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杰
(作者为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山西省法学会2012年资助项目“家庭冷暴力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XLS(2012)B242012)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以及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家庭暴力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拳打脚踢的“热暴力”方式,一种新的精神暴力家庭“冷暴力”正悄然滋长和蔓延。家庭冷暴力,主要是指家庭产生矛盾时,家庭成员通过非暴力的方式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通常表现为恶意诋毁、讽刺挖苦、冷淡、漠视、疏远和放任等行为方式导致的精神伤害。家庭冷暴力已经成为当今中国一个新的不容忽视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
家庭冷暴力,作为破坏婚姻家庭的一种新生事物,其内涵在我国立法和理论界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家庭冷暴力从字面看有三层含义,即冷酷、暴戾、杀伤力。其在实践中的表现,是指家庭成员产生矛盾时,通过非暴力的形式对对方恶意诋毁、讽刺挖苦、冷淡漠视、歧视疏远、侮辱恐吓等,表现为对对方漠不关心、没有言语交流,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停止或敷衍性生活,对家庭及成员不管不问等。与拳打脚踢的显性暴力相比,冷暴力主要以语言为工具或不作为方式,如用侮辱性的言语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用讽刺挖苦言语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停止彼此之间的语言交流;对经济进行控制、拒绝支付家庭日常开支、限制对方自由等,使对方长期处于精神折磨状态。
家庭冷暴力是家庭矛盾长期无法调和引发的一种不健康的应对方式,与普通家庭暴力相比,属于内容和表现形式更具隐秘性和持久性的精神暴力。尽管传统的拳打脚踢身体暴力也会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但它主要是通过加害身体进而伤害精神的,而冷暴力行为是直接指向对方精神的不作为暴力。因此,冷暴力给受害者的精神伤害程度更深,它已成为破坏现代婚姻家庭的一个新型病毒,具有以下特征:
主体的高学历性。家庭冷暴力多出现在文化程度较高的知识分子家庭,这部分人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身份。当矛盾产生时,他们碍于面子不会轻易厮打怒骂,对传统的暴力行为都比较能克制,有的则是熟悉法律规定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不采取直接肉体伤害的方式,而是较“理智”地采取冷暴力这种消极应对的方式,实行不沟通、不理睬、不关心的“三不政策”,即使说话也常是嘲笑、挖苦、讽刺等语言伤害或折磨对方。
对象的特定性。家庭冷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其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都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孙关系、婆媳关系等,其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
行为的不作为性。家庭冷暴力是精神暴力的一种形式,其行为特征是一方以不作为方式或言语攻击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讽刺、挖苦、冷落、漠视、疏远、遗弃等消极方式来伤害对方,使对方内心和精神受到伤害。
行为方式的多样性。由于不同的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不同的个性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行为方式有多种表现,有的表现为言语上的讽刺挖苦、恶语攻击、人格贬损,伤害对方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互不理睬、有病不给治、不关心家庭和对方、不承担对家庭的责任,常常无故地“失踪”。
表现的隐蔽性。家庭冷暴力常常表现为夫妻双方缺乏沟通和语言交流,对另一方冷落、漠视,很难界定其是性格孤僻还是有意实施家庭冷暴力的精神虐待,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精神世界是人的主观意识,缺乏外在表现和测定标准。冷暴力是一方消极的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伤害,它没有伤痕,不见鲜血,无法作伤情鉴定,没有明显的发展过程,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受人们“死要面子”观念和“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思想的影响,夫妻矛盾常常被掩盖;住宅的相对独立性、对他人私生活的尊重使得家庭冲突不易为他人所发现;再加上大多数人对于家庭冷暴力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在遭受冷暴力侵犯时,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使得家庭冷暴力不易被发现。
危害的持久性、严重性。施暴者冷落家庭成员,常常是一个月或更长时间不与对方说一句话,更严重的常年不回家、不顾家。由于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与施暴者长期共同生活,对首次的冷暴力如果没有认识,长时间反复、持续的漠视,伤害就会达到一定程度形成家庭冷暴力。热暴力的危害有目共睹,但长期冷战造成的精神上的折磨远比肉体上的伤害更具危害性。冷暴力的受害人由于长期受到歧视、挖苦、冷落、漠视,感情变得脆弱、自卑、多疑、消极,产生委屈感、被控制感、挫败感,心理上常伴有空虚、孤独、抑郁、消沉、痛苦甚至绝望,很容易引发生理和精神疾病,出现抑郁、性格扭曲、精神分裂症、自残、自杀、以暴制暴等无法挽回的后果。
证据较难认定性。一方面我国法律对家庭冷暴力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统一的识别和鉴定标准,法院无法可依据,常常出现冷暴力界定难,在判断上存在明显的主观局限性,如是否具有主观恶性、是否具有严重的损害后果等。另一方面家庭冷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私密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受害人举证困难,常常使施暴者逃脱法律制裁。
家庭冷暴力普遍存在。根据中国法学会对全国三千多个家庭的调查数据表明三种家庭暴力发生率排名依次为冷暴力、身体暴力、性暴力。在存在矛盾的家庭中,有60%以上的家庭存在丈夫冷落漠视妻子、对妻子实行经济上控制、限制妻子同异性朋友往来的现象;有88%的夫妻双方互不理睬。
2005年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的调查节目《历程》中,做了一次城市家庭婚姻现状遭遇家庭冷暴力的问卷调查,心理学家刘黠博士历时16个月,对北京、天津、武汉、长沙四城2000多个家庭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93%的家庭对自己的婚姻状况不满意,70%以上的家庭都有过或正处于不同程度的冷暴力。结果表明,冷暴力已经成为现代家庭中常见的生活方式。
据陕西省妇联权益部资料显示,2003~2009年,陕西全省县级以上妇联组织受理各类家庭暴力投诉16132人次。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弱者几乎不同程度地都遭受过家庭冷暴力。在施暴者的群体类别中,城市知识分子居多,农村往往表现为拳脚相加的热暴力。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进城务工人数的激增,农村出现不理睬甚至遗弃的家庭冷暴力日益增多。现如今,家庭冷暴力已演化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而其范围远不止于我国,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遭受家庭冷暴力,无数人都遭受过或正在遭受这种暴力行为所带来的巨大创伤,深受其害,倘若再不对受害者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和制度保障,必定还会有不特定的多数人被沦为家庭冷暴力的牺牲品,悲剧的重演定会成为必然。①
对家庭冷暴力状况认识不足。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许多夫妻常常白天忙于工作而缺乏交流,很晚回到家时往往因疲劳倒头便睡,不知不觉便冷落了对方。双方大多意识不到这是“冷暴力”的开始,长此以往,双方便会一步步从缺乏交流、到情感焦虑、最后陷入情感淡漠的家庭冷暴力的困境,最终导致冷暴力升级。但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双方无话可说、不关心对方和家庭、对对方视而不见、限制对方与异性朋友交往、在经济上控制对方、长期拒绝与对方过性生活、辱骂或耻笑对方等行为都属于精神层面的暴力,即家庭冷暴力。
据2010年《中国区域性妇女受暴力侵犯研究报告》对四千名受访者的调查数据显示:受访者中很同意和同意属于家庭暴力的比例最高的依次是:猜疑杀害妻子为88.02%;因不能生育虐待妻子为87.5%;爱情自私残害妻子为86.91%;拳打脚踢妻子为85.88%;喜新厌旧坑害妻子为84.63%;妻子不同意强迫发生性行为为78.96%。不赞同是婚姻暴力的比例最高的依次是:对妻子视若无人为31.6%;经济上限制妻子为30.86%;对妻子说粗话、辱骂为24.51%;羞辱妻子为23.54%。前几项是用武力伤害妻子,后几项是在精神上伤害妻子。这些数字告诉我们,许多人还没有意识到精神层面的暴力,属于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多发生在城市高学历家庭中。受家庭内部矛盾的多元化、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等因素影响,伤害对方精神和心理的家庭冷暴力现象正逐渐侵入城市一些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的知识分子家庭和白领家庭,成为城市家庭的一种“流行病”。由于他们文化程度较高、收入高,有一定社会地位,很顾及自己的脸面,不愿大吵大闹。这些人大多认为拳脚相加的暴力不符合自己高学历的身份,同时会留下伤痕证据,很容易鉴定,也容易引起社会的重视。有所顾忌,所以冷落、漠视、讽刺、挖苦成为他们对付对方常用的手段。根据山西省妇联调查的数据显示,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家庭承受着家庭冷暴力,其中25%发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中。
家庭冷暴力导致离婚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据统计,2012年广州、佛山两市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不断上升,而家庭暴力案件在婚姻家庭纠纷中仍占绝大多数,其中拳打脚踢的身体暴力正逐步减少,以讽刺、挖苦、冷落、漠视、疏远和放任等语言和不作为方式表现的精神暴力却有逐年上升趋势,并逐渐成为家庭纠纷、离婚案件的主要原因,冷暴力已成为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最大杀手。
据《长沙晚报》2007年11月27日报道:近两年来,随着“零暴力社区”和妇女维权工作的推进,家庭暴力投诉现象明显减少,但冷暴力日渐突出,冷暴力问题占据了婚姻咨询案件的四成以上。年轻夫妇发生矛盾时惯用冷暴力,冷暴力正逐渐成为离婚的主凶。
预防家庭冷暴力的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没有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更不用说专门预防家庭冷暴力的立法。我国反对家庭暴力的规定散见于《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中。且《婚姻法》中有关的家庭暴力的规定比较原则、笼统、不健全,司法部门对家庭冷暴力难于把握,使得冷暴力的实施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2008年两会期间,重庆人大代表严琦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预防和遏制家庭冷暴力的建议》,呼吁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或颁布司法解释,建议将以隐蔽的方式实施的家庭冷暴力纳入反家暴法调整的范围,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防止家庭冷暴力。随后各地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目前已经有20多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条例,针对冷暴力的维权投诉和求助越来越多。
随着社会的变革,家庭功能的转变,家庭冷暴力日益增多,且逐渐由由高学历家庭发展到普通家庭,由城市家庭蔓延到农村家庭。从我国目前家庭冷暴力的现状看,家庭冷暴力普遍存在,已经成为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它不仅给家庭成员带来精神伤害,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成为现代我国婚姻家庭的重要“毒瘤”。家庭冷暴力侵害的分类客体与一般的家庭暴力侵害的分类客体一样为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在暴力行为所侵害的直接客体方面,与主要侵害家庭成员生命、身体和健康的其他暴力形式不同,它所侵害的直接客体及其所造成危害更为复杂。
对家庭的危害。家庭冷暴力使受害人精神遭受伤害、人格尊严遭受侮辱,长期处在痛苦的煎熬中,造成受害人情绪不稳、焦虑、抑郁、无助、恐惧等,并产生畏缩、孤立、人际交往障碍,生活工作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失去生存的勇气,走向绝路。通常身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内心的创伤难以抚平。所以,家庭冷暴力其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远比拳打脚踢的显性暴力更严重,冷暴力的受害人长期生活在冷漠、紧张的气氛中,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上的崩溃,有的积愤难消选择逃离、自杀、杀人等方式寻求解脱。长期存在家庭冷暴力的家庭,夫妻感情受到伤害,婚姻关系发生扭曲,没有人愿意在这种冰冷的、僵死式的家庭中生活,因此大部分夫妻选择离婚。虽然有些存在冷暴力的家庭为了孩子、为了面子并未选择离婚,但并不幸福,在痛苦中煎熬,家已经名存实亡,这给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了隐患。
生活在冷暴力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他们的学习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美国一位心理学家曾做过一个实验,将实验的学生分为三个小组:对第一组的学生经常给予鼓励和表扬,对第二组的学生则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对第三组学生常常给予批评、指责。实验显示,备受关爱的第一组学生成绩进步最快,常遭批评的第三组学生也有一些进步,而无人关心的第二组学生几乎无任何进步。婚姻家庭咨询师将此理论移植到家庭建设中,认为夫妻之间的冷落、歧视对未成年子女的学习、健康成长负面影响较大。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生活在家庭冷暴力家庭下的未成年子女,大多性格怪癖、消极、自卑、冷漠、残忍、焦虑、沮丧自私、行为怪诞、难以与人沟通,甚至自我封闭,不相信任何人,并容易表现出对同龄人的攻击性行为,敌视社会、报复社会,严重的会自杀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统计显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青少年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父母间的家庭冷暴力进而对自己施暴或冷落而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引诱、利用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家庭冷暴力在给受害者造成精神痛苦的同时,自己也会带来严重危害,导致家人对施暴者的怨恨和疏离,使其变得孤立无援,可能因此失去家庭,变得无家可归,精神上遭受痛苦,自身的生存受到威胁,并可能因受害者的报复反抗而遭遇生命危险。冷暴力会使施暴者变得对社会仇恨、对他人更冷漠,甚至变态,影响施暴者人格的健康发展。
对社会的危害。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和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家庭冷暴力导致家庭破裂,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长期遭受冷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无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常常把对配偶的不满发泄到未成年子女身上,如打骂、伤害孩子,使得未成年子女流落街头,增加犯罪率,或寻求外遇、赌博、吸毒等不道德或不法行为,甚至自杀或伺机报复对方、杀害对方,给社会的安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的事业,需要每个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而那些身处家庭冷暴力困境的受害人,在其人格、尊严、名誉等最基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去,影响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导致其社会和政治参与度下降;而且因冷暴力而产生的各类救助制度和惩戒措施增加了社会成本,加重了社会的负担,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注释】
①刘东英:“浅析家庭冷暴力的法律保障”,http://xa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