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并明确近期重点:一是在片区内扩大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免费筛查范围。通过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补助标准,加大对农村孕产妇孕前孕期检查、住院分娩的补助力度。二是扩大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提高0至15岁农村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保障水平。三是支持在人口和孤儿数量较多的县(市)建设儿童福利机构。扩大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在人口分散的山区、牧区设立支教点。四是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使困难家庭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人生起点。
三部委:2015年前完成幼儿教师全员专业培训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幼儿园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现象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亟待提高,不能满足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
《意见》强调,各地要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制度,加快补充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别要督促民办园按规定补足配齐合格的教职工。在积极核定公办园编制的同时,创新保障方式,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加强对民办园的监管,督促其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各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扩大培养规模。鼓励地方通过免费师范生、幼教特岗计划等方式,为农村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2015年前完成对幼儿园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发改委、教育部:专项检查教育“乱收费”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发改委和教育部正在对全国教育收费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据悉,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高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两部委要求,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开展教育收费检查作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推动力,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敦促学校建立规范收费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务实行回避制度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务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加强财务人员配备和规范管理,《意见》要求:鼓励目前尚无独立财务管理机构的单位,逐步创造条件设立单独的财务机构。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应鼓励和支持不同岗位上的财务人员有计划地进行轮换。此外,落实回避制度,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财务机构中工作。
国家教育信息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
11月22日,国家教育信息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据介绍,联盟以教育信息技术的产品研发推广与应用为目的,以发挥市场作用为突破,集成各方力量推进机制创新。联盟坚持政府统筹引导、鼓励多方参与,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政策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地方、学校和社会的作用,以形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联盟已聚集北京、上海、广东等10多个省市的20多家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各级电化教育馆等教育信息化机构以及国家级教育信息化行业机构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