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苗蛮子
卖官鬻爵成风源于权力暴利
文_苗蛮子
买官卖官虽然不是什么优良作风,却也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悠久传统”之一。早在秦朝,始皇便下诏称,凡百姓缴粟千石,可拜爵一级;汉武帝时,连年征战导致国库空虚,为了弥补用度,汉武帝允许买官和犯法者以钱赎罪;一生爱钱的汉灵帝更是效仿民间市场,在西园开办了一个官吏交易所,明码标价,公开卖官;到明清时期,干脆出现了“捐纳”制,使得卖官鬻爵公开化;时至今日,卖官鬻爵这一痼疾又卷土重来且日益猖獗,在一些地方已是近乎公开的秘密。
前段时间比较轰动的一个案例便是茂名买官卖官窝案,在该案中,两任市委书记、两名副市长、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名市委政法委书记落马,市辖6县(区)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波及105个党政部门。从反腐的角度来看,涉案人员被连锅端,体现了反腐力度的加大,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而从该案的涉案人员职位、数量、性质等方面来看,此窝案无疑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有观察者把“买官卖官”现象比作“政治瘟疫”,并指出,这场正在蔓延的“政治瘟疫”,正朝着“四化”(范围扩大化、买卖市场化、方式多样化、数额规模化)之路奔跑,可谓形象。
显然,卖官鬻爵者是施害者和“瘟疫”的制造者。既然把做官当成一门生意,官职也就彻底剥离了其本应具备的公共属性,而沦为少数掌权者手中待价而沽的商品。于是,掌权者摇身变为“权力市场”中的垄断商人,商人的逐利天性就被激发出来。买官者一旦官爵到手,必然会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里捞回成本,而后数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在一个局部坏死的权力肌体内,在“上梁不正”的示范效应下,链条上各个环节的“商人”,无不疯狂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这样,“腐败成本”一级一级往下转移,并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通过各种形式转嫁到当地百姓头上,百姓成了这场利益集团“圈钱游戏”的真正受害者。
但不容忽视的另一方面是,卖官鬻爵者很多时候也是这场“瘟疫”的受害者。如果一个地方政府的卖官之风所向披靡,那么,那些原本正直勤勉的干部即使再有才干,也难有出头之日。倘若他们定力不够,坚持正义的勇气不足,也会很容易丧失分辨是非的能力,只能跟在买官卖官的风向标后亦步亦趋。
比如在茂名窝腐案中,由于当地官场风气败坏,“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的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干部任用甚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8年未被提拔的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某,对“逆淘汰”的环境丧失信心,终于为区长一职而走上了“跑官”之路,为市委书记进献约30万美元贿金;而同样多年未提拔、据说官声不错的一位镇长,最终也不得不抛弃原则,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竟不惜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
买官卖官,显然不是体制内简单的权力分配游戏,不能视为一个与公众无关的“狗咬狗的故事”,而是公共利益的灾难:不仅败坏官场风气,侵蚀党员干部肌体,祸害社会民生,而且因为不法利益纠葛深重,造成大量黑暗现象和诸多激烈的社会矛盾,甚至由此不断累加而造成政治危机。这一点无论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即便明清“捐纳”乃国家(政府)行为,其收入纳入国家财政,却也难以改变执政根基被腐蚀的命运。
正如人们已看到的那样,作为现代政治常识,由纳税人供养而非古代皇家私有物的“官职”,之所以有如此“魔力”让官员们“前腐后继”、乐此不疲,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官员贪念太甚,而在于“官职”所附着的权力“含金量”太高,且得不到有效监督制约。所谓绝对的权力滋生了腐败的温床,而监管不力则提供了腐败壮大的空间,卖官鬻爵现象于是应运而生。相应地,弱化权力、强化监督、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才是治理卖官鬻爵顽疾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