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第5版总论复分表部分类目浅析

2014-12-25 02:15蒋文汇
图书馆学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中图法总论本馆

蒋文汇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图书馆,湖北 武汉 430074)

总论复分表是《中图法》通用复分表中的第一大类,是《中图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继主表分类以后,对文献作进一步细分时使用的工具,其使用频率和作用都远甚于其他几种通用复分表。随着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等新事物、新观念的不断出现,各类文献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与发展。作为文献标引工具,总论复分表也采用“多个特征作为标准进行划分列类,既用文献内容特征进行划分列类,又用文献形式特征进行划分列类”,从而起到加深文献类目标引的作用。但笔者在使用总论复分表对文献进行复分的过程中,发现其中有些类目设置不合理,不但没能起到本身应该起的作用,还使分类号显得过于冗杂,给文献排架和检索带来负面影响。

1 “-4教育与普及”类目

1.1 “-4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42教学法、教学参考书”、“-43 教材、课本”

“-4”类目名称为“教育与普及”,其下共设有9个子类,这 9 个子类中,“-40”“-45”“-47”“-49”是按文献内容特征进行划分的,“-41”“-42”“-43”“-44”是按文献形式特征进行划分的,“-46”“-47”是《中图法》第 5 版新增的类目。

“-4”类目下有段注释:“中小学各科教学法、教学参考书和教材等入G4教育类,如愿按学科分入有关各类,均用此号复分。”这段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如果需按学科对中小学教材、教参等进行分类,都需用“-4”进行复分。但在《中图法》中,除了G4教育类中有总的论述有关教学法、教材的G426、G427类目外,G62初等教育和G63中等教育两大类中还提供专门的专类复分表和各个学科类目对教学法、教参等按学科进行复分或仿分,根本就没必要再依总论复分表复分一次。如:

依据此专类复分表,《小学语文教学法》可复分为G623.202,《小学数学教师手册》则分为G623.705。同理“G624教材、课本、学生参考书”也有类似的专类复分表,并据注释可依G623仿分。如:

依据此复分表,《小学语文》可复分为G624.201,《小学英语参考》可分为G623.313。

G63中等教育下类目的情况与之类似,分别对应G633、G634类的分类方法。所以,中小学各科教学法、教材等的分类完全使用主表中相关类目即可,无需再依总论复分表复分。

而高校教材、教学法等就更没有必要复分了,因为大学教学所使用的教材大多内容深厚,且是对某一个专门问题的论述,既可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作为相关内容的专著来看;既适用于该专业的大学生作为学习范本,同样也可供其他专业的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如果硬是套用总论复分表,用“-43”对其进行复分,反而会限制读者范围,显得画蛇添足。如《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数学系编)直接入O13即可,《大学语文》直接入H1。而与英语类教学相关的教材、教参,也有专门的H319.3类可作参考,也无需进行复分。如《大学英语综合教程》入H319.3。

1.2 “-44”习题、试验

这个类目主要是针对专门的习题集或实验手册类的文献进行复分,但同上述问题类似,G62、G63两大类中,G624下的专类复分表已包含了“习题、试验”的类目,可提供详尽、细致的分类。所以,小学各科习题类文献可先入G624.5,再依G623进行学科仿分,而初高中、职高的各科习题类文献则入G634.5,再依G633仿分。英语类中有H310.4和H319.6两大类放置习题类文献,可依据具体情况再进行判断和细分。

在高校图书馆中,情况可能稍微复杂一点,本馆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著录的。如果该习题集是与某主书配套的,则依据主书的索取号进行标注,并在其后加大写字母“A”,排架时,该习题集与主书排在一起,方便检索;如果不是配套而是单独成册的习题集,再加“-44”进行复分。

1.3 “-46教学设备”、“-47考核、评估、奖励”

这两个类目是《中图法》第5版新增设的类目。“-46教学设备”,其注释为“教具、教学仪器等入此”。这一类目也与主表中G4类有关类目重合,如“G484教学设备、教具”,就是专门论述有关教学设备和教具问题的,“G434计算机化教学”包含了各种计算机形式的教学,所以有关论述教学设备、教具的文献可直接入相关各类,不必复分。

“-47考核、评估、奖励”,注释为“资格考试入此”。这一类目在整个“-4教育与普及”大类下,应该入有关学校人事考察与评估、学校考试、奖惩管理等类别文献,但主表G4大类中的部分类目已经涉及相关内容,如“G449评估”“G473.6奖励、处分”“G472.3 人事管理”“G424.74 考试”等,如果涉及相关文献,直接入此即可,无需再作复分。资格考试也可依学科入主表中相关各类,如程序员资格考试可入TP类,建筑师资格考试可入TU类等,亦不必复分。

1.4 “-49”普及读物

“-49”的类目名称叫“普及读物”,这个概念是与专门读物相对应的,但是无论在高校图书馆馆藏分布中还是地方公共图书馆中,普及读物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都用“-49”进行复分的话,就显得没什么实在意义。而且这个概念也过于模糊,编目员有时候很难界定什么样的文献应该归于“普及读物”,这个复分类目本馆从来没使用过。如《趣味数学》在本馆就直接入O1,而不是O1-49。

2 “-5”丛书、文集、连续出版物

这一类目是按文献出版形式进行复分的,本馆使用比较多的是“-53”论文集,其他的很少用。

2.1 “-52全集、选集”

“-52”全集、选集是对文献形式的一种反映,针对的文献是某一个或某一类作者作品全部或部分的收集,往往题名中会有体现。但主表中有些类目已经包含了全集或选集的含义,如A841.1毛泽东著作的选集、文集,I210.1鲁迅全集,I210.2鲁迅选集等,其中已经有明确的“全集”“选集”字样,实在无需用“-52”再复分一次。而文学作品的综合集I211类或别集I212/217也蕴含了“全集”“选集”的含义,直接按主表进行分类即可,也无需复分。

2.2 “-55连续出版物”

“-55”连续出版物一般是对期刊、报纸等文献的复分,但高校图书馆都设有专门的期刊阅览室和报刊阅览室,对期刊、报纸的分类和排架都有其自身专门的规定和方法,一般不依馆内中文图书的规定分类。如本馆遇到某种特殊连续出版物,需要进中文书库,也是用“:”加“1、2、3……”组配的方法进行标注,也没有使用“-55”进行复分。如《海外英语合订本》(第1期)、(第2期)、(第3期)……,本馆分类号为H319.4/1239:1、H319.4/1239:2、H319.4/1239:3。

3 “-79”非书资料、视听资料,“-8”通用概念

3.1 “-79”非书资料、视听资料

“-79”下有5个子类目,总论音像制品、电子文献、电子出版物等文献的复分。“-795网络资源”下有段注释,“总论网站、网页、网络数据库等入此”。在《中图法》主表TP大类中,却已对这几项内容已经有了很细致、很详尽的划分,如在“TP311.13数据库理论和系统”类中,其下位类已经对各种类型数据库作了解释和概括,而“TP393.092网站、网页、网络浏览器”类则可囊括有关网站、网页的全部文献,因此无需再加“-795”进行复分。

3.2 “-8通用概念”

是指《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中通用概念所对应的类目。“通用概念”这一说法定义模糊,外延和内涵均不易界定,如有关“程度”的通用概念,“现象、过程”的通用概念等,都很难确定,而且《中图法》主表中的很多类目已经包含了通用概念的意思,如《中国法制史》入D929,这一类目已经包含了“法律制度”这一通用概念,无需再复分。

总之,《中图法》的总体分类原则是简捷、细致地揭示文献的主题和类目,总论复分表是在当主表无法完整概括文献主题的情况下,对文献的再次深度标引和更细致划分,实质上就是运用组配技术。配合主表来达到对文献进行最准确归类的一种手段和技术。对每一种文献而言,总论复分表最多只能使用一次,所以应该选择最能够直接反映文献主题的类目进行复分,对于通用性强、定义模糊的类目最好不用。

[1] 俞君立,陈树年.文献分类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2]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中国图书馆分类法[M].5版.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10.

[3]宋立.《中图法》(4版)总论复分表浅议[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7(8):155-157.

[4]周德堂.《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附表修订的特色与不足[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5):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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