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卓
摘要:当今社会,随着我国城市化以及工业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工程建设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对水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水行政执法对于水利系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就当前我国水行政执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探讨了我国应如何充分发挥水政工作的作用并促进水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0-0110-01
因我国的水资源有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发展项目之一, 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并防治水害工作更加是城市发展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水行政执法工作应以开展水资源利用的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合理并科学的处理好涉水案件执法工作中现存的各种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涉水行政执法在日常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现状分析
二十多年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颁布使我们国家针对治理水环境污染的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历经数十年的积累和沉淀使得该法已经深入人心,大到中央的施政方针,小到普通老百姓,愈来愈多的人清醒地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计代价、粗放型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会令自身的生活空间乃至整个国家都遭受不可逆转的巨大伤害。自然界赋予我们人类的资源是有限的,人类破坏了水资源以及其他资源换来的经济发展成果,虽然可以使整个社会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对于子孙后代的生活环境,以及他们以后的发展空间都产生了巨大的伤害,对于水等环境资源的合理保护利用可以使人类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经济。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对于水事环境的破坏令人们越来越痛心疾首。特别是近些年,水利工作的部署写进了中央一号文件,人们开始重注对水资源的保护。
二、存在问题
(一)对水政执法的必要性认识不清
很多人对于水政执法的必要性认识不清,这是直接导致水政执法非常困难的原因之一。对于其中的违法行为存在着侥幸心理,这也是直接导致涉水行为犯罪的最主要的原因。当然能够更好的依靠自觉性完成水政执法工作,是最终的目标,但是现在还是需要很好的一个约束力对人们的心理进行牵制。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期待的目标的出现。
(二)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因为在一些相关的执法案件中,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存在着一定问题。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也是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很多水利工程施工中,很多执法人员缺乏良好的技术素养,没有严格按照执法要求进行问题的处理,直接导致的就是一些不法分子的逍遥法外。现阶段加强执法队伍自身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有人为干预执法的现象存在
水行政执法与其他类型的执法一样,都避免不了人为因素的干预。人作为执法主体,都具有感情。在执法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利益相关人的说情、拉关系,有时候甚至会通过领导对执法人员施加压力,使其做出从轻处理。当违法行为主体做出的行为涉及到当地的地方经济时,有的地方政府就会出面加以干涉。
(四)水行政执法宣传力度不够
水利执政法宣传力度还是不够的。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一些内部的操作。这也是现阶段的主要的问题所在。如何更好的提高水利行政的执法宣传力度,是现阶段非常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对策探讨
(一)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对于现阶段人们对于水行政执法的一种现状而言,应该切实加大水行政的执法力度。因为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其中的一些违法犯罪进行及时的制止,并且能做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使得有犯罪动机的人们的气焰得以很好的压制。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二)要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
现在,许多乡镇地方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水行政监察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当有需要对涉水案件进行监察执法的时候往往都是由水利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兼职。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毕业于水利专业学校,对于水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还很欠缺,这样作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很难得到保证。建立一支精明强干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是当今依法治水的迫切需要。设立专门的水行政监察部门,任命专人负责对水事案件的执法,在执法人员上岗以前对其进行水法律法规的专业知识培训,使其在执法过程中能够熟练的运用所学知识,正确的处理好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
(三)进一步完善涉水执法的规章制度
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使执法责任细化,确定执法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通过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使执法责任得到确实地落实。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分级分层执法监督制度。不同的监督主体通过不同途径,对水政监察部门进行不定期开展监督活动。水政监察部门要接受司法、监察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要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要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代表的监督。通过各方面的监督,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使水行政执法规范化。
要建立水行政执法国家赔偿机制,对于执法中的错误及时纠正,对由于执法错误造成执法相对人蒙受的不必要损失,给予及时、合理的补偿。
要建立执法行为阳光化制度,实行执法过程录影、录像,编辑成册,执法案件在网上发布,方便各方查询、给予改善建议。
(四)加大执法的宣传力度,促进执法的进行
虽然人们对于保护水资源有了越来越强烈的意识,但是对于水行政执法的了解还知之甚少。由于水行政执法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来说,还算是新生事物,要想让社会公众对《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全面的了解,还需要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这就需要水行政执法部门在宣传、普法方面下大力气、投入更多精力。
首先,在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时候,执法部门要积极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水对于人们的重要性,以及人们应当如何运用《水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自主及配合水行政执法部门保护身边的水资源环境。
其次,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定期的组织通过媒体宣传、通过分发传单、通过开展法律讲堂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水法律知识,使人们的水法律意识得到加强。
参考文献:
[1] 王 璋.水行政执法应注意的问题[N].中国水利报,2000(2).
[2] 檀雪英.水行政执法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1.
[责任编辑:高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