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翠翠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九江332000)
资料显示,从1998年到2006年短短八年间,高职高专在校生人数从117万扩展到781万,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的53.4%。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30万人,2011年增长至650万人,预计2014年全国共有727万大学毕业生就业。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的新阶段,高职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高职学生面临着一毕业就失业的危机。然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转型,我国高级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企业对高级人才的实际需求要比现有数量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意味着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率不高并不是因为社会需求的饱和,而是由于一些高职院校在专业上未能按市场需求设置,使得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相吻合,从而导致不能为社会提供急需的专业型人才的现状。
鉴于高职毕业生供大于求的社会现实情况,怎样的技能型人才,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上脱颖而出?经验告诉我们,有实习或工作经历的毕业生能够更好地适应职场环境,他们更受用人单位的欢迎。然而,随着毕业生逐年增加,就业竞争愈演愈烈的现实状况,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人才的职业岗位能力,要求应聘者能“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即要求应聘者具有“职业岗位迁移能力”。
因此对于新的就业形势下的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除了使学生能胜任本职岗位,还需具备较强的职业岗位迁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做法如下:
1.高职教育必须以岗位为基础,着重培养学生的岗位工作能力。岗位工作能力包括多个初始岗位的就业能力,岗位转换能力,达到毕业即可就业,上岗即可操作,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2.高职专业课程必须对接实际工作岗位,课程教学要以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要以熟悉岗位工作流程为主线,开展理实一体教学和岗位仿真模拟教学。
目前企业对于高职毕业生要求所具备的“一人多岗”和“一岗多能”的职业岗位迁移能力中,“一人多岗”是要求员工掌握多岗位操作技能,“一岗多能”是要求员工不但能胜任本岗位的操作,而且能操作多个岗位。
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所对应的工作岗位一般是与建设工程相关企事业单位里面的概预算、审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岗位。
近几年来,随着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社会及企业对工作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工程造价专业的毕业生,在面临着招聘企业“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招聘需求时,除了要能胜任专业核心岗位——造价员,同时还需具备施工员、监理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相关工作岗位,才能实现“一人多岗”。而“一岗多能”则表现为在不同企业的相关岗位上具备多项岗位职责能力。
本院造价专业核心岗位为土建和安装造价员。造价员的工作目前主要是集中在招投标与合同准备阶段、结算阶段,并且以提供计价服务(包括概预算编制、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竣工决算编制等)为主,以提供招标评标、合同管理等为辅。
为了实现一人多岗,让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在就业时不局限于单一岗位,应以职业岗位迁移为原则,在造价员的岗位基础上拓展岗位和提升岗位,见表1和表2。
表1工程造价专业拓展岗位
表2工程造价专业提升岗位
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公司
以工程造价核心岗位——土建造价员为例,除了具备核心岗位必须的专业技能外,还需具备多项相关技能,为了实现一岗多能,使造价专业毕业生在从事计价工作之外,能充分胜任与计价相关的辅助工作。
表3造价专业主要工作及辅助工作
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标书的装订及递送要求,开标程序工程合同文件内容签订程序法律法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熟悉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送标书、参与开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已三十年,各行各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基本成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圴可实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可以选择就业单位,就业单位也可以选择高校毕业生。为了节约人力资源成本,许多企业聘用员工时以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上岗即可操作为必要条件,这必然会影响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人才市场的这种倒逼机制将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在很大程度上转移到培养初始岗位专业人才的各高职院校,从而形成了高职院校之间的人才培养的竞争机制,这种竞争机制直接影响到各高职院校的生存。为了生存,各高职院校想方设法提高学生的工作技能与工作经验。如果高职院校采用岗位迁移、建立模拟岗位、设计仿真业务,按照岗位工作流程进行仿真化教学、模拟实务操作,再加上顶岗实习体验,基本上可以解决高职毕业生无实际工作经验、上岗不能操作的问题,从而大大提高毕业生的首次就业率。
[1]张键,《高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探讨》,职业技术,2009.06.10
[2]匙静、房荣敏、尉胜伟,《高职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6年第6期
[3]严玲,《工程造价能力标准体系与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