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萌
中国女性的自我赋权与女性主义的发展困境
◎王 萌
父权制对于女性的统治压迫,是母系社会之后人类历史上具有普遍性的历史事件,就此意义上说,西方女性主义给我们带来了一个观察事物的崭新视角,中国女性主义由此出发对于中国历史文本中男权意识的揭示确发人深省。但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历史及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都不尽相同,将西方特定历史阶段的女性主义理论普遍化,并由此评判中国历史,这样很容易陷入殖民主义的陷井,从而遮蔽第三世界中国女性的真正处境。在这里,中国女性主义构成了一个足资分析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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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文化中,女性常被恶化,如被视为祸水,而将女性喻为芙蓉、弱柳、软玉、金莲的美化之中,显露出的却是一种男性的把玩意识,女性在此遭遇了物化的命运。应该说,对于中国古代女性压迫思想的批判自五四时期就开始了,女性的角度不但使人们发现了诸多出自于男权中心的性别压迫形式,而且还直接衍发了对于自近代、五四直至当代的社会文化的尖锐批判,这才是真正石破天惊的。
中国女性主义批评的构建与学界对于西方女性主义的接受有着正向同步的关系。8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对于西方女性主义思潮的译介,国内的女性主义研究逐步从评介走向应用。就在译介达到高峰的1988和1989年,中国女性主义批评首次展露实绩,从内容上看,中国女性主义批评直接受制于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它可以说是西方第二阶段女性主义主流话语的中国翻版,是对于男权中心主义“中国战场”的清理。80年代后期兴起的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理论及创作,是西方60、70年代以来的女性主义思潮传入中国的直接结果。
90年代以后,对于西方女性主义思想的译介范围日广。翻译中既有当代研究,又有古典著述,随之而来的是国内的女性主义的繁荣。在研究上,除了大量的论文之外,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多部研究专著,这些作品中对新时期女性反文化书写策略的分析则是独到的。刘慧英则不拘于古今中西,她通过“才子佳节人”“社会解放”等叙事模式的分析,剖析了我们所熟知的中外小说作品中的出乎我们意料的男权意识。她的中西一体化的叙述,借西方女性主义的视野重新“发现”中国的普遍主义立场凸显得尤其清楚。
对于贫穷落后的第三世界女性来说,发展本身所带来的利益是切实可见的。但这种批判的启示是,我们不必处处以西方现代社会的女性主义话语作为自己的衡量标准。发展并不意味着西方模式,作为第三世界东方国家,近现代以来中国走出了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在女性解放等方面有自己的成就,实不必仰西方女性主义之鼻息。此一阶段中国正值社会主义时期,女性早已走出家庭,与男人同工同酬,而此时的社会意识是男女平等。
中国文化传统与西方文化传统大相径庭,如果说西方现代文化传统强调个人主义,那么中国历史文化则具有集体主义的特征。在中国文化中,个体只是社会网络中的一分子,女性臣于丈夫,丈夫臣服于王权,同样无独立的主体性。他们都是民族群体中的构成部分,而不是超越于社会的独立个体。这与自由主义传统的西方个体将个人意识、自然权利置于社会之上大不相同。因为个人与集体息息相关,中国人一向注重集体主义,将对于个人利益的追求置于对集体利益的追求之中,这样一种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源远流长,对现代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制约。集体主义文化是与西方个人主义文化具有完全不同的属性,两种文化中的个性承受了不同的命运。
就女性来说,中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另外还专门有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绝经期享受特殊保护,以政府的力量来保护妇女,这应该说妇女解放历史上的奇迹。西方女性自我解放的道路则显得艰难而漫长。就拿女性主义最为发达的美国来说,美国妇女早在1923年就提出了《平等权利修正案》,但直至49年之后的1972年才获国会通过,而三年之后仍有四个州未能获得通过此案所必须的票数。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人单势孤,不与社会力量结合,很难有所作为。
中国与西方女性解放的模式大不一样,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和制度的结果。文化间本无高低优劣之分,我们既不必自高自大,也不必自轻自贱。一味地以西方话语贬斥中国,可以说陷入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泥坑之中。我们必须汲取马克思主义女性观和西方女性主义这两种思想资源,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女性主义理论。
[1] 贝蒂·弗里丹:《女性的奥秘》,巫漪云、丁兆敏、林无畏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4月第1版。
[2] 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台湾时报出版公司1993年月1版。
(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