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仪均
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之我见
◎杨仪均
本文从自觉自信的境界到视野、胸襟、保护路径等方面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进行了思考和分析,认为要做好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工作,需要在观念、气度与路径的多元化探讨上下足功夫。
中国传统文化 保护 发展 路径
乔晓光先生曾指出:“作为文化遗产大国,中国从物质遗产到非物质遗产,都是世界独一无二的,这是用大量的白银似的时间换来的,用漫长古老的农耕文化生活换来的。在民间,许多古老文化原型在不同时代通过积淀形成了不同文化形态的叠层和变体,只不过我们还没来得及去从容地认读它们,便面临着它们的消失。”[1]这些独一无二的东西积淀着时间赋予的珍贵,却又在时间的流逝里经受着岁月的剥蚀——正是由于我们身上缺少了一种觉醒的精神和对传统文化这种无形或有形财富深刻自信的认知,缺乏应有的视野和胸襟气度,缺乏有效的机制、体制,才导致了传统文化被遗忘、埋葬甚至流失和摧毁的种种遗憾。
首先,要从观念上提升境界。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第一个要考虑的因素就是我们的观念。在这个文化激烈竞争、文明冲突并交汇融合而又充满创造机遇的时代,我们需要最先改变的是对待文化遗存的诸种思维和观念,即应当对传统文化保持一颗虔诚敬畏之心,把以人为本、以文化人的文明发展思维提高到自觉自信的新境界,要在经济发展与现代化、工业化进程中妥善处理好自然生态、文化生态、文化载体之间和谐共生的关系,进而推动整个人类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一句话,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的文化更应该在发展和创新中回归自觉,重塑自信。
其次,要在行动中把握尺度。显然,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内部认同与外部区别的标志,是内部凝聚力的纽带,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祖先们劳动创造和精神智慧的结晶,反映着伟大的中华民族在不同时空境遇里,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深刻认知和经验总结。自觉自信是对自己传统的精准认知,而一旦付诸实践,它不是妄自菲薄,也不是妄自尊大,更不是无原则甚至想当然地胡编滥造。
荡思八极,就是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关注和考量;振衣千仞,则是一种高尚的气节和独立的品格,是不随波逐流的坚韧气魄胸襟。
《老子》说:“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诚然,我们遵循着宇宙自然的发展规律,认识自己,认识世界,洞察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国外”的境况,到端午节被韩国申遗,到功夫、熊猫、花木兰等等中国元素被好莱坞移花接木赚得金钵满盆……人们认识到,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问题都应该上升到国家层面来考量。可以说,文化的侵略和掠夺,是对一个民族真正毁灭的最具杀伤力的新型武器,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战策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很精准地定位了我国文化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吹响了指引我们行动的号角。我们欣喜地看到,文化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
对于传统文化的发展路径,正如屈原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无论是个人、政府机关还是全社会,都有一份自己应尽的责任。
1.上下求索的责任担当
中国传统文化不应该是搁置在博物馆或者橱窗里的没有灵魂毫无生命气息的供人瞻仰的展览品,而应该是充满生命感的极具社会意义与作用的灵动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时光的流逝,我们的传统文化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各种冲击。特别是近现代以来,外夷的坚船利炮和疯狂掠夺,文化的血脉一度烟雨飘摇;时至上个世纪,我们自己百余年对传统的反思,经历了几许艰难坎坷。我们每一个文化工作者无论是身处繁华的都市还是置身寂静的田园,在保护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面临效益不对等、发展不协调、事与愿违等诸多不适应。显然,身份、境遇的转换,需要勇气、大气来平衡与协调,需要有一份坚定的责任担当,去不断发展、创新,才能摈弃浮华,不断延续中国传统文化的永恒魅力!我们义不容辞要肩负起对传统负责的重任,不断做好本职工作。
2.体制机制的长效保障
首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使之有法可依。当下对传统文化的立法还不够完善,需要更为宏观全面的立法对之进行多层面、多元化的保护。
其次,从实践出发,完善多层次、多角度的多元化保护体系。所谓多层次、多角度的多元化体系是指,要形成科学化、常规化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综合性保护系统:一是加强管理,完善有效的文化保护传承体制;二是立足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文化整体性保护工作;三是积极支持鼓励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恢复;四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借助多种媒介载体多样化传承传统文化;六是加强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1] 乔晓光.活态文化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 [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
[2] 许啸天注. 老子[M].北京:中国书店, 1988.
(作者单位: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责任编辑 冯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