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桂龙
简政放权作为2014年的“当头炮”,继续成为十八大后新一届政府上台后力推的重要改革,在规范清理的基础上,再次取消和下放生产经营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为2013年以来的第四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何反复拉锯,行政审批事项为何割掉一茬又生出一茬,症结到底在哪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改革者同时又是改革的“主刀者”,改革没有容纳更多的“利益相关者”,未能形成改革的博弈和相互监督机制。而改革打破现有利益格局,又必然会受到有关利益集团的阻挠。更重要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法律权威,使得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有了可以利用的“后门”。这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徘徊和拉锯的深层次原因。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下简称“自贸区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通过开放倒逼改革,努力实现制度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制度创新的着力点,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提供了大好契机。
它可以在国家层面政策支持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协调,避免政策间冲突和相互间设置的“木马”。同时,又由于自贸区在28.8平方公里土地上进行有限范围的尝试,因此,可以避免对利益格局的过大震动。这必然会减少改革的阻力,有利于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小范围突破,在稳定的基础上进行推进和复制。
自贸区实践层面的破冰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经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并提供了具体目录,调整的试验运行期限为三年内。
自贸区建设所带来的开放倒逼为引入更多“利益相关者”,更好地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提供了微观层面的动力基础。如果说美国参与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更高层次的关系协定,是在宏观层面构成推动自贸区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宏观压力,那么更多外资企业的进入以及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的进一步强大,也就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更强大的微观动力。
自贸区建设将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与国际规则接轨提供试验场所。自贸区将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形成公开透明的政府运作模式,为中国加入多边贸易和投资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行政审批制度将实行“前轻后重”的整体转向,探索和完善“负面清单”和“备案制”,真正落实党的十八大强调的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并为全国的改革实践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