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广琮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影响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是领导干部作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具有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身份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生活作风并非“个人的私事”,不仅事关领导干部个人的前途命运,而且对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法制建设和政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一句话,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关系到我党执政地位能否保持,关系到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目前我国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威胁到我党的执政地位,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所谓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就是指领导干部除工作作风、领导工作之外在处理私人事务和家庭事务、处理和他人的非工作性质的社会交往事务等一切“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中的行为和态度。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主体为领导干部,即代表人民利益的领导者。领导干部的范围极其广泛,涉及各种层次的国家公职,按照我国现行《公务员法》的规定,乡科级副职以上公职人员即属于领导干部的范畴。领导干部作为我国的公职人员中的高层次人才,对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肩负组织、领导的职责,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忠实的代表人,领导在干部职位系列中具有高于一般工作人员的层次,享受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手中握有一定职权,掌握国家公共资源,在全体国家公职人员中须带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其他公职人员作出表率。从内容上来看,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是其一贯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态度,具有持久性、稳定性和内在性,并非在某个特定场合和特定时间“临时”、“偶然”表现出来的情绪化行为和态度。从表现形式上来看,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体现在其处理家庭事务、个人事务等非工作性质或者和工作关联较小的社会交往活动中,是领导干部谋取生活利益和对待日常生活的态度。
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中拥有特殊位置、拥有公共资源、具有公共决策权力的“特殊公职人员”,其生活作风不仅事关个人私事,和普通干部职工和一般人民群众的生活作风具有显著区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特征表现在: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具有典范性。我党在执政过程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高于一般干部职工的生活作风要求,不仅要求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内”做好表率,还要求他们在“八小时以外”做好表率,从而树立生活方面良好的典型,为其他一般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作风作出典范。我党的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其中的“德”即包括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在内,生活作风不检点被认为是道德品质不良甚至败坏的表现,组织人事部门如果在考察干部的过程中发现被考察对象有着生活作风问题,自然不予提拔任用。按照这样的逻辑思维,那些被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是符合我党的道德要求的,是具有良好生活作风的,其自然应当为其他人的生活作风作出示范。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具有政治性。由于职位的特殊性,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中必定包含某种政治立场、政治价值、政治思想和政治方向等价值取向。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不仅是领导干部个人的“私事”,因为广大人民群众不仅从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学习作风、思想作风评价领导干部,而且从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评价领导干部自身,通过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评价执政党,领导干部各种在生活作风上体现出来的负面形象,直接危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地位。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具有警示性。所谓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警示性,和其政治性密切联系。因为广大人民群众除了通过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形象对领导和执政党进行评价之外,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亦对执政党的形象、政府形象具有重大影响。民众在通常情况下认为,领导干部普遍生活作风败坏,必定导致其贪污腐败,由此认为党和政府廉政工作、反腐败工作还存在相应问题。事实上确实如此,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是导致领导干部走向贪污腐败违法犯罪行为的预兆,是领导干部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信号。在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出现问题的时候,绝不能将此仅仅作为个人的“私事”处理,而是要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腐化变质的信号,引起高度的警醒。
当前我国极少数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极少数领导干部家庭道德败坏,生活情趣庸俗不堪。这些领导干部虽然身居党政要职,但是其审美能力、道德水平低下,尤其是家庭道德败坏,业余时间不注重学习和正确处理家庭关系,而是一味地消遣娱乐。部分领导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甚至在情色场所娱乐消费,寻求感官上的刺激。
第二,极少数领导干部社会生活庸俗化,家庭生活逐利化。极少数领导干部为了一己之私利,社会生活庸俗化,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没有摆正公理与私情之间的关系,不按照法律法规和社会生活的原则办事,大搞庸俗的人际关系,导致社会上的“潜规则”盛行。在生活中不按照原则和具体的规定办事,而是大搞人身依附,在对待外部关系上以个人的利益作为价值导向,按照别人给自己利益的程度办事,形成实质上的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关系。在家庭生活的逐利化方面,大搞裙带之风,放纵自己的家属、亲属借助自己作为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和威望获取暴利,一着不慎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三,极少数领导干部精神颓废,物质生活享乐化。极少数领导干部精神颓废,更谈不上共产主义伟大理想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漠不关心,毫无热情。甚至极少数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鬼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沉醉于鬼神风水,给封建迷信思想在社会民间的广泛传播创造更大空间,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大危害。极少数领导干部完全抛弃了我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铺张浪费、讲阔气、讲排场,奢侈浪费,物质生活享乐化,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完全“隔绝”。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绝非“个人小事”,严重地损害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了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颓废状态和这些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不无关系。
现阶段,我国极少数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仍然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其产生原因主要有社会环境因素、领导干部个人因素、监督制约体制因素三个方面。社会环境因素主要是外部的诱惑,领导干部个人因素主要是内在的原则及信仰等的偏离,监督制约因素主要指监管力度的不足、监管制度的漏洞及监管管理的欠缺等。
第一,从社会环境因素方面来看。首先,西方的腐化思想逐渐侵害某些领导干部的思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的腐化思想仍然像病菌一样渐渐渗入我国社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国的党风、政风甚至是社会风的健康。某些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因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腐蚀;其次,腐败文化的深入侵蚀,甚至形成了潜在腐化风气。经济在不断地向前发展,人们对于经济效益的追捧出现了某些极端化的现象,例如:“羡腐心理”成为了受到追捧的恶风气;“暗中操作”被视为有本事、有能力;“包二奶”不再受到外界及道义上的谴责等。
第二,从领导干部个人因素方面来看。首先,极少数领导干部的信念出现偏离。某些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出现极度恶劣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以及极端个人主义,究其原因,主要是未能树立并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人生观扭曲,价值观脱离实际,极度注重个人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精神的修养及道德的正直;其次,极少数领导干部出现了不健康的攀比心理。某些领导干部未能塑造一个健康健全的心理,人格也有一定漏洞,因此在看到“土豪大款”挥金如土、骄奢淫逸的生活作风之后,不仅不觉得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很羡慕,最终,受到了这种资金、利润、享受等欲望的促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再次,极少数领导干部难以秉承个人信仰,追波逐流。当前,社会高速发展,人们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对于物质、消费水平的追逐也越来越强,而党和国家一直竭力倡导的艰苦朴素、节约节俭却被渐渐忽略了,贪图享受,渴望物质生活的状态反而变成了普遍状况下的社会及文化趋势。
第三,从监督制约体制因素方面来看。监管制度的漏洞造成监管的涉及面仅仅局限于领导干部的作风出现严重的问题时,才会大力进行监督及控制。我国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隐私权,因此,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相关方面等隐私受到保护,普通的公民甚至是国家组织机构在法律未允许的范围内,不能随意地进行监控。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党务、政务的保密性,普通公民无法知道领导干部的确切作风,就算知道也只是浮于表象的知情。由于监管力度的不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时常发生。尽管,目前国家注重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的教育管理相关制度就有多种项目,但具体实践过程中的效果却不理想。这主要是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不科学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传递失效、严重偏离了原有的轨道。制度未能及时有效的执行、制度的实施出现偏离,最终监管的效果就和预定的效果有很大差距。
领导干部在我国社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是普通公民的领头人,其行为也具有一定的公众性,起到了示范的作用。生活作风问题可大可小,小则危及自身的政治生涯,大则可能动摇国家根本。加强党风、政风及社会风的管理及监控,深入管控领导干部的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就显得刻不容缓。我们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
第一,加强社会文化建设,以优秀文化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先进的文化是从根本上剔除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及社会风中出现不良生活作风的保证。对于西方渗入的非廉文化,只有当我国公民处于良好的先进文化氛围中才能合理地进行避免,从而防止领导干部处于不良生活作风的消极环境影响下。此外,加大力度打造廉政环境,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廉政意识,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塑造自身的人格魅力,加强各方面的文化修养,不断提升精神水平,保证精神生活与物质水平的统一,最终形成科学、合理、健康的精神生活、文化生活、消费生活。
第二,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形成良好生活作风的道德基础。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有效地引导领导干部建立正确的道德观,防止其走偏路,走错路,因此,做好有效的道德教育对于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建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针对领导干部进行的教育,在内容上要涉及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道德观等方面,并且需要侧重于加强法治观念的培养和道德观念的树立上。促使经过教育的领导干部能够自觉摒弃腐化腐败的思想,建立高尚的自我道德提升意识。在对象上,围绕着党政的领导干部这一中心,形成合理的、有效的、科学的教育机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在方式上,除了开展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外,还需要进行廉政的专题教育,同时经过正面教育及反面教育双重结合的手段,适当调整教育的频率及教育方向的针对性,让领导干部能够深知生活作风问题对于其自身甚至国家的严重性,逐渐营造一种强力度的反腐倡廉氛围。
第三,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制度,从日常细节行为中养成领导干部良好生活作风。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公款吃喝、公款活动等非正常办公范围内的消费行为都需要明文禁止,并将其放入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的范畴中。而对于现有的领导干部道德法规体系中,“不准”“避免”“应该”等倡导性意见需要明确化,此类模糊字眼急需剔除,换成定义明确、界限清晰的词语,从而防止某些人钻法律或制度的漏洞,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将柔性制度刚性化,执法操作将更严格,不会出现随意的操作,也更助于实际情况中的可操作性和及时落实性。如果某个领导干部出现了与法律制度或者道德标准相悖的行为,例如:在个人资产、人员关系、消费娱乐等方面出现了违法乱纪行为,则监察和管理部门就应依法治人,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严惩该人,使其在声誉、地位、经济等多方面遭受落差式的损失,从而起到教育及警醒他人的目的。
第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监督制约,对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形成良好约束。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网络有助于保证领导干部的日常生活作风都处于有效的监管形态下。而建立健全的监管网络,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将构建的监管网络体系公开化,“阳光管理”是进行有效的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监控的必经之路。将领导干部的政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透明化党政、党纪。比如:每个单位都需要将每次使用的项目进行逐一的登记记录,并且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联网统计及核算,确保每一个款项用在实处,不会出现任何的浪费,甚至不合理的消费。其次,采用合理的人员任用机制。深层次的对任用的员工进行适当的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并且将生活作风多个方面纳入考核的范畴中。如果因为生活作风方面问题未能达到考核的标准,则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理,绝对不能进行进一步的任用。再次,需要提前进行警示。进行监管时,除了要在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出现问题时进行有效的监管,还需要在问题出现前进行有效的警示。关键在于健全针对领导干部收入进行申报的制度,需要申报家庭收入、金融实名制等,并且增加相关的监督惩罚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以往随意性申报的无序状态。当然,进行全国联网的廉政档案信息系统机制也是很好的一种方式,针对的领导干部主要是县级以上的干部,涉及的项目主要为财产收人、婚姻状况、社会关系等,在该制度下,普通公民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合理的查询,确保最大程度的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