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乡下人”的执著

2014-12-11 13:50郑翔
西湖 2014年12期
关键词:谐趣乡下人沈从文

郑翔

看包兴桐的小说,经常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废名和沈从文。因为和他们一样,包兴桐的小说也喜欢用清新、质朴的笔调表现尚未或尚少被现代社会污染的乡土世界,表现带有过去时态的人物的淳朴品性,和那种虽处于日常的寂寞、单调,但仍不失宁静自足、平和快乐的“人生形式”。时至今日,这样的乡土世界正在迅速地、无可奈何地消逝着,但包兴桐仍以一个“乡下人”的执著,认真地寻找着,抒写着。

    包兴桐对这种带有古民风俗的乡土的寻找和抒写,或许正如有人在评论京派小说时所说的,是想“由追寻逝去的美,而表现出一种积极的怀旧气息”。包兴桐曾经“北漂”,后又回老家在乡下中学教书。在这“离乡”与“还乡”的过程中,他必定是看透了某种东西,并在沈从文等京派作家身上找到了精神上的共鸣,并决定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在《听听,是谁在说话》里,他甚至直接以沈从文来作小说的开头:“沈从文先生总是说:‘我实在是个乡下人……我是农民的儿子……我们很多人都喜欢他的小说,那么亲切、自然”,“可惜他后来不写小说了”,“我们看不到他的那种小说了”。从小说充满抒情和惋惜的叙事语调中可以感受到,包兴桐这个当今的“乡下人”,这个“农民的儿子”,和沈从文之间精神上的契合。他的创作路子的选择,应该是一种自觉,甚至是一种承担。

    所以,包兴桐的乡土小说创作决非只是一种文体、风格的模仿,而是一种出自内心的情感需求,甚至责任。因为他看到并深切感受到了现实世界的变化所带来的让人痛惜和悲伤的事实,其中让他感触最深的就是乡土世界的消失——被城市同化或凋敝。正如《听听,是谁在说话》里所说的,“我们已经看不出乡下和城里的区别”,“那偶尔飘入耳朵的音乐,和城里也是同步的”,另一种情况是,“小河里也飘着白色的塑料袋,成片成片的田里,也一样长着荒草”。在《当我们老了的时候》里也是一样,幺公和幺婆已被拆迁到山下的移民点里,“山上是搬不回去了”,“现在山上已经是獾猪的天下了。獾猪什么都拱,都吃,番薯、土豆、花生,甚至马蹄笋。山上真的不能住人了”。语调里带有非常明显的惋惜和无奈。正如有人指出的,随着乡土世界的消失,乡土小说也在当下文学中日渐式微了。但包兴桐却不愿放弃,除了回忆,小说中还说,“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些地方,它一定是叫乡下的”。在这里,这个“乡下人”的执著就显示出来了。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在叙事风格上偏向于表现乡土生活的欢乐。小说中,拆迁只是一笔带过的背景,重点抒写的是幺公幺婆这对死对头在石门山上充满谐趣的生活。石门山的生活简单、自然:“住在山上,生活虽苦,但也简单,菜就在屋后的地里长着,番薯也在屋边的泥里卧着,兔子草满涧满坎都是”;孩子们向来不记日子,“时间已经把它的使命交给山上涧边屋前屋后的那些花虫树草”。这里的人也长得漂亮,不但幺婆出落得标致、清爽,能“把一村人的眼光都粘住了”,幺公他们三兄弟也都一样漂亮。这里的人也都友善而宽容。幺婆是童养媳,但“幺婆的养父养母实在是疼爱”,连“看着她张开小口吃东西那么甜美的样子,大家都觉得是份享受”。但这让全村最羡慕、最幸福的一对,在生了八个孩子后出了点问题,因为幺婆竟又和别人生了两个孩子,于是两人就做起了几十年的死对头。但当村里人发现那个男人是光棍勇时,“大家觉得非常气顺”,他们“觉得幺婆实在是做了件好事”,让光棍勇这样一个眼看注定要绝户的人续了香火;幺公后来也接受了勇公替自家干活,还能一起吃饭喝酒。当然,这里并非没有让人悲哀的事,比如幺公的大哥、二哥知道幺婆选择了幺公后,他们都先后出去学木工,再也没有回来。但作者显然有意简略了这些内容,以突出石门山那种自然适意、返朴归真的乡土生活形态,表现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这篇小说叙事成熟,结构完备,但最突出的一个叙事特点是它的谐趣。情节上,比如小说开头的那个典故;比如,幺公由于内心的别扭并未完全解开,有时会任由勇公替他干活,自己却割点肉喝点酒,甚至还会很放纵地在床上躺一天;当然还有他和幺婆之间在生活细节上像两个小孩子一样全面对抗,都让人看了忍俊不禁。小说语言朴素自然,但也充满了乡土味的谐趣,比如说幺公和幺婆“真的是前世搭错了骨头”;比如人们发现最后两个孩子一点都不漂亮时,就感叹,“如果种子陈了、田地贫了,长出的东西自然是好不到哪里去”。这种谐趣在《庄子》、宋人小说及沈从文小说中多能见到,可说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它不但可使小说人物的个性鲜明有趣,也能让小说充溢着恬淡、欢快的气氛,并增加小说纯真的自然趣味。但这篇小说对乡土生活寂寞、沉重一面的过分简略,也给人一种偏于轻飘的感觉。

    相比而言,《听听,是谁在说话》则偏向于表现乡土世界日常的寂寞、单调和沉重。小说中还包含着一个主人公钟林“离乡-还乡”这样的经典母题,表现了“南来我不过是游子,北国又不是我的故乡”这样一个当代知识者寻找精神家园的主题。钟林读中学时被同学们称为“物理大师”,但最后只上了个师范回老家当了中学教师。小说并没交代他为什么去北京,但可以猜测是由于老家生活的孤单与压抑,但身在北京他又常会说沈从文说过的那句话:“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是一个真正的乡下人……”这说明他与北京的都市生活存在隔膜,所以他又时常要“还乡”。因为故乡阳光下的一田、一溪、一树、一桥……在钟林那里,“都有名字,都有故事,都有生命,所以,它们也都有幸福快乐或淡淡的如梅雨凝烟般的悲伤”。每次回家看到故乡景色,“钟林都有一种从天而降重获新生的激动”,但同时又感觉到,“回到故乡,时间就停止了,它不再流逝”。

    故乡的这种“常”或许正是钟林所受不了的。父亲开着杂货店,但只是“摆摆热闹,卖卖心意,赚点工夫钱”;一路的熟人关心的仍是他的婚姻,这让他无颜以对,要到楼上躲起来;和父亲一起吃饭,相对仍是无言,要说的也还是婚姻。这里没有一个他可以对话的人。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想好好睡一觉,却面对夕阳感到“断肠人在天涯”的悲凉和“一股酥心酥骨的寒意”,以及没有镜子也照得到的孤单。故乡的寂寞与孤单,很大程度上来自物质的贫困。因为“钱是一分一毛赚”,所以母亲即便咳嗽得如同冒着黑烟的拖拉机,仍舍不得花钱去治病。在这里,“我是一个真正的乡下人”就体现出了它的一个类似于宿命的含义:“有很多事,不是我们努力所能达到的”。更甚的是,就在钟林回家的第二天,父亲还因为想推迟一天交本来已该不存在的土地提留款,挨了镇里人的一个巴掌。钟林觉得这火辣辣的巴掌就是打在自己的脸上,但最终却只能莫可奈何地容忍——“没办法,钟林把它交给了时间”。从此,“钟林半夜醒来,常常可以看到时间之流,他也总是捕捉到一些声音”,其中就有“我是一个真正的乡下人”。可以猜想,钟林必将选择再次离乡,但这种循环何时是个头呢?

    这篇小说在结构上有一个独特的设计,就是在第一节用第一人称表示了对沈从文亲切、自然的湘西生活传奇的眷恋。虽然作者明知现实是如此的现实,但这并不影响他对乡土世界纯朴风俗和优美人性的抒写,就像在《当我们老了的时候》中的那样,即便那已只能是一种回忆和想象,但谁能说这样的抒写不具有一种精神上和审美上的价值?我要对这个“乡下人”的执著和坚守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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