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厅长 王成文
全面宣传贯彻《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省环保厅厅长 王成文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环境法制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全面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法制保障。各级环保执法工作者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迅速抓好宣传贯彻和落实,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推进治污降霾。
宣传开路,舆论先行。对《条例》的认知是遵守和执行的前提,贯彻好《条例》首要任务就是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开展《条例》的解读和宣传,使《条例》宣传深入城乡、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家庭,使社会各界知晓《条例》,熟悉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条款,以《条例》宣传为契机,正确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引导全民关注和参与大气环境治理,形成“同呼吸、共奋斗”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执法、守法都必须先学法、懂法。要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各级环保执法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以及《条例》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结合实际的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守法意识,提高广大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环境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
厘清责任,细化措施。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条例》实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就《条例》对环保部门提出的责任要求单独梳理,了然于心。二是立即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现行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与《条例》冲突或不相符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对《条例》中需要细化落实的条款,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严格执法,切实履职。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为重点,坚持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对违反该法的各种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