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一种重要形态,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电子商务使企业在全球市场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两岸已经签署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中涉及的八大合作领域中包括两岸电子商务合作。本文首先分析了两岸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探讨两岸在ECFA签署后在电子商务的合作方面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最后提出了加强两岸电子商务合作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ECFA;电子商务;合作研究
一、两岸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
1.大陆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发展环境
大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晚,但是在政府的指导下获得了较快发展。1997年制定《国家信息化第九个五年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将网际网络列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02年推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确定信息化发展的重点包括推动电子政务、振兴软件产业、加强资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2006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荐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络和网际网络三网融合,构建下一代网际网路体系以加快商业化应用。2010年1月,大陆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促进资讯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大陆推动电子商务的产业以软件产业为主,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6省的软件产业规模在2007年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其中北京、广东软件产业规模突破人民币千亿元,成长非常迅猛,软件产品主要包括:系统软件和商用软件类,其中商用软件的成长率超过33%,由此可以看出大陆商用软件在政策的推动下市场成长潜力非常可观。
(2)取得成就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全国企业使用计算机办公的比例为93.1%,使用互联网的比例为83.2%,固定宽带使用率为79.6%。同时,开展在线销售、在线采购的比例分别为23.5%和26.8%,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的比例为20.9%。大陆使用网络的民众,在网络购物、网络支付及网络银行方面的使用率,分别为33.8%、30.5%和29.1%,用户规模分别达到1.42亿、1.28亿及1.22亿人次。尽管大陆网络商务快速发展,但仍然受到各种安全因素困扰。2013年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44亿,年增长率160.2%,使用率高达28.9%。此外,根据CNNIC《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网络购物时使用手机浏览查询的用户占比58.2%,而手机网络购物用户仅占网络购物总体用户的47.8%。由此可见,手机网络购物已经发展成为网络购物市场重要补充方式,其用户规模未来还在呈现较快增长。
2.台湾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发展环境
台湾“行政院”在2001年首先通过了《“国家”资讯通信发展方案(2002-2006)》,以推动“数位台湾(e-Taiwan)计划”为主轴,同时以“网路取代马路”的施政理念,首度以公共建设经费来推动地区资讯基础建设与通讯技术应用。2007年3月通过了《国家资通讯发展方案(2007-2011年)》,以“智慧台湾”为主轴进行修订,就是希望在“E化”的基础环境上,强调应用服务的导入与推广,打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台湾整体智慧资本,加强自身软实力。台湾政府也在法制上,推动了一系列电子商务法律,首先行政院在1997年“国家资讯基础建设小组”上指出由“经建会”召集相关部门组成研讨小组,负责相关法律的制定。2002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纲领”、“电子签章法”等法则的施行,更为台湾在岛内与国际的电子商务环境上,增加法律保障。2003年《消费者保护法》发布施行,网际网路购物的行为适用关于邮购买卖的规范,保障民众权益。2006年4月,《电子签章法》修正案报请“行政院”审议,此次修法的重点放在强化电子签章及电子文件的应用并兼顾数位落差。后来,《电子发票实施作业要点》及《著作权法》的修正,进一步完善了台湾电子商务法制环境。
(2)取得的成就
台湾政府近年来在持续推动资讯科技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根据英国威尔士大学卡地夫学院(UWIC)国际竞争力中心发布的《2008年世界知识竞争力指数(WKCI)》报告中指出,台湾宽频渗透率指数评比在全球145个地区中名列第6位,分数为157.7,仅次于冰岛、韩国、香港、荷兰和丹麦。截至2010年6月底,台湾地区网际网路连网应用普及率为46%。对于台湾上网人口,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公布2010年《台湾宽频网路使用调查》报告显示,台湾地区上网人口突破1600万人,民众上网率超过72%。并在入口网站类、新闻媒体类及购物网站类的使用率,分别为56.24%、23.78%和22.72%,分占前三名。根据“经济部”商业司《新网路时代电子商务发展计划》的研究调查显示,近三年B2C及C2C电子商务的发展均是持续上升。2009年台湾B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新台币2076亿元,C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新台币1427亿元,总计新台币3503亿元,约合113亿美元。从以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台湾电子商务目前发展趋势是良好的,但由于台湾面积有限,电子商务发展在未来势必会与实体的商务相互竞争,因此电子商务国际化是必然要走的路,两岸电子商务合作也势在必行。
二、ECFA签署后两岸电子商务合作面临的机遇
1.大陆庞大的市场为台湾提供商机
据统计,大陆目前总的网民人数占全球总的网民人数的23.2%,占亚洲网民人数的55.4%,并且网络最大使用类型为网络购物(33.8%),台湾业者需要抓住ECFA签署这一重大机遇,在物流与金流的互通下,创造商机。
2.台湾产品对于大陆民众具有较强吸引力
和大陆相比,台湾电子商务业者在电子商务服务的精细度、交易安全性和信任机制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ECFA签署后,将陆续有539项货物降至零关税,加上大陆消费者对台湾商品的普遍认可,在两岸电子商务双向开放的前提下,大陆消费者对台湾电子商务的强劲需求将对台湾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民众的就业等方面产生积极的作用。
3.两岸电子商务产业优势互补
台湾的电子商务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国际上也优于很多发达国家。和大陆相比,台湾拥有网络行销的成熟经验、精细的服务品质、优秀的网购品牌、市场体系相对成熟。大陆电子商务在近年来虽然获得快速发展,但技术和市场都不完善,属于大而不强的水平。但是大陆的优势是拥有超过6亿的网民用户,电子商务市场庞大,两岸加强电子商务的合作,对台湾来说可以拓展市场,创造商机,并且超过八成的台湾电子商务业者向往大陆市场。对大陆来说,可以学习台湾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另外两岸在网络购物方面既有共同点,又有互补性,如果台湾电子商务企业把大陆作为跨地区销售的重点区域,并遵循ECFA的宗旨: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捷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这也将扩大两岸经贸合作的范围。
4.两岸政府的大力支持将有助于合作加深
在ECFA签署之前,很多事情要靠两岸的企业自己解决。ECFA签署之后,双方政府可在经济、商务部门等方面建立往来通道,在电子商务合作上,政府可以充当协助及辅导等角色。例如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与阿里巴巴、贺田国际及乐天市场等四大国际电子商务合作的模式就是政府协助的结果。
三、加强两岸电子商务合作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有利于两岸电子商务合作的政策措施
大陆近年来对电子商务发展高度重视,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专门针对两岸电子商务合作的政策措施还没有出现。例如,如何从台湾引进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的电商进行率先合作;如何鼓励两岸电商合作创新,培育新的产业链条;如何保护两岸电子商务产业者的合法权益等等。大陆可以选择一些地区先行先试作为与台湾建立合作试点,可以突破性地与台湾电子商务进行先行对接,进而往整个大陆地区发展。
2.建立法律法规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两岸政府应该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使两岸业者有法可依。另外台湾和大陆相关单位要联手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两岸应该成立电子商务资讯与交易安全共同通报中心,通报资讯安全、交易安全、国外信用卡伪卡等状况,以利于电子商务业者联合防范。对于电子商务网络经营者,要鼓励他们养成自律的习惯,主动在其网站上告知消费者在该网站的隐私权政策,同时通过宣传手段,呼吁两岸在从事电子商务的业者必须配合相关法律法规,以防消费者个人资料外泄。
3.加快促进两岸电子商务的融合
无论是台湾电子商务业者在大陆经营还是大陆电子商务业者去台湾发展,都要入乡随俗,否则难以往深度合作。在平台搭建方面,两岸业者应该建立相互融合、不分彼此、互通有无的平台,各自建设、各行其道是万万不行的,包括第三方平台;在技术上,和电子商务有关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更新非常快,必须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深度结合,否则电子商务就会落伍;在整体方面,信息化和上午要相互适应,因为电子商务就是信息化的商务,如果两者分离将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4.创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作环境
在网络方面,要确保安全可靠、资费合理、宽带互联;在运营方面,要有符合两岸习惯的经营模式和成熟的市场主体,包括支付方式、电商代营运和物流服务等;在信用方面,应该建立两岸电子商务业者相互承认的信用指标体系,信用记录保证公平、公正、合法;在监管方面,要有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具体规范,要有两地都认可且切实可行的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制度;在机制方面,两岸应该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两岸中介组织和相关机构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两岸业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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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罗琼(1984-),男,民族:汉,籍贯:河南南阳,毕业院校: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职称:讲师,学位: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工作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