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定国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企业对石油化工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通过港口过驳、装卸、存储、中转的石油液体化工产品的品种不断更新、种类不断增加、吞吐量逐年攀升。以宁波港为例,2013年吞吐量达857万t。由于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普遍具有易挥发、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加上储存容器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而发生质的变化,个别设计、工艺缺陷等隐性问题呈现,储罐安全附件失效,以及人为操作失误和自然等因素,致使存储容器火灾危险性增大,这对港口液化仓储(运)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宁波金海菱液化储运有限公司地处宁波港镇海港区化工区域老区,始建于1993年11月1日,占地建筑面积11 000 m2,南邻甬江、东邻越洋罐区和海港罐区、西邻中化建罐区,区域内建有立式拱顶储罐11个,用防火堤分割为2个罐区,总容量19 750 m3,主要装卸、储存、中转苯、醇、酮、醚、酸、酯等6大类24种化工产品,年吞吐量约为20万 t。一旦发生事故,危害可想而知。多年来,该公司在“四个统一”(即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应急救援、统一信息监控)管理下,严格执行区域装卸、储存、运输、施工、交接、管理、巡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行为标准,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确保了消防安全。但由于区域内20多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个别员工思想上产生了麻痹,在具体工作、生产、操作过程中,表现为因怕麻烦而忽视消防安全制度,用习惯取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如在装卸船作业、装车作业前,为了求速度而没有将输送管线的法兰紧密连接;罐区没有作业时,值班人员只是应付巡查制度;装卸作业过程中,认为不会出什么问题,擅自离岗、脱岗;消防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泵房、管线连接处出现物料的跑、冒、滴、漏时,视而不见;船与岸、罐与车装卸过程的卸接失联等,这些不安全苗头和做法虽是个别现象,却给消防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
1.储存液化产品的罐体、安全附件和输送、装卸设施设备,随使用年数的增长而发生质的变化。
2.液化产品本身对储存罐体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加上带有咸质的海水对罐体影响,罐体因生锈、维修使厚度变薄,导致罐体的承压变小。
3.储罐的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安全阀、排污管、放气口等安全附件,因耐压强度低而发生破裂,或因维护不及时而失去其作用,容易造成储罐超装、超压或泄漏。
4.安全附件与罐体的连接部位结合不严、焊缝质量差、阀门法兰的密封垫片老化等,容易造成液化产品跑、冒、滴、漏。
5.静电跨接电线、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接点脱焊、生锈、断裂,导致电流不通、电阻发生变化,造成静电聚积和装置失效。
如生产工艺上存在储罐与管道连接处刚好在保温层内,长期未能维护保养,日常检查难以被发现,这些问题的出现往往从外表上是看不到的。这些设施设备隐性问题,严重威胁着液化仓储企业的消防安全,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里,会同技术、消防部门一起来会诊、一起来研判、一起来治理和消除。
加强液化仓储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就是将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督促落实到管理、生产、操作的各个生产环节,确保企业的生产和建设在安全的消防环境下健康发展。
由于在一个时期里,个性化的自由发展,致使社会规范不被重视,体现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存在个别员工藐视法律、脱离制度、我行我素、违章指挥、冒险操作等行为,最后引发各类消防安全事故,事故惨重、教训深刻。时下,消防安全事故的追责提醒我们,在强化社会规范、约束个性化自由发展的大环境里,作为企业自身,如何在企业内部划出一条让每一个员工在思想上、行为上不可逾越的消防安全“红线”,以强化企业自身的管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保证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显得十分重要。
1.“红线”确定的前提。消防安全工作是以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前提的,因此,这条消防安全工作的“红线”同样必须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范标准、自觉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前提。
2.“红线”确定的原则。在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贯穿管理、生产、装卸、操作、交接、维护等各环节,起到纲领性作用,以警示严禁或不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规范和标准,并以企业内部的奖罚机制这一杠杆为保证。
3.“红线”确定的内容。为促使企业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消防安全,建立、坚持划定严禁不履行岗位职责、严禁违规违章操作、严禁作业时离脱岗、落实设施设备会保养、会应急处置和会逃生,即“三个严禁、一个落实、两个会”的消防安全工作“312红线”,无论是企业管理者、经营者,还是一线的操作者,一旦逾越,就必须受到企业惩罚,以此来带动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对企业消防工作有贡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4.“312红线”内容的界定。消防安全工作的“312红线”内容的界定应以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为准绳,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为基础,结合液化仓储企业自身的特点,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从内容界定的对象来区分,突出人、事、物三个方面,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怎么做,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如何避免,从而使制定在本子里、挂在墙上的制度、规定、程序,运行到实际的具体管理、生产、工作上。
消防安全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的执行,一靠执行者的自我约束,二靠管理者的监督管理,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弥补、相辅相成。
1.企业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作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只有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才能使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在落实各项企业消防工作过程中,得到人力、物力、财力、资力投入和帮助,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得以贯彻落实。
2.坚持巡查、监督制度。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危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查找不到原因的,及时向消防机构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以获得在技术、工艺、手段上的支撑;对专业性、工艺性较强的,必要时可以外出考察、学习同行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所用。
3.落实奖罚机制。以消防安全工作“312红线”为不可逾越的基准线,充分发挥奖罚的杠杆作用,以严肃处理不履职、不负责、违章违规、盲目指挥等消防不安全行为,积极鼓励敢于制止违章违规、敢于阻止盲目指挥、认真履职,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将企业的消防安全与个人的职业机遇、经济利益真正地挂起钩来,激发企业员工的企业主人翁责任感,营造“企安我安、企富我富、企荣我荣”的企业文化。
消防安全工作涉及生产、工作、操作、管理各个方面,如何强化宣传、教育,从而来提高液化仓储企业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并运用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具体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
1.落实计划。全面、系统摸底本企业全体员工的文化素质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程度,根据消防安全的目标管理要求,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并落实相应制度,保证计划的完满完成。
2.因岗施教。根据企业管理、生产、技术、操作等不同岗位,实施不同的教学内容,如管理部门应当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明白管什么、怎么管、为什么,生产技术部门在生产过程、技术支撑过程应当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明白注意什么、如何注意、为什么,操作者知道液化产品性能、仓储特点、装卸输送要求,从而使生产操作、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在具体工作实际中有机结合。
3.结合案例。案例教育的关键在于分析事故成因、对照查找不足、吸取事故教训、警示引以为戒,是一种让受教育者最直接、最感观和最能说明授课人意图的教育方式,是一种用别人的教训来积累自己经验的“免费午餐”,以不断增强全体职员工做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4.方式多样。一个液化仓储企业的主要任务当然是以安全为保证,确保生产以获得利润,但放弃生产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显然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专门组织与业余自学、专家授课与自我组织、外出考察与内部调研、知识竞赛与岗位比武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培训,做到理论联系实践、知识指导工作、工作积累经验、经验提高水平,从而来克服生产与学习、生产与安全之间的矛盾,实现效益与安全双赢。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和“消”是消防工作的两个基本手段。由于液化产品具有的特性、储存容器设备、人的操作和自然等因素,致使存储容器火灾危险性增大,作为液化产品仓储企业,在充分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的同时,还应当积极探索并加强应急管理,做到未雨绸缪、备而不用。
作为液化仓储企业,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应当根据现有的消防设施设备、人员力量、环境道路、生产工艺特点、周边企业情况,在消防机构专家指导下,制订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疏散预案,包括泄漏、火灾、逃生等。
要利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之机,适时组织本企业员工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以明白预案的目的、意图,了解、掌握预案的运作程序和要求,并根据事故发生的规模大小,明确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做到任务到人。
为提高本企业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技能,要有计划地适时组织预案的演练,演练前先组织学习预案相关内容,让参演人员重温预演目的、意图、任务和要求,演练要做到逼真、不走过场。在演练过程中,邀请消防机构专家到现场来指导、点评,进一步完善预案,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