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厅长
一元复始春潮涌,万象更新绿意浓。值此新年来临之际,我谨代表省林业厅向全省各级林业系统职工、关心支持林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林农致以诚挚的敬意和新年的问候。
2013年,浙江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秉持“攀登、尚绿、唯实、守拙”的核心价值观,为实现“美丽中国”之梦而锐意进取,执着前行。
这一年,林业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超55亿元,政策性林木保险覆盖面积达4500万亩;林业抗灾救灾积极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经受住了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和强台风的考验;生态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功能进一步发挥,全省共计参加义务植树2363.8万人次,植树6805.4万株,完成造林更新面积98.08万亩,新增平原绿化面积45.64万亩、优质林分面积93万亩,完成森林通道建设5925.5公里、重点防护林建设26.65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84.1万亩;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建成林业园区91.54万亩,前三季度实现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2810.4亿元;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大,发展成果进一步巩固,推进林木采伐改革试点,形成《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成立浙江省湿地保护委员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建设保障能力增强,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开展第三轮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启动实施现代林业种业工程,全省赠送珍贵树种容器苗440多万株;完善林业政策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新的一年,浙江林业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优化林业建设布局,启动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弘扬生态文明制度,努力建设美丽浙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和民生需求。
积极探索生态红线保护管理机制,切实加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治理。进一步优化生态建设空间布局,实施林地红线、湿地红线和物种红线保护管理,坚决遏制林地、湿地流失趋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民基本生态需求。坚持以工程治理为重点,认真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加快推进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切实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继续抓好平原绿化和“四边”绿化,加快全省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省森林抚育经营,深入开展森林系列创建。
不断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完善林业发展考核奖惩体系。加大林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全面深化林业经营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林业金融和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林权要素流动机制创新,积极发展林业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拓展林业体制机制新优势。按照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实行损害赔偿制度的要求,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坚决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建立健全森林增长指标考核制度、资源监测评价体系和生态破坏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绿色产业富民行动。
以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年为抓手,强化林业科技创新,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林业标准化和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打响森林食品品牌。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集约经营,提高整体效益,不断挖掘林农增收潜力。加快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大力培育林下经济,积极拓展森林休闲养生业,继续发展林业会展经济。
着力优化林业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森林灾害防控机制。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政策意见,积极探索林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办法,探索国家公园建设体制。全力抓好森林防火,构建快捷高效的防火保障体系,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遏制松材线虫病的蔓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切实巩固林业基础保障体系,着力加强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强化资金投入保障、林业法制保障和林业种苗保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文化的引领作用,打造人文内涵丰富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涉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推进生态文化基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新年的阳光照亮梦想,照亮每一个艰苦创业的林业人的梦想,照亮浙江林业谋求发展的前路。祝福浙江林业,扬帆起航,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上乘风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