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辉
(苏州市消防支队,江苏苏州 21540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小餐饮、小旅馆、小酒吧和小茶吧”等小场所迅速增多,相应的从业人员也逐年递增。这些小场所数量多、分布广,且大多属于家庭式经营模式,缺乏必要的行政审批和系统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因此,解决无证照小场所,尤其是老城区小场所的历史遗留消防隐患和消防审批遗留问题成为了摆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本文以苏州市金阊区石路商圈茶(酒)吧建筑群为例,在实地调查和统计的基础上,分析了该商圈茶(酒)吧建筑群的消防安全现状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对该类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对策进行了探讨。
石路地区原是苏州的外码头,作为连接苏州和外来商业的集散地,历史上曾对苏州经济的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辖区面积约1.84 km2,是苏州市金阊区的经济和文化中心,也是苏州市主要商贸区之一。经实地调查和统计,石路商圈共有小茶(酒)吧33家,其中24家位于金门商市,其余9家零散分布在彩香路、广济路、南浩街、太平坊、阊胥路和枫桥路。33家小茶(酒)吧所属的产权房多数是在1992年10月苏州市政府批准的阊胥路地区综合改造时,对沿街两侧低洼地棚户区拆迁改造后新建的建筑。
金门商市作为石路商圈小茶(酒)吧的集中分布区,是石路商圈小茶(酒)吧建筑群的代表。该商市是1993年古城区低洼地改造后建设的,并通过招商形式出售。该商市的建筑形式相似,均为仿南京夫子庙的模式,为了体现建筑特色,均未铺设燃气管道。24家小茶(酒)吧中除2家是二层带阁楼的建筑、1家是单层建筑外,其余均为3层或3层带阁楼的建筑,包厢数在4至9个不等,且均带有KTV娱乐功能,设一部疏散楼梯,耐火等级为二级。24家小茶(酒)吧中有工商营业执照的21家,有消防许可手续的8家,二者兼有的7家。整体来看,该商市的消防硬件设施较为完备,整个金门商市共有室外消防栓39处,且西邻天然河流,内部消防车道全部环通,周边交通便利。
由于小茶(酒)吧场所规模小、投资较少、利润低,不少经营场所是业主一家人的全部心血,维持着一家人基本生活的保障。因此,为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损失,业主普遍愿意通过少量经济支出来增设灭火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等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并且态度非常积极。此外,在实地调查中还了解到,是否有消防许可手续直接影响了店铺转让的价格,这直接关系到业主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业主主观愿意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在对金门商市的24家小茶(酒)吧进行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一是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第5.3.5条中设置室内封闭楼梯间的规定;二是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第 5.3.8.3 条中面积大于50 m2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规定。三是楼梯间无排烟设施。此外还存在一个显著问题:改建频繁。小场所经营周期短,转让快,二次装修频繁,并且装修时间短,一周、半月就可以改装完毕。装修时要么对消防程序不了解,要么就是存在侥幸心理,不能主动申报消防审核。而此类场所面积较小,其装修工程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消防监督员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不易发现,由此造成了诸多隐患的出现,例如易燃装修材料的使用,疏散通道缺少,疏散宽度过小等问题最为突出。
尽管大部分业主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主观愿意,但是当现实利益与消防安全发生冲突时,他们往往以侥幸的心理对待消防安全问题,甚至采取“打游击战”等方式对抗消防执法。金阊区安监、公安和消防等部门曾针对该地区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过多次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但均收效甚微。此外,通过走访调查还发现,这些小场所的业主和员工普遍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首要的是对涉及此类场所的规划建设、营业审批、安全审查等环节,可以充分发挥安监、治安、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工作优势,采取联合发文或者地方立法的方式,对小场所的申请执照、审批环节设置消防许可前置。此外,应明确开发商或产权方应向业主或租赁方提供符合国家建筑防火规范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建筑,并告知业主或租赁方在建筑内装修或使用前应当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的程序,报消防部门备案,从源头上控制小场所带患作业。[2]
小场所因为是家庭模式,雇员相对固定且人数少,一般3~4人左右,此类场所宣传工作应在进行扎实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的前提下,使个体私营从业人员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可以将物业公司纳入其中,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消防疏散引导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发生火灾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电视、户外广告等媒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播放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临时查封案件、违法消防法拘留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将隐患场所进行曝光、施压,通过社会舆论来监督整改火灾隐患。
可以在建筑风险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等级制度,从总平面布置与消防通道状况、疏散逃生设施状况、消防设施配备运行状况这三项硬件指标和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的软指标来着手,综合评定小场所的安全状况。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和物业的重点巡查等提供依据。
在《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框架下,对小场所集中的区域运用性能化措施,合理、合法的解决存在问题。一方面针对安全出口不足、楼梯间无排烟设施,可以选择火灾荷载最大、楼层数最多的小场所考虑最不利情况,从疏散宽度、楼梯间的装修材料火灾荷载等角度有针对性的进行火灾模拟,只要能够满足在火灾发生到不可控制或轰燃状态之前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出去,即认为这个场所是安全的。另一方面针对封闭楼梯间问题,可以考虑在每个与楼梯间直接相连通的包厢加装乙级防火门分隔,并且在一楼大厅吧台位置增设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每个包厢、楼梯转角平台和一楼大厅设置火灾探测器)。目前,金门商市中现有多家场所加装了此设施,收效良好,适合全面推广。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田洪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7,23(4).
[3]付强,张和平,王辉,等.公共建筑火灾风险评价方法研究[J].火灾科学,2007,16(3).
[4]赵焕臣,许树柏,和金生.层次分析——一种简易的新决策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