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让农村土地“转”起来

2014-12-23 02:26谢素萍泰和县农经站
江西农业 2014年7期
关键词:泰和县大户农村土地

◇文/谢素萍(泰和县农经站)

泰和县位于赣中南吉泰盆地中部,有耕地面积87.2 万亩,农业人口46 万人,人均耕地面积1.89 亩。近年来,泰和县围绕建设现代农业这条主线,制定了“以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的发展思路,做好、做足、做活土地流转这篇大文章。

现状和特点

1.现状及成效。该县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轮承包后,全县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有9.77 万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3.11 万亩。截至2014 年7月,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达13.96 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2.12%。有百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105 户,种植面积2.85 万亩,占全县的2.39%;50 亩以上蔬菜种植大户26 户,种植面积0.67 万亩,占全县的2.48%。培育家庭农场36个,发展水稻、蔬菜等种植专业合作社123 家,如泰和丰颖稻业合作社自2008 年组建以来,社员通过承包租赁土地,到2013 年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到8600 亩,总产达7740 吨,实现产值2632 万元,创利润1410 万元,社员户均种粮收入7.19 万元。

2.主要特点。一是泰和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城镇周边区域、公路沿线和产业经济带动较强的周边区域,如马市、苏溪等乡镇。二是该县土地流转主要以农户间私下流转较多,面积占60.9%。而流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较少,其中流入企业面积占1.7%,流入合作社占9.2%,流入家庭农场占7.8%,流入其他经营主体占20.4%。三是流转用途主要用于种植业,其中种粮面积约占69%,用于蔬菜、果业种植,以及养殖等约占31%,特别是用于畜禽养殖业的比重偏小。

措施及激励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农工部、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土地流转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推进。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泰和县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规范了土地流转方式和程序,完善了仲裁机构、督查考核等保障措施。

3.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四级服务体系,县有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乡(镇)有农村土地规范化服务中心、村有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站、村小组有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员。目前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正在筹建中,县级交易中心正在装修,设备和软件采购正在招投标,预计今年底可完成设备和软件安装试运行。22 个乡镇已在2012 年成立了农村土地规范化服务中心,组织开展30 亩以下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业务(30 亩以上的在县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通过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宣传、建立流转台账和档案、收集整理并上报发布流转供求信息、提供合同鉴证服务、调解承包纠纷,逐步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

4、出台优惠政策。一是实行财政奖补。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奖补制度,实行一年一定。对大户流转面积300 亩以上(合作社800 亩以上、龙头企业1000 亩以上)且流转期限超过5 年的,由县财政按20 元/亩的标准进行奖励;对规模推进、实行统一发包经营、整村整组流转土地,流转面积达到全村75% 以上且达500亩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2.5 万元的奖励;对四证齐全、制度完善、管理民主,入社农户和入股承包土地达到300 亩以上,对全县有示范作用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1 万元奖励。二是整合项目资金。整合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各类支农项目,优先将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项目安排给田块相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土地流转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三是加大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增加了对农村土地流转大户的信贷投入,根据流转大户信贷授信评估的结果授予相适应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并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完善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服务。财政部门也将支农贴息贷款项目向土地流转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倾斜,对其予以优先安排。

问题与不足

一是土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目前,农户之间土地流转一般采取“口头协议”形式,没有书面合同或协议书,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二是土地细碎化影响流转。由于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是按照产量高低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地块多、面积小,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生产。三是粗放经营,土地流转的迫切性不高。现农村存在耕地非粮化、农民兼职化、村庄空心化等现状,造成劳动力转移后宁愿让土地闲置也舍不得将其流转出去,致使土地广种薄收,粗放经营。四是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如今留在农村的基本上是50 岁以上的劳动力,由于该群体一般上有老、下有小,又无法外出务工,加上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保体系还不够完善,使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依然较高,一般不愿转让承包地。

思考与建议

1.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应以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以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管理、土地规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加强土地流转的政策宣讲及引导工作。研究制订土地流转的原则、方式、程序、流转合同签订等事宜,统一制订印发流转合同,解决政策不明、流转无序的问题,努力提高农民流转的积极性,促进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2.规范运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流转要建立信息库,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台账,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做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要规范运作和服务,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防止各类纠纷的发生。同时,还应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一是保证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权。二是保证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坚持30 年不变的政策,尽量使土地集中连片,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有效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3.加强引导,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支持种粮大户或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兴办多种类型的农业企业,走集约经营和规模化经营之道。通过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产业,采取“合作组织(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鼓励无劳力的农户将承包田出租,也可将土地入股,参与企业分红;引导虽有劳力但不善经营的农户将土地出租,不仅能收取租金,还可在企业打工,实现农业企业、生产能手和农民的“多赢”。

4.加大投入,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级政府应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不断增加对新型产业培植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大力扶持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努力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着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鼎力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奋力培育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青年致富带头人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生产,提高土地流转后的规模经营效益,用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新产业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诠释“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三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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