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承诺的“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兑现,群众普遍反映不错。小财政办大民生,看来行。
从2008年以来,海南就在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不断发力,将新增财力的六成用于改善民生。2010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只加不减”。从2011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又以“承诺”方式给自己上“紧箍咒”:“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每件都要征求群众意见”,让老百姓监督。“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已成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的民生观、政绩观和执政理念。
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我们发现,民生工程中也有值得反思之处。个别地方的“民生工程”,不仅没有造福人民,反而成了“闹心工程”、“伤民工程”。如省审计厅对2012年保障房建设审计时发现,全省有15736套保障性住房超标建设,3个市县共有770套住房出现墙体开裂、顶棚渗水现象,因选址不当、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9个市县9077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群众对这些民生工程“不买账”。出现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现偏误。他们抓民生,并不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图的只是个人名利。一些人在追求短期政绩的冲动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劳民伤财,其结果既损害群众利益,又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民生工作要破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观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为持久提高民生水平筑牢根基。首先,应当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多大财力办多大的事,坚决不上不成熟、风险大和群众不赞成的项目,坚决避免盲目无效投资。其次,要抓重点。民生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当前要重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要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民生工作。重点地区就是“老、少、边、穷、垦、林”区;重点人群就是城乡困难群体;重点领域就是事关人民生存发展的食品安全、医疗卫生、菜篮子、上学、就业、养老和安居等方面。再次,要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