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社会管理问题调研及对策研究

2014-12-09 22:53窦艳芬姜岩
天津农业科学 2014年6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

窦艳芬+姜岩

摘 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阐释了天津市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总结了天津市农村社会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包括农村公共事业的整体运行状况、新时期农村社会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天津市农村社会治理情况等。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农村公共事业;农村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4.06.009

1 天津市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天津市大力实施农村“三区联动”、“三改一化”,有力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农业、农村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与此同时,农村经济社会又处于快速转型期,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1],集中表现为:(1)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导致各类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的经营主体大量涌现,使农村社会管理对象更加多元复杂;(2)郊区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三改一化”的推进等使农村社会管理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3)土地征用、宅基地置换、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导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农村社会管理面临愈来愈多的挑战;(4)郊区工业园区和农业示范园区的快速发展带来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导致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复杂;(5)农民了解政策和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广,诉求越来越多,希望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意愿日趋强烈。这些都对传统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亟待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2]。深入调研天津农村社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将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供重要的基础。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对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保护农民权益等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也将为天津市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 天津市农村社会管理的调研分析

2.1 农村公共事业管理现状

2.1.1 农村医疗卫生体系 目前,经过多年的努力天津市初步建立了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自2007年起,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等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了宝坻、静海、武清、宁河、西青等郊区、县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完成了112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任务,同时建成了2 586家标准化村级卫生室,使每个人拥有床位和医护人员数大幅增加,就医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与此同时,自2008年天津市农村地区开始启动1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0万农村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截至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比例超过95%。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程度均有明显改善,农村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偏远农村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从硬件、软件到药品种类均存在不足问题。此外,调研中还发现,仍有许多村民缺乏保险意识,对医疗保险的认可度偏低等问题。

2.1.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天津市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较早,1997年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年来,天津市通过加大市、区县两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覆盖面。截至2011年,全市农村低保人数为9.8万人,比2009年增加了约3.2万人。覆盖人群不断扩大的同时,天津市农村低保标准也在逐步提高,自2012年4月1日起,天津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导线为人均3 840元·年-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37元·年-1),仅低于上海、浙江等省市,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在提高,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但仍存在着覆盖面低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享受低保的比例大大落后于城市地区,同时各区县低保标准相差较大。

2.1.3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解决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没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性安排的问题,天津市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制度,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可享受政府发放的“普惠式”养老补贴。截至2011年,天津市农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了85万人,其中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数为67万人。调研中发现,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中老年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较高,但年轻人参保率偏低;经济条件较差的区县整体参保率较低。

2.1.4 农村文化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市十分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当前,天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在校舍场地、教学装备、师资队伍、学校管理等方面确有大幅度提升,基本达到现代化标准,与城市学校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课题组走访了蓟县偏远地区农村学校,发现现行农村义务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现代化达标工程切实提高了农村学校的硬件水平,美术室、音乐室、图书馆、理科实验室、体育场馆的建设均较以前有大幅改善,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师资,学生的美术课、音乐课很多被改为自习课,理科实验室有些也处于闲置状态,只备检查时使用,其他一些文体设备也是利用率较低。

农村职业教育方面,目前天津市农村已初步建立起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支撑的农民培训体系,在全市12个涉农区县的134个乡镇(街)均启动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工程,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实施了“351”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和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天津农村涌现了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经纪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显著提高[3]。

2.1.5 农村就业服务 近年来,天津市郊区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由此带来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也呈逐年增加趋势。为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统筹城乡就业,2012年天津市政府出台了农村就业服务考核标准,将促进天津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纳入到涉农区县考核目标,并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目前,全市已建成143个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且实现了场地、经费、人员全到位;在2 000余个行政村建立了就业工作站,“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全部村级就业工作站建站工作,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搭建平台,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和一体化进程。

课题组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当前很多农村地区就业服务工作开展得相对不足,企业招工和就业人员求职之间往往不能有效对接,缺少中介和桥梁。调研中了解到农户对所在地区就业服务的评价也普遍不高。

2.2 农村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

2.2.1 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置换、土地征用中出现的矛盾 近年来,天津市农地流转速度和规模不断提升,课题组赴武清、静海等地调研中发现,很多乡镇土地流转率高达50%以上。农地流转能有效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但调研中发现,有些地区土地流转合同期较短,农民获得的土地流转租金偏低,且租用土地的农业大户基本为外来人口,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外来农民采取掠夺式经营方式,给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与此同时,外来人口存在着学历层次不高、年龄结构老化、农业技能传统等问题,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强制流转等问题,因此,建立土地流转调处机制成为化解矛盾的重要路径选择。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近郊农村地区普遍面临着土地征用、拆迁、宅基地置换问题,土地征用和宅基地置换过程中的补偿问题成为引发矛盾的焦点[4]。调研中了解到,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民只是被动地接受,缺少知情权、参与权、谈判权等权利,在利益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拆迁过程中的强拆问题也仍然存在,农民的土地权益还不能得到维护。

2.2.2 城镇化带来的农村社会管理新问题 调研中发现,城镇化过程中的征地、拆迁使农民获得了一笔土地补偿款,但许多农民缺乏正确的消费理念,课题组在静海某村调研中了解到,该村村民拿到人均6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后,静海县城轿车的销售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许多近郊失地的村庄,村民小富即安、坐吃山空,缺乏主动再就业意识,由此也导致了农村社会风气每况愈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现象屡有发生。调研中还发现,早些年的失地农民在拿到了土地补偿款,妥善安置了近期生活后,由于物价上涨,加之不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就业观念,征地、拆迁补偿经费几年之后已所剩无几,农民生活又面临着新的困境[5]。

近年来,随着“三区联动”的推进,农村居住社区和示范工业园区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入驻示范小城镇的农民普遍都有闲置房屋可以用于出租,与此同时周边示范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需要大量的工人,由此带来大量外来人口进驻农村居住社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课题组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某村调研中发现,本村户籍人口约为1 500人,但新建小区中居住的人口总数多达1万人,这必然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挑战,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成为近郊农村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

2.2.3 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形成 近年来,天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了较快发展,通过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批发市场+经纪人+农户”等经营模式,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导致各类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的经营主体大量涌现。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天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了440家,全市进入农业产业化体系的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的90%。由图1可见2007—2012年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增长情况,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新的经营主体的出现给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龙头企业发展与带动农户不协调,带动农户能力有待提高;龙头企业效益提高与农户增收不协调,农户分享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益机制有待完善;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纪人通过合谋形成垄断,集体压低收购农产品的价格,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以上种种导致农户与产业化经营主体之间存在诸多不和谐甚至是矛盾,亟待通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予以解决。

2.3 农村社会治理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和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广,利益诉求也越来越多,参与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和当家作主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但由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组织不健全,缺少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事议事的平台和载体,村民自治只停留在村干部选举层面,平时对村里事务想参与没有机会、想决策没有权力、想表达没有渠道、想监督没有办法,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也基本流于形式。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的“村民自治”实质成了“村官自治”,少数村干部搞“一言堂”,在处理集体收支、征地补偿等问题上不公开、不透明,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保障,由此引发大量矛盾纠纷,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不仅使村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还保证了村民民主权利的实施。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缺陷。调研中了解到,村民选举过程中,拉票、买票、行贿受贿等现象普遍存在,且家族势力在选举中影响最大。在一些村的换届选举中,拉票、买票、行贿、受贿等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存在宗族势力或黑势力把持或操纵选举等极端个案。在一些宗族势力强大的农村地区,通常利用自己宗族和宗派的势力,进行垄断性选举,或者强迫、威逼利诱村民为其投票,对民主选举进行干预和控制。

3 天津市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对策

3.1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领导核心,是党联系农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6]。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就成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农村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天津市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借助大学生下基层和大学生村官政策,把那些思想觉悟高、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党员选拔到村两委会,同时吸收和培养那些有文化的返乡创业青年和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理念、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民加入到基层党组织中来,使他们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思路、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7]。

3.2 健全农村公共管理职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后,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且成为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天津市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城市相比差距仍明显,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仍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需求,如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公共教育等。所以,“十二五”期间,天津市还要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继续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扶持力度,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同时要提高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水平,让农民能够享受优质的医疗资源;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现代化达标工程的基础上,还要继续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软硬件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孩子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此外,还要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力度,使农民的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总之,要不断加强农村公共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3.3 探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问题,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经营过程中的土地流转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引发农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因此,各级政府和村两委会必须建立常态化的矛盾调处机制,对一些极端个案要有预案。为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引发矛盾,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土地征用的流程,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参与其中,赋予村民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二是在程序上,应坚持“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流转程序,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而非政府意愿,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此外,在矛盾和冲突发生后,也应通过调处委员会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避免极端情况发生。

伴随着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有序开展,天津市城镇化进程也在加快推进,入住示范小城镇的广大农民告别了传统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其就业需求也由第一产业转向了二三产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城镇化有序推进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前提。天津市实施的“三区联动”从空间布局上是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统筹联动,其中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应成为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载体,示范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和功能定位过程中,应强化对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支撑作用,以实现农村居民向市民的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8]。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对居住农村的外来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稳定的农村社会发展环境,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来化解由此带来的社会管理问题。

3.4 完善村民自治

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天津市应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避免乡镇领导、宗族势力或黑社会操纵或干预村民选举[9]。同时积极引导和提高农村村民的民主意识,使他们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村民对民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锻炼村民的自治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村民参事议事和民主监督搭建良好的平台,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尤其是针对土地转换等重大问题,要确保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最后要切实推行村务公开,建立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10]。

参考文献:

[1] 张学东,李红霞.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策略[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95-96.

[2] 朱建斌,秦自强.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现状、成因和对策研究——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视角[J].求实,2010(9):89-92.

[3] 窦艳芬.城乡一体化视阈下构建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研究——以天津为例[C].Proceedings o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and Business Management(EBM2012),2012(3):583-586.

[4]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9期进修一班“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课题组.天津市城乡统筹发展中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J].求知,2013(10):29-31.

[5] 李峰,谢思全.天津市农村城镇化的制度创新与发展前瞻[J].天津经济,2012(2):44-46.

[6] 杨丽,王名.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肃宁实践及启示[J].探索,2012(4):142-145.

[7] 卢芳霞.中国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径与模式初探——以“枫桥经验”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5):62-66.

[8] 王保彦.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天津加强社区管理的探索[J].求知,2012(7):31-33.

[9] 陶叡,陶学荣,付含宇.乡村治理中的制度变迁分析——以村民自治制度为视角[J].中国行政管理, 2010(5):91-94.

[10] 麻晓宏.浅谈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J].管理观察,2009(17):44-47.

3.2 健全农村公共管理职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后,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且成为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天津市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城市相比差距仍明显,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仍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需求,如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公共教育等。所以,“十二五”期间,天津市还要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继续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扶持力度,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同时要提高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水平,让农民能够享受优质的医疗资源;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现代化达标工程的基础上,还要继续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软硬件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孩子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此外,还要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力度,使农民的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总之,要不断加强农村公共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3.3 探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问题,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经营过程中的土地流转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引发农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因此,各级政府和村两委会必须建立常态化的矛盾调处机制,对一些极端个案要有预案。为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引发矛盾,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土地征用的流程,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参与其中,赋予村民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二是在程序上,应坚持“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流转程序,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而非政府意愿,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此外,在矛盾和冲突发生后,也应通过调处委员会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避免极端情况发生。

伴随着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有序开展,天津市城镇化进程也在加快推进,入住示范小城镇的广大农民告别了传统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其就业需求也由第一产业转向了二三产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城镇化有序推进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前提。天津市实施的“三区联动”从空间布局上是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统筹联动,其中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应成为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载体,示范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和功能定位过程中,应强化对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支撑作用,以实现农村居民向市民的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8]。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对居住农村的外来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稳定的农村社会发展环境,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来化解由此带来的社会管理问题。

3.4 完善村民自治

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天津市应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避免乡镇领导、宗族势力或黑社会操纵或干预村民选举[9]。同时积极引导和提高农村村民的民主意识,使他们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村民对民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锻炼村民的自治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村民参事议事和民主监督搭建良好的平台,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尤其是针对土地转换等重大问题,要确保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最后要切实推行村务公开,建立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10]。

参考文献:

[1] 张学东,李红霞.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策略[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95-96.

[2] 朱建斌,秦自强.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现状、成因和对策研究——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视角[J].求实,2010(9):89-92.

[3] 窦艳芬.城乡一体化视阈下构建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研究——以天津为例[C].Proceedings o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and Business Management(EBM2012),2012(3):583-586.

[4]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9期进修一班“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课题组.天津市城乡统筹发展中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J].求知,2013(10):29-31.

[5] 李峰,谢思全.天津市农村城镇化的制度创新与发展前瞻[J].天津经济,2012(2):44-46.

[6] 杨丽,王名.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肃宁实践及启示[J].探索,2012(4):142-145.

[7] 卢芳霞.中国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径与模式初探——以“枫桥经验”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5):62-66.

[8] 王保彦.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天津加强社区管理的探索[J].求知,2012(7):31-33.

[9] 陶叡,陶学荣,付含宇.乡村治理中的制度变迁分析——以村民自治制度为视角[J].中国行政管理, 2010(5):91-94.

[10] 麻晓宏.浅谈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J].管理观察,2009(17):44-47.

3.2 健全农村公共管理职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后,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且成为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天津市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城市相比差距仍明显,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仍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需求,如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公共教育等。所以,“十二五”期间,天津市还要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继续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扶持力度,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同时要提高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水平,让农民能够享受优质的医疗资源;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现代化达标工程的基础上,还要继续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软硬件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孩子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此外,还要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力度,使农民的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总之,要不断加强农村公共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3.3 探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问题,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经营过程中的土地流转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引发农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因此,各级政府和村两委会必须建立常态化的矛盾调处机制,对一些极端个案要有预案。为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引发矛盾,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土地征用的流程,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参与其中,赋予村民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二是在程序上,应坚持“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流转程序,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而非政府意愿,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此外,在矛盾和冲突发生后,也应通过调处委员会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避免极端情况发生。

伴随着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有序开展,天津市城镇化进程也在加快推进,入住示范小城镇的广大农民告别了传统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其就业需求也由第一产业转向了二三产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城镇化有序推进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前提。天津市实施的“三区联动”从空间布局上是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统筹联动,其中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应成为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载体,示范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和功能定位过程中,应强化对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支撑作用,以实现农村居民向市民的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8]。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对居住农村的外来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稳定的农村社会发展环境,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来化解由此带来的社会管理问题。

3.4 完善村民自治

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天津市应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避免乡镇领导、宗族势力或黑社会操纵或干预村民选举[9]。同时积极引导和提高农村村民的民主意识,使他们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村民对民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锻炼村民的自治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村民参事议事和民主监督搭建良好的平台,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尤其是针对土地转换等重大问题,要确保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最后要切实推行村务公开,建立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10]。

参考文献:

[1] 张学东,李红霞.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策略[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95-96.

[2] 朱建斌,秦自强.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现状、成因和对策研究——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视角[J].求实,2010(9):89-92.

[3] 窦艳芬.城乡一体化视阈下构建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研究——以天津为例[C].Proceedings o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and Business Management(EBM2012),2012(3):583-586.

[4]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9期进修一班“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课题组.天津市城乡统筹发展中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J].求知,2013(10):29-31.

[5] 李峰,谢思全.天津市农村城镇化的制度创新与发展前瞻[J].天津经济,2012(2):44-46.

[6] 杨丽,王名.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肃宁实践及启示[J].探索,2012(4):142-145.

[7] 卢芳霞.中国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径与模式初探——以“枫桥经验”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5):62-66.

[8] 王保彦.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天津加强社区管理的探索[J].求知,2012(7):31-33.

[9] 陶叡,陶学荣,付含宇.乡村治理中的制度变迁分析——以村民自治制度为视角[J].中国行政管理, 2010(5):91-94.

[10] 麻晓宏.浅谈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J].管理观察,2009(1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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