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什么样的农民

2014-12-12 20:22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决策 2014年8期
关键词:种田弱势弱者

■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在保护农民的话语下面,许诺农民小康,要让农民过得比城市中产阶级还好,通过政府补贴让农民开豪车种田,这些都是不妥当的,也是不现实的。

保护农民的意思是保护弱者,因为只有弱者才需要保护。保护农民,是底线式保护,而非无条件和无限制的保护,也不可能无条件无限制地保护,更不是要保护特权农民。

当前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剧烈分化,谁是农民已不是一个可以统一回答的问题了。

我们要保护的农民,首先是作为弱者的农民,而不是特权的农民。当前中国农民中的确已分化出一个特权的农民群体,典型表现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民和大中城市城郊、城中村的农民。比如珠三角,农民主要收入来自房租,而租他们房子的正是来自中西部的农民工。这已完全不同于我们所讲的农民,也就不需要特别作为弱者来保护。

我们要保护的农民也不是农村中的无赖和刁民。任何社会中都会产生出一些边缘群体,这些边缘群体不遵守群体规范,破坏群体感情,提高集体行动的成本,从而使集体行动陷入困境。

相对于仍然留村种田的农民,进城农户往往是相对强势的农民,因为他们往往有更大的选择权。

而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进城农民大多数都难以在城市获得体面安居所需就业与收入条件,因此很可能还要返回农村。越是有进城能力的农民越是可以保留他们返乡的权利,而越是进城困难的农民就越是可能将他们在农村的权利(承包地、宅基地)抵押出去以缓解在城市生活的紧张,从而越可能失去返乡的基本保障。

保护农民,就是要保护农民中的大多数。当前农民中的大多数,是仍然从事农业要从农业中获取收入与就业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经商但很可能还会失败的农民工。这两个群体在目前应有七八亿人之巨。在未来30年,随着中国经济的成长,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者越来越多,需要依托农业和农村的人口就越来越少。那时,保护农民这个说法可能不再需要了。

保护农民是保护农民生存生活生产的底线,是保持基本秩序,而不是要达到高线。这个底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保护农民基本的生活,尤其是对那些基本生存条件都不能自理农民给予救济。

二是保护仍然有近七亿农民的农村生产生活基本秩序、基础条件,让农民可以顺利进行农业生产,维持基本生活。

三是为进城失败的农民留下返乡的退路。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保护农民的话语下面,许诺农民小康,要让农民过得比城市中产阶级还好,将华西村当作全国农民未来追求的发展目标,通过政府补贴让农民开豪车种田,这些都是不妥当的,也是不现实的。

当前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就是有很多种力量都在借农民群体说事,所有说事的指向是体制。但借用的农民群体大多是那些可以发出自己声音的强势群体,比如沿海食利者、种粮大户甚至从事农业经营的企业。很多时候,这与占中国农民绝大多数要求底线保护的弱势农民根本就是两码事。恰恰这个大多数的弱势农民希望也只能指望体制来保护他们。

未来30年,国家能否对数量极其庞大的弱势农民群体提供底线保护,是国家制定三农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国家为真正弱势的农民提供基本保护,中国现代化就可以继续获得农村这个稳定器,中国现代化成功的希望就又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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