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辉
(江西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然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却形成了一种错误的模式——市场化模式,它成为近些年来民办高等教育日益式微的主要原因。[1](p67)民办高等教育面临发展模式的转型,它应当转向何方呢?我认为,它应当转向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本文拟对其必要性进行论述。
根据私立高等教育中举办者的办学动机及政府的角色,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可分以下五种理想类型。
1.纯福利发展模式,即私立高校举办者以完全免费的方式向受教育者提供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举办者完全是出于社会目标,受教育者几乎无需承担任何成本。自私立高等教育产生以来,纯福利模式几乎没有存在过,不过,在公立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过。例如,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高等教育即是这种模式;目前朝鲜的高等教育也仍然是此类模式。[2](p116)
2.市场化发展模式,即在政府未进行有效干预的情况下,私立高校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举办者利润最大化的发展模式。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政府不对私立高校进行资助,也不对其教育教学质量和财务等进行有效监管,任由私立高等教育服务提供方与接受方进行交易。私立高等教育市场化发展模式在世界上是比较少见的。不过,目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主导发展模式即是这种模式。
3.营利发展模式,即在政府进行有效干预的情况下,私立高校举办者通过等价交换原则向受教育提供高等教育,除了办学成本之外,还可获得利润的发展模式。此类模式下,举办者出于经济目标,受教育者要承担一定成本,同时政府进行有效干预,分担一些成本并确保一定的教育质量。例如,1970年代以来,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中营利发展模式扩张较快;目前,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的私立高等教育中此类模式都占有一定比重。[3](p100-106)
4.非营利发展模式,即在政府进行有效干预的情况下,私立高校举办者通过福利性原则向受教育提供高等教育,除了办学成本之外,举办者不能获得利润,利润只能用于学校进一步发展所需的发展模式。此类模式下,举办者是出于社会目标,受教育者要承担一定成本,但通常低于市场价格;同时政府也进行有效干预,分担一些成本并确保一定的教育质量。非营利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历史悠久。1970年代之前,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主导发展模式即属此类。
5.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一般而言,社会企业是指以企业化手段去实现社会目标的非营利组织。它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具有社会目标;二是企业化手段。私立高校举办者以企业化手段,遵循福利性原则向受教育者提供高等教育,这种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叫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此类模式属非营利模式的范畴,区别只在于,它强调以企业化手段筹集办学资金,一方面使得资金来源多元化,另一方面使办学资金利用效益提高。可以说,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即要把私立高校办成社会企业,以满足一部分人的高等教育需求。目前,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传统的非营利发展模式实际上已经转变为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
综上,五种发展模式的关系形成一个连续谱。图示如下:
教育在传统社会中原本主要是家庭的责任,传统社会中的私立教育也主要是培养人,而非营利。工业社会以来,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被让渡出来,成为政府(或其他组织)所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由专门的机构——学校来直接担负。不过,从古至今,教育培养人的本质没有改变。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虽举办者不同,但与公办高等教育本质一致。
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决定了:一是民办高等教育是见效慢的活动。这就需要民办高校长期耐心地做细致工作。因此,民办高校就应当主要办成非营利的。如果是营利性高校,并且政府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缺乏有效监管,往往会造成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片面追逐短期内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使民办高等教育本质异化,损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反,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则不存在这一问题。二是既然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这就要求民办高校努力培养“全人”。社会的需要非常广泛,既包括经济方面、政治方面,也包括社会等方面;既包括当前的,也包括未来的;既包括整个社会的,也包括个体的。尽管在不同的情况下教育可有不同重点,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以教育的一种功能和价值,掩盖或排斥教育的其他功能和价值。[4](p34-36)培养社会所需人才与营利性高校(在政府未有效干预下)往往只强调教育的一方面功能和价值(如就业率)以显示其教育的“成效”是难协调的。因此,民办高等教育应当办成非营利为主导,才有利于“全人”的培养。三是既然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是一项社会事业,而不是产业,就不应当像办工商企业一样,追逐利润最大化,不能把民办高等教育市场化。
总之,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不应当以营利模式,尤其是市场化模式为主导。相反,社会企业化模式下,民办高校符合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
高等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民办高等教育办学经费单纯依靠学杂费,个人承担比重过高,很多学生难承担。这就需要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实现多元化,降低学生个人承担的费用。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在资金筹集方面优势明显:(1)从政府资助而言,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政府本身不创造财富,它的财富源于税收和国有资产增值。因而,政府的财富必须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属非营利组织,与公办高校一样提供公共教育。所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有资格获得政府资助,而营利性民办高校有营利一面,获得政府资助的合法性则比非营利性的低。(2)从社会捐赠而言,捐赠者主要看重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社会效益,捐给一个营利组织和捐给一个非营利组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显然不同。所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获取捐赠的优势比营利性民办高校要大得多。在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下,民办高校具有政府资助与社会捐赠这两个方面的资金来源,而且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借鉴了营利组织的运作方式,积极面向市场,主动经营,投资其它实体获取回报,以企业化的运作方式筹集资金,来弥补办学资金的不足。(3)从生源上来说,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是非营利性的,比营利性民办高校更能博得人们的信任,生源也会比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广,使资金问题容易解决。
总之,从民办高等教育的资金筹集来看,谋求政府资助和私人捐赠,以及获取市场资源方面,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综合优势强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等其他类型的民办高校。
首先,看国家对民办高校的要求。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无论是《教育法》,还是《高等教育法》都要求举办民办高校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下位法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也没有明确支持民办学校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把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放入奖励条款当中。随后,国家对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手续复杂,程序繁琐。总的说,国家还是希望举办者主要是捐资办学,而不是投资办学。在此情况下,属于非营利性组织的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是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的。
其次,从中国的现实国情来看,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转型的时期,迫切需要把“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专门培养人力资本的高校应当担负主力军的重任。尽管近些年来大学扩招很快,2011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但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并不高。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只有8930人。另外,目前中国多数人仍然并不富裕。2010年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0.33万亿元,人均仅2.26万元。考虑到财富分配两极分化日益加剧,实际上,多数中国人的存款仍然非常少。目前一名大学生不考虑每年的间接成本,只考虑几万元的学杂费、食宿费等直接成本,上大学是多数家庭沉重的负担,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大学生负担过重成为中国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展的巨大瓶颈。
两方面情况决定下,举办民办高等教育就应采取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为主导,不应当是其他发展模式。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的目标对象直接指向中国庞大的收入不高的群体,特别是农村中下阶层子弟和大量的农民工,同时他们也是中国的弱势群体。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要以企业化运作方式,积极主动地利用市场资源,而不像传统非营利组织那样,依赖私人捐赠和政府资助,要使自身具较强筹资能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可能地解决更多人的高等教育需求问题。
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它的高等教育是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在过去的50年,不管用哪种标准来衡量,无论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数量、申请专利者的数量,还是科学著作的引用率,美国高等教育都是世界一流的;[5](p276)更重要的是,世界各国的私立高校,无论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美国都是私立高校最多的国家之一,且世界一流高校中,美国私立大学占了绝对优势。2012福布斯美国大学排行榜中,前二十名中除了西点军校外,其余的全是私立大学。这些都表明,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比较成功。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一直以来是以非营利发展模式为主导。近几十年来,随着政府资助和私人捐赠的减少,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主导发展模式,实际上已经转变到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上来了。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最突出的特征即是,私立高校社会企业化。在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下,举办者致力于把私立高校办成社会企业,它主要包括办学的非营利性和企业化两个层面。
1.办学的非营利性。美国许多私立大学,包括一些一流大学早期都是由教会基于非经济因素创办的,因而往往能主动坚持办学的非营利性。其后的非营利高校的创办者大都是捐资办学,捐赠者自愿将一些自有资产拿出来用于办学,一旦他们捐赠之后,这笔资产便不属于捐赠者,捐赠者不再拥有资产所有权以及剩余索取权。[6](p29-32)私立非营利高校一般都设有董事会。董事都是由社会精英兼职的,并不拿工资。这些非常利于维持私立非营利高校的非营利性。不过,美国私立非营利高校的非营利性,还在于良好的社会问责制度和评估制度,建立了多道防线共同确保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即政府的监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非营利组织的同行互律、媒体与公众的监督与评估等,这些共同保证非营利组织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7](p32-36)再有,为了鼓励私立非营利性高校发展,政府对营利性私立高校征收高达40%左右的所得税; 非营利的则免税。
2.办学的企业化。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中的“企业化”并非私立高校发生质变,完全变成营利至上的企业,而是指私立高校越来越具有企业的一些特性,主要表现:第一,进一步重视提高效率。1976年秋季至1992年秋季,美国非营利私立高校注册学生由231.43万人增长到287.25万人,增长了24.12%;然而同期支出方面,四年制非营利私立高校支出中,用于教学支出的由37.3%下降到32.8%,附属企业运作与维持支出由11.2%下降到8.5%,图书支出由3.9%下降到2.9%,研究支出由5.0%下降到4.4%;而同期管理成本基本不变,由20.4%上升到20.7%,学生服务支出由7.4%上升到8.7%,公共服务由2.4%上升到3.5%。前三项共计下降8.8%,后三项共计上升2.1%,六项总计下降6.7%。这些反映非营利私立高校办学效率进一步提高。第二,办学资金来源多元化。目前美国私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实现了多元化,既有来自政府方面,也有来自非政府方面。政府方面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非政府方面包括学杂费、投资收入、私人赠予与合同收入、教育活动收入、附属企业收入、医院收入以及其它收入。第三,学杂费越来越高。以2006-2007年不变美元价格计算,1976-1977年度,私立学位授予机构平均学杂费13586美元,其中,四年制的平均13832美元,两年制的平均10333美元,到2007-2008年度,分别增长到28846美元、29307美元、20936美元,分别增长了112.32%、111.88%、102.61%。学杂费日益增长表明受教育者越来越需要按市场交换原则换取高等教育服务。第四,奖学金减少。以2008-2009年的不变美元价格计算,从1998-1999年度到2008-2009年度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支出中,学生净奖学金由122256.5万美元减少到75785.2万美元,由占总支出的1.62%减少到0.54%,生均奖学金由640美元减少到246美元。
正是由于采用了正确的发展模式,才使得美国私立高等教育,整体而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至今仍为人所称道。
综上所述,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主导发展模式必须转向社会企业化,成功转向社会企业化将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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