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见》明确,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2月27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