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
青海是一个地大物博,少数民族集聚较多的地方,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教育至今仍未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原因在于人们对音乐的职能不甚了解,对音乐教育的意义认识不足。许多人认为音乐仅是一种娱人的工具而已,把音乐视为无足轻重可有可无,音乐教育也就因此而被忽略。
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音乐便没有生活。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音乐与劳动、社交、节庆、婚丧及宣传活动等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又如电影,电视、戏剧、舞蹈等诸多艺术门类,都离不开音乐的伴奏与渲染。就连经商营业也常播放音乐来招揽生意。可见音乐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在推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音乐的作用是不容低估和忽视的,可是在我国,长期以来,音乐教育却常遭冷落,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尤其如此,历来都是把音乐教育置于劣等地位,从教师的配备上,课程的安排上,教材的编制上,能凑合则凑合,大都敷衍、应付、说不上认真,更说不上重视。因此即使生活在“歌海”之乡,仍然存在着不少音乐的“聋子”,谱子的“盲人”,这是不重视音乐教育的结果,不得不令人遗憾和焦虑。
“民族的振兴社会的进步,体现在包括音乐在内的各个方面,而事业要发展,必须注重人才的培养。”从音乐角度讲,后继有人则音乐兴,后继无人则音乐衰,没有一支雄厚的后备军,音乐的普及与提高,兴旺与发达是根本不可能的,所谓“增强民族的音乐文化素养,提高人们的音乐鉴赏能力”只不过是一句空话。
和外地大部分地区一样,青海民族地区音乐教育的普及首先着眼于中小学校,而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状况并不能令人十分满意。当然,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一般仍处在比较贫穷落后的状态,音乐教育不能与汉族地区相比,但也不能因此而人为地舍弃与放任,各地因根据其具体条件和环境因材施教,就地发展。
因此,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教育,意义重大,考虑民族地区的特殊而复杂的具体情况,音乐教育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关于民族地区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配备
由于长期不注重音乐教育的普及与发展,至今音乐教育的基础仍然相当薄弱,首先是师资严重匮乏,据我所知,许多学校就因没有音乐教师不能开课,青海少数民族地区地域宽阔,人口稀疏,山区多是三家一村,五家一乡(甚至如牧区,一般都没有固定的居住地),那里开办学校极其不易,往往是一所小学中人数虽不多,年级则齐全,就不能每门课每年级都配齐一位教师,常见的是一所学校只有一二名“全包”教员,可想而知,其教学质量是何等低下。“正课”还教不过来呢,音乐课“等有空了”再说,但鉴于教员本身音乐素质差,往往有了“空”也就不说了,怎么办,在边远的民族地区中小学音乐教师产生严重奇缺的今天,每所学校都要配备从音乐院校毕业的专职教师,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不切合实际的,所以要尽可能地开辟多种渠道,积极挖掘潜力。比如,开设成人自考班,成人专科班,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办职业高中音乐班,还可以从地方剧团中聘请音乐工作者兼职,利用假期对现有的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偏辟地区的“全包”教师有计划地开办音乐师资培训或者轮训班等等。我相信经过多年努力之后,在民族地区的农村学校,学校配备一名音乐专业毕业的专职教师或经过培训的音乐工作者的目标是能够逐年实现的。
二、关于民族地区中小学音乐教材(包括教具设备)的建设
教材教本是音乐教学之“本”。目前全国统编的中小学音乐教材,是中学以歌曲,乐理常识及欣赏三部分组成。小学则以歌曲、音乐知识、视唱和欣赏四个部分组成,是较好的具有普及意义的两个蓝本。但是,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青海则是一个多民族集聚的地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就音乐而言,各民族都有自己喜闻乐听的民族音乐。由于汉族人口多,少数民族人口少,“统编”教材往往只注意“大多数”,而忽略了占全国人口近6%的少数民族。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采取灵活掌握的办法,不一定每首歌曲都要教唱,而适当的选一些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歌曲,这样做可能更有利于民族音乐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教具主要指键盘乐器,边远地区有些农村学校恐怕不知道什么是钢琴。不说钢琴这样的高档乐器,如果那里的中学都能配有脚踏风琴,小学有手风琴,即使不会,那怕找找音高,跟着歌唱弹会单旋律,也是一大进步,可惜目前许多学校还没有。其实,少数民族乐器极其丰富多彩,利用民族乐器教学会更具特色,各地音乐教师不防一试。事在人为,只有开动脑筋,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三、关于民族地区中小学音乐课程的设置与安排
音乐课程的设置与安排实际上是一门科学,尤其在少数民族偏僻的农村学校,由于基础差,底子薄(个别地方例外)音乐课程设置要相当灵活,要求过高则会挫伤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过低又难于完成“大纲”所规定的标准。因此对教师的要求更高,既要对音乐知识全面掌握,又能对学生善于因势利导,换句话说,那里的音乐课全凭教师根据当地的实际进行科学的安排和把握,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国家的音乐教育事业有了很快发展,成为经济发达国家开发智力,培养人才的一种手段,他们从小就抓紧了对孩子们进行全面的音乐教育。美国、日本、瑞士、德国等国家先后研究和建立了自己的音乐教育体系,如“综合音乐感教学”,“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铃木教学法”等等,在西德,音乐课的地位和其他学科一样,不及格者不能开学,日本对音乐教育也是相当重视的,他们把音乐当成必修的主科,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副科”。在我国从来不把音乐课当成主课,虽然现在也强调素质教育,但有些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只是当成“口号”喊喊而已,而实际上的音乐课多数是名存实亡,这就从根本上削弱和动摇了的音乐课的地位,成为音乐“可有可无”的借口。
边远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同样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由于音乐课只是一门非主课,因此在时间上很难保证,特别是期中期末,学校为提高学生“正课”的成绩,往往把音乐课挤掉了,这就严重影响和损害了音乐课的教学。有不少人认为,音乐课会“分散学生经历,浪费学习时间”,把美育与智育对立起来,这是一种糊涂观点,是十分错误的。殊不知,音乐非但不会影响德与智,还能促其发展。
四、教学方法亟需改进
“教学方法是开启学生智慧大门的一把钥匙,方式使用得当,便可收取事半功倍之效”。音乐教学同样如此,没有正确的教学方法,不可能获得“一劳永逸”之功。老师教唱一句歌词,学生跟着学唱一句歌词,一首接一首,一年又一年,怎么也不肯把谱子教给学生,如此教法,即使八年,学生仍然摆脱不了依赖老师这只拐棍(据了解,不少学校至今如此)。这也难怪,有些老师自己都不识谱,所教的歌都是从收音机或电视里学来的,学会一首教一首,哪首流行教哪首,现买现卖,现学现教,因此,连《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也进入了学生课堂,听着七八岁的孩子天真地唱“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不得不令人寒栗、揪心,由此看来,没有合格的音乐教师,要提高音乐教育是根本办不到的。
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由于基础差,底子薄,音乐教学确实存在着不少困难,但认真分析,还是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教学内容还是相当丰富的,如六月六的“花儿”会、七八月的赛马会,那里闪烁着光焰夺目的民间艺术珍宝,盛开着色彩斑斓的民族音乐之花,是汉族地区所不及的,中小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深入群众,学习民歌,边学边进行讲解,使学生从小就能了解到我国丰富的民族音乐艺术,这对我国民族音乐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十分有益的,我想一个合格的称职的音乐教师应当学会利用当地的民族音乐资源,来为当地的音乐教学服务。
相信我们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完全有能力克服种种困难和阻力,开创一条通往未来的光明大道,迎接光辉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
[1]樊祖荫.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及其在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作用与地位[J].中国音乐:2004年第4期.
[2]杨晓.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发展的几种参照[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