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宏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是我们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也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工作成效如何,检验标准就是看是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维护好群众利益,这不仅是我们工作任务,更是我们的责任担当。
人民群众最有权利和资格对决策的制定作出评价和提出建议。反思有些民生工作,群众之所以“不买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把群众需求搞清楚。
要从根本上防治因决策不当带来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首先要坚持以民意引领决策方向。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事项和重大制度建设等,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民意、民愿充分体现于我们各项决策之中。只有让利益相关的群众参与决策,才能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
其次要坚持以制度规范决策规则和程序。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系实行首长负责制,强调下对上服从,“一把手”在决策中具有绝对的顶端优势。要防止决策权力过于集中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就必须建立以制度规范为重点的程序控制决策机制,强化并固化决策过程的民主程序,使决策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要坚持以评估防范决策风险。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举措的出台和重点工程项目的上马,都必须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风险评估工作,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防止决策不当伤及群众利益。同时,要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大多与权力过分集中有直接关系。而权力过分集中从根本上说,是由各种不合理的权力配置机制造成的。因此,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前提是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要健全完善“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制度,把部门内集中于一个岗位的权力分解到几个岗位互相制约,实现权力的有效分解和平衡;要健全完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的“六不直管”制度,把集中于一个人的权力分解为几个人共同行使,从分工上改变“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要进一步落实权力下放制度,把系统或部门内集中于某一层级的权力分解为几级共同负责,在自上而下分级授权的同时,坚持“放权不放责”,协调推动各级搞好工作衔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下放的权力在有效监管中得以正确行使。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核心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权力运行的规则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共权力正确行使。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关键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要深入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通过查找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提出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控制细化到各部门的处室和相关岗位。要大力加强效能监察,把效能监察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情况监督检查,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将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的约束之下。
当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意识日益觉醒,表现出较强的政治参与和决策参与的需求。如果诉求渠道不畅,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表达和反映,往往会导致小事拖成大事,一般问题拖成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增加矛盾化解的成本。
要解决群众诉求渠道不畅这一难题,首先建立直接联系群众机制。发扬“站码头、蹲田头、坐炕头、上山头”等传统工作方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包片驻村、结对帮扶、定期接访、主动下访、常委包案等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群众接待日”等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其次是建立民情反应机制。要在完善各级人大、政协、信访部门和群众组织等现有诉求表达渠道基础上,健全网上在线交流、电子政务、博客论坛、社会听政、民意调查、问题分析、媒体联动等制度,畅通信访举报、网络举报、效能投诉专线、政风行风监测点等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行风动态,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盼、所急。
三是完善民意受理排查反馈机制。加强对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舆情的分析、跟踪、研判,完善群众诉求的受理、转交、办理、督办、答复和反馈机制,实行定期排查制和重点来访处理情况反馈制度。
四是要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问责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行业部门主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责任落实体系。要进一步提升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或反映的突出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地区和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严格实行问责。
“为谁服务”是对领导干部是否坚持群众路线的直接检验。当前,个别党员干部颠倒了与群众的关系,让群众围着自己转,搞“假服务”“倒服务”。还有少数同志对群众的态度不端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都与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格格不入。
健全完善高效便民的服务机制,要重点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完善基层执法管理制度。明确权限、规范程序,细化执法管理规则,解决履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随意罚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等行为,切实做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运行有序。
二是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就业是民生之本。给群众寻找工作岗位,寻找谋生的出路,寻找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责。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就必须围绕群众利益增长途径和创新群众谋生手段做文章,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帮扶机制,强化跟踪管理服务;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等等。
三要完善为民办实事制度。民生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范围上涉及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因此,完善为民办实事制度,就是要针对当前群众所忧、所怨、所盼的事情,每年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的具体项目,年初承诺,平时督查,年终兑现,做一件成一件,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和提高。
四是完善救助救济补偿制度。尤其要抓紧完善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社会救济等各类救济制度,探索建立损害群众利益国家财政补偿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利益损失风险。同时,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真正使人民群众“受气”时敢于说、“遇事”时有处讲、“遇难”时有人帮。
五是完善便民服务制度。要按照“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的总体要求,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和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建设,简化办事程序,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AB岗工作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该办不办、拖延迟办、推诿扯皮等问题,让群众不再感到“办事累”“办事烦”。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利民惠民政策,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值得注意的是,从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大都是涉及惠民政策问题。惠民政策本应是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的优惠政策,但在一些地方反倒成为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的一个负面因素。
要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要坚持把惠民政策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切实让群众知晓惠民政策的具体项目,知晓自己家庭应享受的惠民政策及标准,知晓惠民政策受益对象的确定原则和审批程序,从而消除群众的误解和偏见。
其次要推行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要充分发挥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栏的阵地作用,特别是要在群众比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对惠民政策实施的项目、享受的范围、标准以及确定的对象进行全面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再次要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要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做出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保障房建设分配、民生公共资金拨付、涉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以及职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专项治理,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防止优抚扶贫、征地补偿、民政救济、粮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等惠民专项资金被虚报、骗取、贪污、截留、挪用、侵占。
四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威慑力。要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督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纠正和查处各种利民惠民资金在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尤其要对落实惠民政策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老虎”“苍蝇”一起打,防止小腐败酿成大问题。总而言之,就是要通过严厉的监督和惩处来警戒教育政策执行人员,确保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执行不走样,确保政府的各项投资真正转变为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