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春阳 倪宏竹
基于大众健身中的法律法规的讨论*
介春阳 倪宏竹
(河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3)
为了保障我国大众健身的健康发展,从法制的角度阐述我国大众健身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于大众健身中的法律法规也应不断的完善,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体育组织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体育场地、器材管理法律法规等,用规范的法律操作标准和处理依据来解决和处理大众健身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来保障居民享有体育的权利,使其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大众健身;法律法规;制约因素;应对办法
接受体育锻炼良性刺激的人拥有活跃而高效的免疫调节系统。达尔文进化论中最基本的一条法则是器官的用进废退。人体的各部器官如果长期得不到运动刺激其机能就会逐步消退,所以大众健身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带动和曾经的“非典”、“甲流”刺激作用之下,大众健身运动得到蓬勃发展。但是,由于体育法制的不完善,地方政府对社会法规、文件的执行力度不够和体育场地的严重匮乏等已经阻碍了它的健康发展。
调查表明:“城镇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服务的满意程度:一般的占50%,不满意的(33.5%)是满意(15.6%)人数的两倍以上;城镇居民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满意程度,一般的占39.8%,不满意的40%远远多与满意的(10.1%)的人数,城镇居民对公共体育的满意度为1.62 ,在职人员为1.47,离休人员为1.77,结果表明,城镇居民对体育场馆的满意度位于中间,离退休人员的满意程度略高于在职人员。[1]
城镇居民认为体育彩票的收益用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比例为70%以上,在职人员与离休人员没有明显的差异(P>0.05)[2]。这一结果认为体育彩票收益的大部分应该用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即真正能实现体育彩票“取之与民,用之与民”。与在职人员相比,离休人员更加希望体育彩票基金能多投入些。这也与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参与体育锻炼健身有关联。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最新数据表明:影响我国城镇居民健身锻炼的主要原因就是体育场馆的不足和缺乏健身锻炼的时间。北京虽然成功举办了奥运会,兴建了众多的体育场馆,但最新的数据表明平均30万人才拥有一处体育场馆[3]。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现有的体育健身场馆还存在以下问题:
1.2.1建造档次低、材料质量差
根据数据统计,我国大众健身场馆中98.6%为篮、排球场地和一些小型的羽毛球、网球、门球运动场[4],不仅在建造设计档次低而且场地材料质量也较差,大多为水泥地、土质等。塑胶、人造草皮、天然草坪由于成本及维护费用较高故数量较少。根据浙江省2010年底体育场馆调查:很多室外的大众公共健身场地,由于缺乏专门的维护和管理,加上一些缺乏道德素质的人为破坏,造成很多场地损坏严重,甚至一些场地被改造成停车场,驾校的练车场等。车辆的进入造成场地全是车辙,一下雨全是坑坑洼洼的,下雨天根本无法使用[5]。
1.2.2体育场地使用寿命短暂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一些位于繁华中心地理位置的体育场馆为了商业利益不得不进行搬迁、拆迁。例如曾经见证中国男足历史性第一次杀进世界杯的沈阳五里河足球场,由于地处繁华闹市区,已被定向爆炸铲除建成沈阳最大的商业中心。当初为了中国男子足球队备战世界杯外围十强赛,当地政府投入资金达到8亿人民币,堪称国内乃至亚洲最好的室内足球场。然而在建成后使用不到10年,为了城市的商业地产的开发被定点爆破拆除。
五里河体育场的悲剧在全国来讲数不胜数,并非偶然。很多拥有两千人的重点高中,竟无一块正规的足球场地,只有几块水泥的篮球场地。这样的硬件基础条件怎能吸引更多的孩子来到操场做运动。造成的结果就是我国的青少年体质逐年减弱,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成绩不断下降,近视率却大大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中国社会公共服务、教育制度的一种悲哀。一种极强的功利色彩主义代替了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
1.2.3使用效率低
我国现有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多为本地区体育局或者学校、企事业单位管理。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免费体育设施甚少,在使用和开放场馆上有两个问题:(1)由于现阶段场地维护、管理人员开销费用较高,所以大多数场地使用费用偏高,造成大多数工薪阶层居民不愿意花钱去参与运动,因此造成这些运动场馆对社会服务上使用率较低。(2)除了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可以向公众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其余时间都是收费时间,因而限制了我国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
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纲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中心发行的彩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全民健身活动部分经费来源。规定从每期彩票除去劳务、人员开支等把收益的65%用于全民健身的开展,但与西方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现阶段我国在大众健身的立法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2.1.1法律效率层次低且缺乏适用性 我国的立法部门规章多,国家立法少。在现行的中央体育立法中,只有12项法律3项行政法规和几部法律法规性文件。以立法形式看,多以“条例”、“办法”、“决定”来命名,这使它们的实际法律效力受到影响。以立法的内容来看,当前立法项目主要集中在竞技体育方面,运动训练的管理占了50%左右,而占了全国人口的80%以上的群众体育立法仅占了总数的10%。
2.1.2地方政府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的力度不够
社会体育的管理仍然是“人治为主,法制为辅”,结合中国实际国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中央上级颁布的文件执行不彻底,使得决策、文件、法规不能落实,这样我国体育的发展就不能形成与我国和谐社会协调发展的形势。尤其到了县一级的体育职能管理部门,很少有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和法规的,也没有督促下属部门在工作开展中执行有关文件和法规。他们认为在现阶段市场经济下,民间体育应回归民间,主要由社会群体主办,国家政府机关不宜过多去干涉。在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的同时,不能只建造高楼大厦、立交桥马路,而是配以相应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和健身活动场所,不能只看到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对广大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更不能将少之可怜的体育场馆改做其它用途。为了我国群众体育事业更好的发展,有关部门应加强制定出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保障法律法规,使城市现代化建设更加科学、健康。
当今随着蹦极、登山、攀岩和急速漂流等危险性较高的体育娱乐极限活动的流行,体育运动中的意外伤害事故逐渐增多,但有了体育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体育爱好者的后顾之忧,减轻了意外伤害的损失,对促进极限运动的流行有着积极意义。相比日本和美国有着较为完善的体育保险体系。如美国恒康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类体育保险。同时也是奥运会全球唯一的人寿保险赞助商,该公司曾经赞助了2004年雅典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日本富士火灾海上保险的家庭体育综合保险。在美国有各种各样的学校保险 。学校体育保险是为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提供的保险,保障了学校体育活动的顺利展开。由于近年来我国推行的计划生育制度,城市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这样就造成孩子在小时候更多的是得到家庭的溺爱而不是更多的体育锻炼。因此造就了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指标每况愈下,各项指标远远低于周边日本、韩国等。连锁反应就是,孩子所在的学校体育活动也开展的不理想,因为大多数的孩子成天忙于功课和作业,哪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到操场去打球、跑步。学校体育是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学校体育的开展无疑对民族的振兴,对提高、增强全民族身体素质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也是身体成长的关键时期,体育锻炼能增强青少年生长发育,可见学校体育的开展对于学生身体发育,增强体质,培养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为终身坚持体育锻炼,提高健康机能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早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国际奥委会就制定了一些体育法规、条例等来保障人民享受体育锻炼的权益。到了七十年代,联合国也通过了国际体育运动宪章,再次阐明了参加体育运动是地球所有居民的合法权利。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比较滞后,党和政府把主要任务用于发展经济上,所以直到1995年,历经8年酝酿,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从此填补了国家对于体育立法支持的空白,也标志着我国体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使得我国的体育事业得以健康发展。2010年是《体育法》颁布十五周年。体育法是隶属于民法,因此体育法制首先要求有完备的、统一协调的体育法规体系。为了能够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北京市对交通、环保、住宅、公共设施等做了翻天覆地的规划,使北京市的市政建设提高了近十年,也对北京的全民健身事业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此大好良机的背景下,我国现行的体育法规、政策条例也应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完善、与时俱进。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体育组织管理法律法规,体育场地、器材管理法律法规,体育彩票法律法规,社会体育保险法律法规和健身体育法律法规,有规范的法律操作标准和处理依据来解决和处理大众健身中存在的问题。使其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我国政治体制为一党执政的中央集权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为了保障人民合理、合法的健身路径实施,从中央到地方都要颁布实施法律条例来保障实施居民享受健身锻炼的基本权益,配合着全民健身的实行。此举无论是在社会主义中国、朝鲜、古巴等国家,在西方欧美,政府的干预实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造福于广大居民的功绩伟业。我国自2008年成功举办奥运会之后,比赛场馆或在大学校园,或在便利的公路两边,使得居民、学生都能够充分的享用奥运比赛场馆的一流设施。不但加快了城市现代化建设,也是全民健身运动发展提高一个新台阶。
4.1.1在关于体育彩票的使用方面,应加大透明度,使在职人员与离休人员均能体验到体育彩票对体育公共设施的资金筹备作用,达到真正的“取之用民,用之于民”。
4.1.2我国经济的日益腾飞加快了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在建造高楼大厦的同时更不能忽视城市绿地及公共体育健身场馆设施。虽然在一些现代化小区配备有大众健身房,城市体育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但随着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以及对健康、养生的注重。这些健身场所远远满足不了居民健身的需要。缺乏专业的健身教练指导以及社区社会指导员的专业辅导。为数不多的健身器械也没有发挥多少作用,那些设备高档的健身场馆,平民百姓只有“望馆兴叹”。
4.2.1政府应制定相应法规政策,保证资金能专款专用,用于建设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保证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
4.2.2体育彩票账目应更加透明化,由公众决定它的使用额度,居民应拥有更多的知情权、行使权。
4.2.3加强《体育法》的宣传与修订,《体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体育事业建设上步入了正规、科学、法制的轨道。有了法律的保障实施,能更加确保了大众体育公共设施不会被侵占、挪作他用,保障了广大居民享受健身、锻炼的权利,也督促居民在健身的同时也能自觉维护公共体育设施,延长使用寿命。从一定层面也减轻了公共体育场馆管理的难度。
[1]李益群,李静.政府与体育的公共政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26(2):152-153.
[2]范承玲.葛书材.政府干预全民健身——关于提高国民健康水平扩大小诶的提供报告[J].中国体育科技,2002,38(2):19-22.
[3]冯胜刚. 关于当前我国社会体育发展问题的研究 [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25(4):452-453.
[4]曲毅.体育场地设施与大众体育的发展[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7,23(1):91-96
[5]浙江省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浙江省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分析报告[J].浙江体育科学,1997,19(2):20-27.
[6] 许伟,翟丰.对我国大众体育和谐发展的思考[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8,23(3):26-29.
Discussion o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Public Health
JIE Chun-yang, etal.
(PE Department, 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Luoyang 471003, Henan, China)
With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n the public health i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also be continuously improved. The proposed sports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s soon as possible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sports venues, equipment manage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the normative legal basis of performance standards and process to address and deal with problems in public health as a way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residents to enjoy sports to make it more standardiz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public health;laws and regulations; restricted factor; countermeasure
2014年度河南省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42400410377。
介春阳(1971-),河南洛阳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