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为动力,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2014-12-12 15:21沈健
江苏教育 2014年22期
关键词:现代化改革建设

沈健

教育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表明,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基础是教育的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动态、渐进的过程,改革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动力。高举教育现代化旗帜,坚持以教育现代化统领教育改革,以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是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选择。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的奋斗目标。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部的关心支持下,江苏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以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为契机,以24个国家教改试点项目为抓手,着力推进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2013年底,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9%。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教育改革总体思路

我省先后召开全省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全省教育改革推进会等会议,出台《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教育改革文件,明确教育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做好“五个统筹”。一是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挥高等教育改革牵引作用,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改革横向和纵向的有效衔接。二是统筹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教育管理体制等专项改革。三是统筹协调政府和社会各方。运用综合改革的方法论,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支持,最大限度地集聚全社会全系统的智慧力量,充分释放基层和教师中蕴藏的改革潜能,凝心聚力推进教育改革。四是统筹整体部署与分类指导。既对改革进行全局谋划部署,也注重先行先试,分类推进,对一批正在推进的和方向明确、立即可行的教育改革,加大推进力度,抓紧付诸实施;对一批涉及面广、需要中央和省里决策的教育改革,主动加强对接,有序推进;对一批认识还不够深入、全面推进条件尚不具备但又必须推进的教育改革,积极探索,先行试点;对一批需要创新的制度性建设,深入研究,适时启动。五是统筹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把改革力度、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起来。凡重大改革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都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积极构建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打造教育现代化建设升级版。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会,与教育部签署共建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协议,出台《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并将22个地区和5所高校列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点)。规划到2020年,全省教育发展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在实施步骤上,规划到2015年全省教育现代化整体达成度为60%、2018年为80%、2020年为90%左右。坚持省、市、县(市、区)和高校联动推进,使教育现代化建设由县域拓展到省辖市与全省,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拓展到高等教育。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监测体系,每年第二季度监测发布上一年度省、市、县(市、区)三级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鼓励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教育社会满意度调查。推进简政放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5项,撤销创建达标项目34项。简化高校进人审批程序,向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下放教授、副教授学科评议权,向其他本科高校、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下放副教授学科评议权,授予部分本科高校自主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权限,下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权,支持具备条件、办学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高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启动大学章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民办高校董(理)事会、行政、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颁布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地方教育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出台《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教育督导,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发挥优质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组建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薄弱学校,特别是位于经济薄弱地区的薄弱学校。南京、盐城等地组建了一批由优质学校领衔的教育集团,在集团内部统一师资配置、教学管理和奖惩考核,做到优质资源全覆盖、集团管理一体化、办学模式多样化;省里组织1千所优质中小学与苏北农村学校结对帮扶,组织河海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大学等6所苏南本科院校对口支持淮海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和盐城工学院等6所苏北本科院校。支持社会力量以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重点解决了非营利性或普惠性民办学校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机制。支持民办高校改革发展,目前民办高校在校生接近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四分之一。推动部分独立学院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迁至市县办学,拓展办学空间,服务地方发展。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使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教职工在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保障水平基本相当。建立高校共建机制。

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推动基础教育转型发展。更加注重立德树人和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教育资源配置上,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目前全省省、市优质园比例超过60%,在省、市优质园就读幼儿比例超过7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89个县(市、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实施高中质量建设和特色建设工程,促进高中形成自身文化和教学特色。在教育质量评价上,从过度注重学科知识成绩转向全面多样的综合评价。在教师专业发展上,从单纯注重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转向更加注重师德建设和提高专业素养。在教育管理上,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转向更加注重思想和专业引领。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基础,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开展中高职、本专科贯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构建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全省现有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35所,国家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58所,国家级、省级中高职实训基地686个,中高职品牌特色专业377个。基本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机制。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省中职、高职金牌数和总分双双实现“六连冠”。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产学研合作。近3年全省2500多个学科团队与省内近万家企业结对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数达3.2万项,对外签订技术服务合同4.7万项,成交金额达150多亿元;2013年全省高校全年科研经费累计达134亿元,其中44%受江苏企事业单位委托。推动继续教育加快发展。江苏开放大学正式成立并招生,在全国率先设立2个涉老本专科专业。62所市、县(市、区)开放大学核准建设。启动建设“江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探索建立公民学分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广泛开展社区教育。

五、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德育实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完善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德育课程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切实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改进美育教学,推进艺术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有机融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美育,以高雅艺术进校园、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通过艺术教师区域流动、下乡走教等方式,努力解决农村艺术教师短缺问题。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基础教育方面,加强学生体验式、探究式、合作式学习,促进师生互动、学教结合、全面发展,支持184所高中建设高中课程基地,14所普通高中与高校协作实施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职业教育方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大力推进“做中学、做中教”,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高等教育方面,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行弹性学制,实施各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科教结合和中外合作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有空余学额时,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推行中考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全面推行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的政策。6所省属高校在省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15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58所高职高专院校开展“注册入学”试点。认真总结2008年高考方案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新的高考方案。

六、改革教师管理机制,造就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

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职前职后教育贯通、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开展五年制幼儿师范男生免费教育,在培人数达1708人,力争到2020年为全省每所幼儿园培养一名男教师。合理确定师范生培养规模和结构,从2014年起五年制小学教育专业停止招生。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全面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健全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省级培训规模年均达12万人次。创新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立足自主培养,深入实施“青蓝工程”“333工程”“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等项目,一批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并依托国家、省专项计划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引进人才。目前,全省高校拥有78名两院院士、147名长江学者、199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84名“千人计划”人才和94名“青年千人计划”人才。探索高校与企业人才合作模式,选聘266名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师德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严格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统一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出台《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建立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教师包括骨干教师以每年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交流,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2届。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实施“万名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采取学费返还等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改革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启动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聘试点。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七、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把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作为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的战略举措,更高水平“引进来”,更加积极“走出去”,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批世界名校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大力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支持英国利物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在苏州合作设立西交利物浦大学,美国杜克大学、武汉大学在苏州昆山市合作设立昆山杜克大学,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东南大学在苏州建立联合研究生院,法国巴黎索邦大学等3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苏州建立中法学院。全省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79个,占全国总量的14.3%。大力发展来苏留学生教育。实施“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计划,外国留学生数量以年均10%的速度递增。目前在苏外国留学生近2万人,其中学历生占一半。12所高职院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大力开展师生海外学习培训。先后在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建立4个教师海外培训基地,每年选派2000名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出国进修。通过实施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每年选派近2500名高校师生赴境外学习。大力拓展教育国际服务。江苏高校已在海外举办孔子学院29所,分布五大洲11个国家,并在海外建有孔子课堂20个。每年选派100多名大学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江苏已连续十年举办“中小学校长国际论坛”,促进了中外教育同行的沟通交流。

八、健全保障机制,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和非义务教育家庭合理分担”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现所有学段全覆盖。继2012年达到中央核定我省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后,2013年全省财政教育经费超过1576.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向各市、县(市)下达本级财政依法应达到的财政教育投入占比要求,并对各地、各校的教育投入进行绩效评估。在城乡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免费的基础上,实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部分地区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辍)学”的目标在江苏已经实现。继2013年调整民办高校学费后,2014年对14年未变的公办高校学费作了调整。改善办学条件。以硬件建设为突破口,开展区域教育基本现代化创建,98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3年全省开工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930所,2014年将继续新建、改扩建400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全省累计加固改造、新建重建中小学校舍4462万平方米,完成344片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加强“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启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推进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源覆盖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进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全省实现所有教育机构、学生和教师数据入库。信息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广泛应用,有力助推了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

教育要发展,改革是动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弘扬江苏教育历来注重改革的优良传统,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教育信息化和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为着力点,以加大投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创新体制机制和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保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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