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红耿纪朋龚珍旭
艺术创作的思维方式辨析
◎郑小红1耿纪朋2龚珍旭3
在艺术创作活动中,形象思维是其特有的思维方式,但形象思维又需受制于抽象思维,抽象思维也要服从形象思维,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灵感思维在艺术创作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形象思维、抽象思维、灵感思维共同构成了艺术思维。但形象思维是主体,没有形象思维就无从进行艺术创作。灵感思维是形象思维的深度体现。
艺术创作 思维方式 辨析
形象思维是艺术家在艺术创造活动中从发现和体验生活,到进行艺术构思、形成艺术意象,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或艺术情境的整个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主要的思维方式。人类认识世界的两种基本形式是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抽象思维是人把现实世界通过直观和表象进而加工成抽象的概念。通过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掌握世界,是有鲜明差异的。形象思维的基本特征是具象性、情感性、创造性和整体性。艺术创作始终和具体可感的形象结合在一起,形象思维始终以具体感性材料为对象。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艺术家所获得的生活素材,是具象性的,经过艺术构思通过艺术表现最终形成的艺术作品,也是以具象形式展现的,因此形象思维是艺术创造独有的思维方式。
首先,形象思维始终以具体感性材料为对象,艺术创造的全过程离不开具体可感的形象。艺术家在着手创造艺术形象之前,先经过观察,体验各种人物、现象、事件、矛盾,掌握丰富的生活素材,存储在自己的头脑中。然后,再对这些具体感性形象进行艺术构思,通过自觉地分化,组合变异,并在艺术家的目的、情感、理性的制约下,将要创造出来的形象以表象的形式在他的头脑中自由自觉地活动起来。
其次,艺术创作的全过程始终伴随有丰富的想象、情感活动,渗透着强烈的审美感情色彩。形象思维不仅以感性材料为对象。而且在整个思维过程中都有丰富的想象活动,强烈的情感活动。在艺术创作中,要想挖掘到生活素材中蕴含的“真”和“美”,必须有艺术家积极的创造。在创造性的活动中,想象是核心,情感是动力,离开了想象和情感,就没办法展开艺术活动。科学的魅力来自于它的发现和发明,而艺术的魅力则来自于富有想象力和深厚情感的艺术形象。情感对于形象思维也是重要的,文艺家强烈的情感是形象感染力的重要来源,艺术家们也总是在形象思维中饱含情感地去对具体表现材料加以设身处地的体验,以便使形象具有巨大的情感魅力。另外,艺术作品成功的标志往往是典型形象和艺术意蕴。
第三,形象思维具有突出的审美创造功能,同时兼有整体性的特点。创造性在艺术创作中是一个显著且突出的特点。对于艺术家的艺术体验,如果不进行合理的创造很难具有艺术特殊的魅力和生命。在艺术创作过程如实地铺陈生活素材,即使有完整的作品,也缺乏艺术品所独有的感染力和冲击力。艺术创作中的整体性也是非常重要的,每一个创作细节都要为表达整部作品的主题和整体效果服务,对于有损于作品主题和影响整体创作效果的细节,要毫不保留地删去。
总之,形象思维的基本特点完全符合艺术创作的需要。显然,形象思维是艺术创作的主要思维方式,没有形象思维就没有艺术创作,更没有艺术品。但我们也应该知道,艺术创作是人类高级的、复杂的审美创造活动,仅仅有形象思维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抽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三者共同完成审美艺术创造。
所谓抽象思维,是运用概念来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的思维方法,一般来讲,抽象思维主要运用在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侧重于理论的研究与逻辑的推理。是以感性具体材料为基础,探寻在众多的个别材料背后的本质和规律,而形象思维则是捕捉生活感性映像和细节,探寻感性材料本身所蕴含的典型意义。两种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在反映事物本质规律,揭示生活真理方式上的不同。但在形象思维为主的艺术创作过程中也经常伴随着抽象思维。当艺术家以形象思维方式来认识和揭示复杂多样的人世生活时,总是受抽象思维潜在的制约。一件艺术作品,尤其是长篇巨著,不像一些即兴之作,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而是需要一定时间,必须有一个宏大完整的艺术构思后才能开始创作,如故事构架,人物性格表现手法,主题的提炼,作品的体裁选择必须在一定逻辑的基础上展开,这个逻辑可能是生活的事理逻辑也可能是人物的情感逻辑。
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可以在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中相互交叉和转化。相对于形象思维来讲,在小说中所表达的理性内容和抽象含义是占有相当大的分量。必须强调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处理好艺术创作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关系。只有形象思维而没有抽象思维的渗透,作品很有可能成为无意义的材料的堆积或者无限制的情感宣泄,所以在形象思维过程中要有理性之光的照耀,这样才能创造出具体而又富有概括性的艺术形象。同时,理性思维的进入又不能喧宾夺主,不依照形象思维的规律,而用概念、判断、推理这样的语言形式进入艺术创作,这不但不能使艺术作品更具有理性的深度,反而会使艺术作品成为空洞而又无意义的说教,把鲜活的艺术作品变成了僵死的理性条例。抽象思维进入到形象思维当中,必须和形象思维水乳交融,互相融合,互相渗透,共同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创作出既富鲜明形象又具理性内涵的艺术作品来。
所谓灵感,就是指艺术家在创造活动中,由于大脑皮质的高度兴奋,所产生的一种特殊心理状态,是艺术家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基础上,意识和无意识的相互作用,突然激发的、情绪特别亢奋、极富创造力的精神状态。灵感是艺术家在艺术创造活动中一种极其特殊的精神状态。往往是在艺术家苦思冥想,山穷水尽之时出现的一种灵光。在科学、艺术等创造性的活动中,都存在着这种灵感思维。灵感是创造过程中的灵光一现,靠这一灵光,往往能走出创造过程的黑暗,获得创造的成功。灵感不具有形象思维具象性、情感性、创造性、整体性等显著特点,也有别于抽象思维极强的理性内容,灵感是一种在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撞击下,突发的,亢奋的情绪状态,往往具有“神来之笔”的妙处。
关于意识和无意识,从人类心理发展史看,本能无意识先于意识存在。人的意识活动是人的心理活动的最高形式,它是在人类发展到较高历史阶段产生的,是人类社会生产劳动的产物。在此之前,类人猿一直处于本能无意识状态。所谓意识,是指人在清醒状态下对现实的一种自觉性、目的性、能动性的心理活动。马克思讲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或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正确的意识能够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这也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只有人才能意识到自己的思考,才会意识到自己看到了什么,进而想到了什么。在艺术创作中,意识的作用表现在审美理想、创作目的、艺术构思、创作规律等诸方面的自觉认识和掌握。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自觉的审美意识始终起着主导作用。即使艺术灵感爆发后,意识也起到规范、束缚和匡正的作用。离开了艺术家的自觉意识,灵感和职业的习惯无意识以及艺术直觉都很难出现。所谓无意识,就是未被意识到,潜在的心理活动,是不知不觉的,但又确实存在的。无意识往往和意识共同作用,互相促进,共同创造出优秀的艺术作品。但对无意识在创作中的作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现代生理学、心理学和思维科学的发展,正在逐步揭开灵感的奥秘。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的灵感,有突发性、超常性、易逝性等特征。灵感的出现与无意识和潜意识有关,同时长期的显意识的积累也是灵感出现的重要因素。一切好似不期而遇,其实苦苦探索的过程才是灵感出现的前提条件。艺术家长期精心构思艰苦探寻的精神能量在一瞬间爆发,与艺术家的无意识和潜意识密切相关。
(作者单位:1.2.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
(责任编辑 姜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