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博
德国文学中的宫廷恋歌
◎张 博
宫廷恋歌是德国文学当中十分有趣的一个篇章,在中世纪德语文学当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本文意在对德国宫廷恋歌产生和发展过程进行一下总结,从宫廷恋歌的概念、主题、形式、发展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以便对这种诗歌形式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
宫廷 文学 概念 主题 形式 发展
宫廷恋歌(Minnesang)又被称为宫廷抒情诗或者是骑士恋歌,是在大约1150-1350兴盛于德国宫廷之中的一种诗歌。minne在中古高地德语中是Liebe(爱情)的意思,Sang(歌)则表明了这种诗是以歌唱的形式来表达的。宫廷恋歌是贵族阶级的诗歌,他反映的也是宫廷中的爱情,听众也都是宫廷中的贵族,因此宫廷恋歌是为宫廷贵族阶级服务的。从诗歌创作者的角度来说,有很多诗人本身就是宫廷中的贵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职业诗人。这些诗人多才多艺,往往既会写诗,又能作曲, 同时还会演唱。
宫廷恋歌属于骑士文学。骑士是在10世纪后欧洲社会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阶级。由于十字军东征,骑士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被冠以“神斗士”的称谓。诗中的表述既不涉及基督教,也不源于基督教,而是以世俗生活的热爱破坏了基督教出世的思想和禁欲主义。德国的宫廷恋歌受到法国和西班牙骑士文学的影响,并且从阿拉伯诗歌中汲取了营养。宫廷恋歌在德国形成后,成为当时德国宫廷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真正意义上的宫廷恋歌中所反映的爱情是一种不违反宫廷传统和规则的爱情,即“高级爱情”(Hohe Minne)。一般来说是指在宫廷服侍女主人的骑士对于女主人的爱慕。宫廷恋歌中有很多的种类,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发源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破晓歌。破晓歌以骑士和女主人的对话构成,一般是描写骑士与贵妇夜晚偷恋、黎明分离、难舍难分的情景。恩格斯称“破晓歌”是“普罗旺斯抒情诗的精华”。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睡在他的情人——宫廷男主人的妻子——的床上,门外站有侍卫,一见晨曦初上,便通知骑士,使他能悄悄地溜走,而不被人发觉;接着是叙述离别的情景,这是歌词的最高潮。但是由于破晓歌中骑士和女主人互相爱恋,爱情得以实现,所以它已经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宫廷恋歌了。严格宫廷恋歌中的爱情(高级爱情)多是幻想的产物,多以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情为主导。许多年轻骑士甚至不曾见到心中的贵妇,但已把心寄往遥远的地方。“我有一位女主人,我不认识她……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我却爱她”。
宫廷恋歌是作为歌曲被演唱的。通常情况下不是分为几个结构相同的段落,而是一个由一个较长段落组成,被谱成曲的歌。在最初,歌曲只有一个段落构成,发展到后来,出现了多个段落构成的歌曲。每一个单独的段落通常可以分成3部分。两个结构完全相同的诗行组(柱头诗节)构成了歌曲的起唱,起唱后面就是终曲。终曲的结构和起唱不同,而且在诗行数量上也比构成起唱的柱头要多。诗歌的段落结构和音乐的韵律是相一致的。音乐中会有一个乐段的重复,接着音乐的韵律发生变化,然后又返回起始部分。这正好与诗歌中一个段落的起唱(柱头、柱尾)和终曲相对应。在宫廷恋歌的初期诗人们一般都使用相同的韵脚,贯穿一个段落的3个部分。发展到后来在终曲中又出现了新的韵脚。而诗行也由原来简单的4重音诗行发展到后来艺术性更高的诗行(10音节诗行等)。最初的宫廷恋歌在韵律上延续了德国诗歌传统,韵律被桎梏在重音节上。
对于宫廷恋歌的起源存在多种不同的说法,有些说法之间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有的观点认为,宫廷恋歌是为宫廷服务这种形式首先出现在法国的普罗旺斯,但是其根源却可以追溯到拉丁文诗歌和古代文学。有一种说法认为西班牙是宫廷恋歌的发祥地,早在法国的恋歌出现前的几百年,在被阿拉伯人占领的西班牙就已经出现了以赞美宫廷贵妇人为内容的恋歌。Neithart的恋歌从内容和形式上可以划分为夏季歌和冬季歌。夏季歌表现的是乡村女子爱上了骑士,而女孩的母亲则警告女儿骑士的不忠,母女发生冲突,甚至会大打出手。冬季歌内容则是骑士由于得不到自己的心上人而与乡村小伙子发生冲突。Tannhäuser是一位云游诗人,曾短暂在奥地利弗里德里希二世宫廷停留。他的宫廷恋歌中对女主人进行了讥讽,因为女主人要求骑士去完成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Tannhäuser还不顾中世纪宗教禁欲思想的限制,对女性赤裸的身体进行了详尽的描写,给人留下一种好像是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印象。
到了13世纪,骑士阶层开始衰落,骑士文学也跟着逐渐消亡。
[1]《德国文学史》,于匡复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3月第一版。
[2]《德国文化史》,李伯杰等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
[3]《世界文化史》,裔昭印主编,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年版
[4]《德国文化史》,杜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单位: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
(责任编辑 冯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