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山+杨景海
摘 要: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程度的提高,相对估价法已成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可选方法,并可以与其他方法相互验证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以山西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重点说明估价法在企业的具体应用以及运用相对估价法应注意的问题,从实践角度对相对估价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可操作性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企业价值评估;相对估价法;探讨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3001603
1 相对评估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相对估价法是在市场上找出可对比的企业,选择时应考虑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比指标,评估师通过比较选择可比企业的各项数据,计算取舍各个数据的对比关系,最后确定需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对估价法是一种直接的比较方法,对收集到的企业的市场价值评估,直接参考比较或间接地参考。国外股票市场因为其发展较早,处于较成熟阶段,市场机制也灵活广泛,企业的价值能被更好地反映体现,因此相对估价法用来评估国外上市公司的价值更为普遍适用。而我国股票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欠缺,我国能否满足相对估价法的应用条件需要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
随着经济的发展,本文认为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已具备相对估价法应用的基本条件,理由如下:
(1)我国已达到一定规模且数据完整的股票市场,这样有益于相对估价法的应用。我国的股票市场从1990年算起有二十几年的资本市场历史,时间虽短但是发展很快,股票上市公司的强制性的审计制度,是所有股票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的原则,因此,搜集这些数据是相对容易的。
(2)虽然我国现阶段的股票状态不稳定,有待规范,有限的整体交易数量,有待完善证券市场,采用相对估价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准确性会受到影响,但是经过仔细分析比较之后,相对估价法的应用是合理有效的。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更加规范且全面流通,满足了相对估价法应用的条件。
(3)相对估价法已在我国股票发行定价中逐步应用。对比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对估价法的应用也正是因为有了股票的定价机制。尤其是在2005年1月1日以后,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开发行股票(IPO)试行询价制中,一般承销商都使用市盈率法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市盈率来确定股票的价格更好的推动了相对估价法的应用。中国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促进市场稳定发挥重要作用。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相对估价法来评估定价从而上市,如中国平安、交通银行和潍柴动力等。
2 山西汾酒价值评估—相对估价法
选取上市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西汾酒),深市股票代码(600809)为评估对象。公司的产业链条相对单一,其主要出售产品为白酒,目前只发行A股,公司的发展境况稳定上升,企业的结构便于研究,可以提高评估的结果,为数据提供有力的支持。本研究的参考资料全部来自各媒体的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山西汾酒”公布的近三年的度报告、同行业白酒上市公司最新的统计数据、研究报告等。
2.1 可比公司的选择
选取与山西汾酒可比性较大的企业,选取四川泸州老窖(000568)、安徽古井贡(000596)、贵州茅台(600519)、四川沱牌舍得(600702)四家企业,根据它们2013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数据进行比较。
2.2 可比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数据报告
2.3 对比指标的选择
相对估价法常用的指标有企业账面值,销售收入,价格等,主要方法有市盈率法,市净率和比例估价法3种方法。与预期的收益增长成正比的有市盈率和市净率,但是市盈率比率是由未来收益和账面价值的相对水平决定的,而市净率则取决于账面价值。因此,当一个企业的预期收益变动大,市盈率不能作为评价指标,那么,这个企业可能目前的发展不乐观,处于低谷时期;当企业盈利或亏损时,并不很大影响它的股票价值,比如市盈率下降、股票依旧坚挺的现象。所以,对比的指标不能单一分析比较,企业的市盈率并不能反映该企业的目前业绩和未来业绩,有时候也许是反映人们心里预期,受市场不定因素变化大。为此,综合分析,我们采用市盈率和市净率评估企业价值。
表2 比公司比率汇总(数据为2014-4-8数据汇总)
山西汾酒泸州老窖古井贡酒贵州茅台沱牌曲酒
市盈率14.105.5413.0111.16319.48
市净率3.542.512.803.961.68
平均市盈率10.95
平均市净率2.90
数据来源:凤凰网finance.ifeng.com。
注:市盈率(静态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年每股盈利;市净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股净资产。
市盈率的选择对比时,得出沱牌曲酒的市盈率与其他参照企业相比,不符合要求,其值略高,为避免评估值受到影响,使其平均值符合计算,我们需要在求平均市盈率时把数据中偏高偏低的影响结果准确性数据剔除。
2.4 确定企业的评估价值
根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报告显示的账面价值和年净利润,列出下表评估,计算得出参照企业的平均数值,最后相乘得出公司价值,再进行比较。如表3所示。
表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
项目公司实际数据可比公司平均比率公司指示价值
净利润(亿)9.610.95105.12
账面价值(亿)43.32.90125.57
2013年12月31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亿)395.09endprint
注:公司指示价值=公司实际数据×可比公司平均比率。
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和2013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来看,公司目前的股价被低估了,考虑到该公司是白酒行业的领头企业,股票的价值是很有市场性的,因此股价的发展潜力被人们所看好。应当注意到的是,在以上评估中我们假定该公司所有股份均是可以自由流通的。由对案例的分析评估过程可以看出相对估价法用实际数据来估计被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较为合理。企业价值不是由评估师根据单一计算公式,或其他看似有联系的客观因素决定的,它们只能作为一个客观因素,决定企业价值最有力的依据是市场的因素,我们评估也是依据于此。若被评估的企业是在活跃的、公开的市场中进行交易的,由此确定的市场价格就是市场价值的最好揭示。
3 相对估价法评估应用存在的问题
3.1 参照企业的选择问题
案例中所选参照企业为四川泸州老窖(000568)、安徽古井贡(000596)、贵州茅台(600519)、四川沱牌曲酒(600702),他们都做为白酒行业,有相同的增长率和风险。参照企业选择中,我们需要保证选择的企业基数大可参照性同时市场的规范化,都会决定评估的准确性。现阶段我国还没完全达到这个标准,只能认为是初步具备了相对估价法评估的条件。
3.2 对比指标的选择问题
指标的选择问题也比较重要,因为可类比的公司有差异,我们就需要得出的合适数据来进行评估。最好状态的指标是,所选择的比率应该接近常数的比率,如用p/x表示,其中p表示企业的价格或价值,x表示被选的财务变量。那么根据经济理论,这些财务变量应该与公司的价值紧密相关。实践中用得比较多的财务变量有盈利、账面价值、销售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为了选择合适的财务变量,评估师可以查找并依据有关数据做出判断。在对山西汾酒进行评估时由于古井贡的市盈率明显偏高,为避免影响参照系平均水平,在求平均市盈率时将其剔除。同样道理,在对比后发现沱牌曲酒的市盈率不符合平均水平,在明显偏低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评估值出现偏差,我们就要有所取舍。因此选择了正确的指标以后还要对所得数据进行筛选。
3.3 相对估价法的应用前提限制
在案例分析中所选公司汾酒集团满足相对估价法需要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1)汾酒集团已近上市所处于一个公开市场;(2)汾酒集团所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所以才可以运用相对股价法。相对估价法的评估结果是建立在可比公司市场价值的基础之上,市场价值作为一个直接可评估企业的依据,它本身是不确定的,受到的影响很多,所以说,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很重要的,每一个评估方法都不能确切地说企业价值是多少,受到市场的影响会被高估或低估,所以说,他的应用前提是需要规范的。
4 完善相对估价法的对策建议
4.1 合理参照企业的选择
参照企业的选择时,我们需要一个规范的市场,当可比企业的行业和数量很多时,方便进行选择;同时,规范的市场可以提供更好的参考价值是指标。在现阶段的我国应用相对估价法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我们只能说相对估价法评估的条件是基本达到了。在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可选用一些有差异的可比公司,如行业、业务组合、风险及增长率方面不太相同,因此,采用适当的取舍,去掉明显与平均值不一样的企业来解释变量,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不同,我们要参照企业的不同来分析企业的价值,这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达到最为合理的比较。
4.2 相对估价法对比指标选择方法
相对估价法主要可分为三种计算方法,价格/收益倍数法,也称市盈率法(P/E)、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P/BV)、价格/销售收入比率估价法(P/S)等。
市盈率计算并购价格的公式为:并购价格=(P/E)×(企业的税前或税后收益)。市盈率是所有比率中用得最多的方法。它是计算股票价格与当前公司盈利情,直观的统计比率,对大多数股票来说,市盈率易于计算,这使公司之间的比较变得直观简单;收益为负数的公司,P/E的使用就会受到限制。因此,人们又可以采用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
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P/BV)反映了资产盈利能力与初始成本之比。即使那些盈利为负数,无法使用P/E比率,相对估价的企业也可以用P/BV比率来估价。但在P/BV比率中账面价值的度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制度,评估人员不愿意使用。
价格/销售收入比率估价法(P/S)。近年来,评估人员开始使用价格/销售收入比率,它不会像P/E或P/BV变成负值而变得毫无意义,P/S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P/S比率经常用来估计网络公司的价值。
4.3 相对估价法的应用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应用相对估价法的数据资料搜集变得容易,也变得稳定。可参照的企业,也拥有了较大的选择余地,这样确保了企业相对估价合理性,如果现实情况为评估个别行业,找不出相关数据和可参照企业,相对估价法作为一个辅助估价,也是可以提高其估价的准确性。各种信息在上市公司中有一定的规范,披露的强化、信息质量的审计审查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我国股票市场正在逐步完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只要认真选择和判断,相对估价法的应用是具有可行性的。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份向全流通方向发展,相对估价法广泛应用的条件更加充分。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的历史来看,证券市场中的股票定价方式推动了相对估价法的应用。在企业股份制改造IPO上市中,一般主承销商都使用市盈率法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如1998年以前,我国主板市场实行的基本是“行政定价”,当时新股发行一般规定市盈率在13—15倍,并以15倍为上限,每股净盈利以企业上市后一年的预期每股收益来确定。这些规定也在无形中推动了相对估价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试行询价制度”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将对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阿斯沃斯·达蒙德里.张志强,王春香等译.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周俊.相对估价法的企业价值评估[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3]樊芸.重视交易案例的选择和修正提高市场比较法评估精度[J].中国资产评估,2011,42(2):216222.
[4]袁天荣,王布衣.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探析[J].财会月刊.2009,5(3):5879.
[5]海涛.规范企业价值评估的新举措[N].中国财经报,20131225(9).endprint
注:公司指示价值=公司实际数据×可比公司平均比率。
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和2013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来看,公司目前的股价被低估了,考虑到该公司是白酒行业的领头企业,股票的价值是很有市场性的,因此股价的发展潜力被人们所看好。应当注意到的是,在以上评估中我们假定该公司所有股份均是可以自由流通的。由对案例的分析评估过程可以看出相对估价法用实际数据来估计被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较为合理。企业价值不是由评估师根据单一计算公式,或其他看似有联系的客观因素决定的,它们只能作为一个客观因素,决定企业价值最有力的依据是市场的因素,我们评估也是依据于此。若被评估的企业是在活跃的、公开的市场中进行交易的,由此确定的市场价格就是市场价值的最好揭示。
3 相对估价法评估应用存在的问题
3.1 参照企业的选择问题
案例中所选参照企业为四川泸州老窖(000568)、安徽古井贡(000596)、贵州茅台(600519)、四川沱牌曲酒(600702),他们都做为白酒行业,有相同的增长率和风险。参照企业选择中,我们需要保证选择的企业基数大可参照性同时市场的规范化,都会决定评估的准确性。现阶段我国还没完全达到这个标准,只能认为是初步具备了相对估价法评估的条件。
3.2 对比指标的选择问题
指标的选择问题也比较重要,因为可类比的公司有差异,我们就需要得出的合适数据来进行评估。最好状态的指标是,所选择的比率应该接近常数的比率,如用p/x表示,其中p表示企业的价格或价值,x表示被选的财务变量。那么根据经济理论,这些财务变量应该与公司的价值紧密相关。实践中用得比较多的财务变量有盈利、账面价值、销售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为了选择合适的财务变量,评估师可以查找并依据有关数据做出判断。在对山西汾酒进行评估时由于古井贡的市盈率明显偏高,为避免影响参照系平均水平,在求平均市盈率时将其剔除。同样道理,在对比后发现沱牌曲酒的市盈率不符合平均水平,在明显偏低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评估值出现偏差,我们就要有所取舍。因此选择了正确的指标以后还要对所得数据进行筛选。
3.3 相对估价法的应用前提限制
在案例分析中所选公司汾酒集团满足相对估价法需要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1)汾酒集团已近上市所处于一个公开市场;(2)汾酒集团所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所以才可以运用相对股价法。相对估价法的评估结果是建立在可比公司市场价值的基础之上,市场价值作为一个直接可评估企业的依据,它本身是不确定的,受到的影响很多,所以说,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很重要的,每一个评估方法都不能确切地说企业价值是多少,受到市场的影响会被高估或低估,所以说,他的应用前提是需要规范的。
4 完善相对估价法的对策建议
4.1 合理参照企业的选择
参照企业的选择时,我们需要一个规范的市场,当可比企业的行业和数量很多时,方便进行选择;同时,规范的市场可以提供更好的参考价值是指标。在现阶段的我国应用相对估价法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我们只能说相对估价法评估的条件是基本达到了。在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可选用一些有差异的可比公司,如行业、业务组合、风险及增长率方面不太相同,因此,采用适当的取舍,去掉明显与平均值不一样的企业来解释变量,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不同,我们要参照企业的不同来分析企业的价值,这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达到最为合理的比较。
4.2 相对估价法对比指标选择方法
相对估价法主要可分为三种计算方法,价格/收益倍数法,也称市盈率法(P/E)、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P/BV)、价格/销售收入比率估价法(P/S)等。
市盈率计算并购价格的公式为:并购价格=(P/E)×(企业的税前或税后收益)。市盈率是所有比率中用得最多的方法。它是计算股票价格与当前公司盈利情,直观的统计比率,对大多数股票来说,市盈率易于计算,这使公司之间的比较变得直观简单;收益为负数的公司,P/E的使用就会受到限制。因此,人们又可以采用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
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P/BV)反映了资产盈利能力与初始成本之比。即使那些盈利为负数,无法使用P/E比率,相对估价的企业也可以用P/BV比率来估价。但在P/BV比率中账面价值的度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制度,评估人员不愿意使用。
价格/销售收入比率估价法(P/S)。近年来,评估人员开始使用价格/销售收入比率,它不会像P/E或P/BV变成负值而变得毫无意义,P/S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P/S比率经常用来估计网络公司的价值。
4.3 相对估价法的应用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应用相对估价法的数据资料搜集变得容易,也变得稳定。可参照的企业,也拥有了较大的选择余地,这样确保了企业相对估价合理性,如果现实情况为评估个别行业,找不出相关数据和可参照企业,相对估价法作为一个辅助估价,也是可以提高其估价的准确性。各种信息在上市公司中有一定的规范,披露的强化、信息质量的审计审查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我国股票市场正在逐步完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只要认真选择和判断,相对估价法的应用是具有可行性的。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份向全流通方向发展,相对估价法广泛应用的条件更加充分。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的历史来看,证券市场中的股票定价方式推动了相对估价法的应用。在企业股份制改造IPO上市中,一般主承销商都使用市盈率法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如1998年以前,我国主板市场实行的基本是“行政定价”,当时新股发行一般规定市盈率在13—15倍,并以15倍为上限,每股净盈利以企业上市后一年的预期每股收益来确定。这些规定也在无形中推动了相对估价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试行询价制度”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将对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阿斯沃斯·达蒙德里.张志强,王春香等译.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周俊.相对估价法的企业价值评估[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3]樊芸.重视交易案例的选择和修正提高市场比较法评估精度[J].中国资产评估,2011,42(2):216222.
[4]袁天荣,王布衣.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探析[J].财会月刊.2009,5(3):5879.
[5]海涛.规范企业价值评估的新举措[N].中国财经报,20131225(9).endprint
注:公司指示价值=公司实际数据×可比公司平均比率。
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和2013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来看,公司目前的股价被低估了,考虑到该公司是白酒行业的领头企业,股票的价值是很有市场性的,因此股价的发展潜力被人们所看好。应当注意到的是,在以上评估中我们假定该公司所有股份均是可以自由流通的。由对案例的分析评估过程可以看出相对估价法用实际数据来估计被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较为合理。企业价值不是由评估师根据单一计算公式,或其他看似有联系的客观因素决定的,它们只能作为一个客观因素,决定企业价值最有力的依据是市场的因素,我们评估也是依据于此。若被评估的企业是在活跃的、公开的市场中进行交易的,由此确定的市场价格就是市场价值的最好揭示。
3 相对估价法评估应用存在的问题
3.1 参照企业的选择问题
案例中所选参照企业为四川泸州老窖(000568)、安徽古井贡(000596)、贵州茅台(600519)、四川沱牌曲酒(600702),他们都做为白酒行业,有相同的增长率和风险。参照企业选择中,我们需要保证选择的企业基数大可参照性同时市场的规范化,都会决定评估的准确性。现阶段我国还没完全达到这个标准,只能认为是初步具备了相对估价法评估的条件。
3.2 对比指标的选择问题
指标的选择问题也比较重要,因为可类比的公司有差异,我们就需要得出的合适数据来进行评估。最好状态的指标是,所选择的比率应该接近常数的比率,如用p/x表示,其中p表示企业的价格或价值,x表示被选的财务变量。那么根据经济理论,这些财务变量应该与公司的价值紧密相关。实践中用得比较多的财务变量有盈利、账面价值、销售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为了选择合适的财务变量,评估师可以查找并依据有关数据做出判断。在对山西汾酒进行评估时由于古井贡的市盈率明显偏高,为避免影响参照系平均水平,在求平均市盈率时将其剔除。同样道理,在对比后发现沱牌曲酒的市盈率不符合平均水平,在明显偏低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评估值出现偏差,我们就要有所取舍。因此选择了正确的指标以后还要对所得数据进行筛选。
3.3 相对估价法的应用前提限制
在案例分析中所选公司汾酒集团满足相对估价法需要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1)汾酒集团已近上市所处于一个公开市场;(2)汾酒集团所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所以才可以运用相对股价法。相对估价法的评估结果是建立在可比公司市场价值的基础之上,市场价值作为一个直接可评估企业的依据,它本身是不确定的,受到的影响很多,所以说,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很重要的,每一个评估方法都不能确切地说企业价值是多少,受到市场的影响会被高估或低估,所以说,他的应用前提是需要规范的。
4 完善相对估价法的对策建议
4.1 合理参照企业的选择
参照企业的选择时,我们需要一个规范的市场,当可比企业的行业和数量很多时,方便进行选择;同时,规范的市场可以提供更好的参考价值是指标。在现阶段的我国应用相对估价法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我们只能说相对估价法评估的条件是基本达到了。在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可选用一些有差异的可比公司,如行业、业务组合、风险及增长率方面不太相同,因此,采用适当的取舍,去掉明显与平均值不一样的企业来解释变量,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不同,我们要参照企业的不同来分析企业的价值,这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达到最为合理的比较。
4.2 相对估价法对比指标选择方法
相对估价法主要可分为三种计算方法,价格/收益倍数法,也称市盈率法(P/E)、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P/BV)、价格/销售收入比率估价法(P/S)等。
市盈率计算并购价格的公式为:并购价格=(P/E)×(企业的税前或税后收益)。市盈率是所有比率中用得最多的方法。它是计算股票价格与当前公司盈利情,直观的统计比率,对大多数股票来说,市盈率易于计算,这使公司之间的比较变得直观简单;收益为负数的公司,P/E的使用就会受到限制。因此,人们又可以采用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
价格/账面值比率估价法(P/BV)反映了资产盈利能力与初始成本之比。即使那些盈利为负数,无法使用P/E比率,相对估价的企业也可以用P/BV比率来估价。但在P/BV比率中账面价值的度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制度,评估人员不愿意使用。
价格/销售收入比率估价法(P/S)。近年来,评估人员开始使用价格/销售收入比率,它不会像P/E或P/BV变成负值而变得毫无意义,P/S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P/S比率经常用来估计网络公司的价值。
4.3 相对估价法的应用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应用相对估价法的数据资料搜集变得容易,也变得稳定。可参照的企业,也拥有了较大的选择余地,这样确保了企业相对估价合理性,如果现实情况为评估个别行业,找不出相关数据和可参照企业,相对估价法作为一个辅助估价,也是可以提高其估价的准确性。各种信息在上市公司中有一定的规范,披露的强化、信息质量的审计审查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我国股票市场正在逐步完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只要认真选择和判断,相对估价法的应用是具有可行性的。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份向全流通方向发展,相对估价法广泛应用的条件更加充分。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的历史来看,证券市场中的股票定价方式推动了相对估价法的应用。在企业股份制改造IPO上市中,一般主承销商都使用市盈率法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如1998年以前,我国主板市场实行的基本是“行政定价”,当时新股发行一般规定市盈率在13—15倍,并以15倍为上限,每股净盈利以企业上市后一年的预期每股收益来确定。这些规定也在无形中推动了相对估价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试行询价制度”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将对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阿斯沃斯·达蒙德里.张志强,王春香等译.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周俊.相对估价法的企业价值评估[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3]樊芸.重视交易案例的选择和修正提高市场比较法评估精度[J].中国资产评估,2011,42(2):216222.
[4]袁天荣,王布衣.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探析[J].财会月刊.2009,5(3):5879.
[5]海涛.规范企业价值评估的新举措[N].中国财经报,20131225(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