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晨 李金龙
(山西大学体育学院 山西太原 030006)
公共产品视野中我国学校体育现存的两个问题刍议
韩永晨 李金龙
(山西大学体育学院 山西太原 030006)
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出现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二是教学质量普遍低下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不被及时认识和解决,将导致今后学校体育的发展受阻和学生身体素质继续下降,我国学校体育将无法发挥其功能和价值。笔者以公共产品理论为视角,阐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具有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学校体育出现教育不公平和教学质量普遍低下的现象正是因为我们尚无认识到学校体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对策:一是加强政府职能,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二是加强多渠道吸收非政府教育经费;三是完善法律、法规,重视巩固学校体育的地位。
学校体育 教育 教学质量 公共产品
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是由国家投资经费,保证我国青少年、儿童都能享受教育的一项教育制度。然而对不同学校、学生的区别对待,体育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平,升学考试中高分课程“挤占”像体育、音乐、美术这样的低分或不考课程,这些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对九年义务教育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在学校体育的开展过程中,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是关乎学生能否较好的学习体育知识、技能,养成良好运动习惯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在课时安排、运动负荷、教师教授等方面都大打折扣,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普遍低下是必然的。所以,笔者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出发,对我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不公平现象和教学质量普遍低下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旨在为学校体育公平、高质量的开展提供借鉴。
公共产品理论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提出的,他在《经济学》第16版中,对公共产品的定义是这样的:“公共物品是指那种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国内外学者根据公共产品的定义概括出公共产品的两个属性,即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具有这两种公共产品属性。首先,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经费是由国家出资,全体社会成员都受益的一项教育制度,这一制度不排除任何一名适龄儿童接受教育,不会因个别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而排斥其他学生,我国新九年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就说明九年义务教育具有非排他性。其次,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是由学校实施的,学校提供的教室、学校环境、教师等资源,在一定合理的学生数量范围内是具有非竞争性的。所以,九年义务教育可归属于公共产品的服务范畴。学校体育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部分,同样具有公共产品的这两个属性。
非排他性,又称“消费兼容性”,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在消费上共同享有,不因一个人的消费而排斥他人同时消费这类产品。非排他性具体包含这三层含义:(1)任何人不能阻止他人消费,即使可行,但是成本过高不值得;(2)任何人不得不消费它,即使不愿意,也不能拒绝;(3)任何人所能支配的公共产品数量就是公共产品的总量。也就是说,政府在向社会免费提供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体育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阻止学生享用和接受体育教学资源、体育技能和体育知识,并从中获益,学校体育应是公平开展的。
教育公平是保证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机会和利用教育资源的前提,也是国家大力提倡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然而,学校体育出现教育不公平现象,就是排斥了一部分学生的从中受益。违背了学校体育的公共产品属性的非排他性,一些组织或个人提高了进校的“门槛”或是学校和家长阻止学生学习体育,使得一部分学生被排斥在了学校体育之外,出现了学校体育教育不公平的现象。例如,学校体育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合理,“名校”和一类、重点学校抢占了大多数的人力物力资源,导致其他非重点、非“名校”的大多数学校在教师、硬件设施等方面无法与他们相比,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更是如此。据调查,在农村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要求中,小学平均为47%,中学平均为 58%。西北农村地区,只有23.5%的学校拥有200m跑道的田径场。67.4%的学校虽有篮球场,但场地不标准和不规范,篮架大部分是用白杨树做成,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无人修补。有32.6%的学校连篮球场也没有。能够同时拥有篮球、足球、排球和部分田径器材以及体操器械的学校仅占22.8%。
不仅学校的体育器材设施无法达到要求,而且学校体育的课时和质量也无法保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体育与健康)课占总课时10%~11%的比例,1~2年级体育课相当于每周4课时,3~6年级体育课和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相当于每周3课时的要求,每个学生、学校都应当按照规定的课时进行体育学习、锻炼,然而在很多学校经常出现体育课被其他课程霸占的情况和学校领导对学校体育的不重视、不在乎的现象,学校体育无法正常开展,学生无法享受体育给他们带来的乐趣和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运动意识等。这些现象的产生都与学校体育的非排他性相悖。
学校体育的发展符合其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可以保证学校体育的教育公平。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进一步强调了儿童生存、发展和受教育的权利,强调保障“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其实体现了非排他性,学校不能因为学生的天资优劣、家庭背景、种族等问题拒绝录取学生,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力,任何一个学生入学接受教育,同时不排斥其他学生入学接受同样的教育。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学生都有平等权利学习体育、通过体育提高自身素质,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应该或不允许霸占体育课、忽视学校体育的重要性,违背学校体育的非排他性特征,以保证学校体育的公平、安全、有序的开展。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旦公共产品被提供,增加一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任何消费者的受益;也不会增加社会成本,其新增消费者使用该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从消费的角度看,学校体育在向社会提供服务时,在合理的学生数量范围内,不会影响体育教学资源、体育知识、技能的变化。例如,1~25个学生为合理数量范围,那么老师对学生的教学质量、学生对体育资源的使用,对于1~25个学生来说都是无显著性差异的,都不会减少老师教授的体育知识、技能和体育资源的变少。
教学质量是学校在有限的时间内教育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尽可能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重点学校”、“重点学科”对师资的优先利用,体育学科的长期不受重视等原因,导致学校体育的师资力量薄弱。例如,2005年-2010年小学专任体育教师人数与小学在校生人数比从1∶600.40降至1∶429.61,但这一数字还未达到国家教育部有关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文件中对专职体育教师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例规定:小学1∶400的要求。这些原因导致学校体育出现了竞争性,使得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普遍低下。
有些人会疑问,学生的不断增多,难道不会导致学生受老师的关注减少,教育资源的减少,每个学生的收益减少么?这其实也说明政府所提供的学校体育没有被社会所满足,出现了拥挤现象,尽管这种拥挤现象体现出竞争性,但是不应当说明学校体育不具有非竞争性,无法保障学校体育的教学质量。实际上,出现这种拥挤现象,这反而表现出学校体育的非竞争性未被满足,难以实现学校体育高质量的开展,国家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和供给的满足。
4.1 加强政府职能,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
学校体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属于纯公共产品,政府应该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教育是一种稀缺资源,我国义务教育现状是在教师资源,硬件设施,教育质量等方面出现教育资源少且不平等,学生家长为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不惜重金择校、择户,使得原本政府实行的义务教育制度变质。学校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现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作用,保证各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完备且大致相当;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且学历、素质较高,各学校师资力量大致相当;政府做好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及时有效。保证并发展学校体育的公共产品属性,不但学生拥有丰富的知识和强健的体魄,而且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4.2 加强多渠道吸收非政府教育经费
非义务教育阶段与义务教育阶段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包括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目前,我国许多省份地方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杂费和择校费成为最主要的经费来源。2008年,由学杂费和择校费构成的事业收入所占全部收入的比例为:普通高中36%,普通高校44%,中高职院校53%。因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充分调动全社会办学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我国中学小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有限,难以满足师生的教学和体育运动的需求,应当多渠道吸收经费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开发和建设。例如政府对体育器材生产商、体育用品供应商等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对学校体育设施投资、建设。除此之外,学校外的体育公共场馆和运动设施定时、定期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学校内的体育场馆应该在课余向学生免费开放。
4.3 完善法律、法规,重视巩固学校体育的地位
俗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是保证事物稳步、协调、良性运行的保证。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依法治国”以来,国家各行各业的建设、发展都必须按照法律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制度化、法律化。同样,学校体育走向法制化的道路是必然的,虽然国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以保证学体育的顺利开展,但仍然有体育课时被其他课程侵占;体育课开展质量低、多采取“放羊式”管理;学生的课外体育时间根本无法满足每天锻炼1h的要求等问题的出现。所以,为保障和巩固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顺利开展和坚实地位。首先,改革关于升学考试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校体育在升学考试所占的分数比例。我国目前学生升学的途径主要还是通过升学考试,只有体育分数在升学考试所占的比例提高,影响到学生的升学问题,那么学生、家长、学校各方面不得不引起重视,学校体育的课时、质量等一些问题必然会迎刃而解。其次,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管、监察机关。国家虽然出台了许多学校体育的法律、法规,但是监察不到位使得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变了形”,必须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保障学校体育的时间和质量。最后,提高体育法制化和终身体育意识,让学生、家长、学校领导从思想上由法律强迫到自觉履行转变,清楚的认识到从小建立终身体育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的教育不公平和教育质量普遍低下正是因为违背了学校体育的非排他性特征和未满足学校体育的非竞争性特征。充分认识并满足学校体育的这两个公共产品属性才是保证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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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wo Problems of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in China in the View of Existing Public Products
Han Yongchen Li Jinlong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Shanxi University,Taiyuan Shanxi,030006,China)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has two main problems in school education:one is the unfairness of education,two is the poor quality of teaching.These two problems are not timely understanding and solving,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school sports will lead to future and students'physical quality continued to decline,the school sports in China will not be able to play its function and value.The author uses the theory of public goods as the angle of view, the nine year compulsory education stage school sports public products of nonexclusive and non competitive sports,school education and teaching quality is generally low unfair phenomenon because it is non exclusive and non competitive we are not aware of the school sports.Countermeasures:one is to strengthen the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realize the fair allocation of education resources; two is to strengthen the absorption of non government education funds through multiple channels;three is to improve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pay attention to consolidate the position of school sports.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Education;Teaching Quality;Public Goods
G807.04
:A
:2095-2813(2014)11(c)-0004-03
韩永晨(1989,9—)男,汉,河北人,中共党员,山西大学在读研究生。
李金龙(1963,3—)男,汉,河北人,中共党员,山西大学体育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