优胜劣汰。
2、建立并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体系
目前,云南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大多是中低收入人群,目的是帮助他们解决低端客户很难获得金融服务的问题。小额信贷在国际上是涵盖存款、贷款、汇兑、保险、住房金融、小额租赁等多种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因此,要加快云南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小额信贷体系,如可以将一些信誉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这样一来对鼓励小额信贷的发展将起到积极存进的作用。
(二)多样化小额信贷的运作模式
小额信贷的运作模式目前较单一,不利于小额信贷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对小额信贷的运作模式进行创新,使其多样化,满足“三农”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可采用以下几种运作模式:(1)邮政储蓄银行模式,由邮政储蓄银行向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并且收取较低的利率。(2)农村信用社模式,农村信用社为满足低收入农户的资金需求,可以直接向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贷款。(3)农业银行经营模式,由农业银行经营并管理扶贫资金,并在其业务内设立扶贫专项资金,把贷款直接投向农户。
(三)优化和创新管理体制
要解决外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方可地域准入限制、政府优化小额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等方式来推进小额信贷的发展。通过放宽地域准入限制,再加上引进资金、创新合作方式等来改革农村金融市场,从而优化配置小额信贷资产。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内部管理体制问题则可以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吸引各种资金,促使小额信贷按市场化、商业化方向发展;此外,加强对小额信贷借款人即农户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找到好的项目,在贷款运用中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借款人诚信度等。(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以,蔡璐,杨夏妮. 农信社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及建议——以云南省为例.《中国商贸》,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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