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锋,蒋少晨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休闲体育”的释义与多维度思考
卢 锋,蒋少晨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休闲体育”是当今体育领域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词汇,但同时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词汇。争议的焦点实际上是“休闲体育”表述的这种现象是否应该用“体育休闲”,亦或是“运动休闲”,或者叫“休闲运动”来表述。文章从词义、学科、专业设置及其活动等多个维度对“休闲体育”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通过分析认为:休闲体育这一词汇已经不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经过多年的实践运用,它已经在多个维度上建构起来自己的逻辑基础,从而成为了一个较为成熟的概念,并且已经成为描述这种体育现象的比较确切的概念,而其他的词汇由于没有这种实践运行的社会语言背景,很难替代休闲体育而成为当下描述这种体育现象的通用词汇。
休闲体育;多维度;词义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化建设的高度发展,人民大众的余暇时间越来越多,生活水平亦得以广泛而不断地提高,各种休闲中心、度假区,如同百货公司一样,成为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休闲时代”已经悄然进入中国社会,而休闲的观念似乎也融入中国大众百姓的头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休闲体育”也成为当今体育领域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词汇,但同时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词汇,这种争议屡见于一些文章中和一些会议上,主要还是在争论“休闲体育”所反映的这种社会现象到底该称之为“休闲体育”还是该叫“体育休闲”,亦或是“运动休闲”,或者叫“休闲运动”等。
其实,有争议和不确定正好说明一个事物正处于快速的发展期,不断融入其中的新的因素使得该事物表现出多种属性和特征,正是这种多属性的特点才会让人们见仁见智,甚至引起争议。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力图从不同的维度对“休闲体育”这种现象进行解读,并仍以“休闲体育”这一词汇为其代表,以求把握研究的视角,使得今后的研究和讨论能够在同样的语义层面上进行,从而促进“休闲体育”的研究和发展。
“休闲体育”或者“休闲运动”的争议,从本质上讲,其实还是对“体育”和“运动”这两个词义上的争论。早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在我国的体育理论界就对“体育”和“运动”这两个词汇的涵义有过一番争论,双方各执一词。1984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体育辞典》中把体育和运动进行了区分,把“体育”定义为一种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实现多种目的的社会活动;把“运动”则定义为从事体育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方法。[1]80年代中后期,成都体育学院的众研究者以现代体育科学丛书的形式分别出版了《体育学》和《运动学》两部专著了结了这场争论。在这两部书中,作者试图区分“体育”和“运动”这两个词之间在本质上的差异和使用上的差别。当时来看,这种区分还是有道理的。按照《体育学》和《运动学》两部书中的解释:从社会的角度认识和讨论人类改造自身自然的这种活动叫做“体育”,“体育”是把运动作为主要手段的;从人体自然的角度去认识和讨论这种活动时叫做“运动”,运动在这里实际上是对人们在参与这种活动时的身体状态的特征进行的描述。[2]
其实,在“休闲体育”或者“休闲运动”这种概念上的争议,与上世纪80年代的讨论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问题产生于“sport”这个词汇,特别是对“Leisure Sport”这个词汇的翻译问题,可能就是今天“休闲体育”与“休闲运动”之争的根本原因。事实上,在英文中“sport”这个词的基本涵义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指娱乐、游戏,相当于amusement或者fun;二是指活动,相当于activity;直接把这个词翻译成“运动”的地方只有在“sport”变成复数时,即在“sports”时就可以翻译成“运动会”了。[3]1992年5月,在希腊举行的第7届欧洲体育(sport)部长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新欧洲体育宪章》中,将sport重新定义为:“在轻松愉快的,或者组织性的参与形式下,以体力的增强、精神充实感的满足、社会关系的形成以及所有层次上对竞技成绩的追求为目的的身体活动。”[4]从这个定义来看,已经和我国对体育的定义基本吻合。
可见,sport这个词汇,并不是象过去那样只是翻译成“运动”,它还可以翻译成“体育”或者“活动”等,比如,在《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中,“country sports”就被翻译为乡间户外活动(包括狩猎、钓鱼、赛马等);而《中国体育报》的英文报名则为《CHINA SPORTSDAILY》。美国教育家汤姆·迈肯兹对于学校体育提出“SPARK”模式中的“S”就是指Sports,在这里它是指所有运动项目。其他字母的意思为:P指Play(玩),A表示Active(积极的),R指Recreation(娱乐),K就是Kids(孩子们)。从“SPARK”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的学校体育教育就是让孩子们愉快地玩各种运动项目来获得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Sport”到底该翻译成什么,体育还是运动?也许,前面的概括可能已经给我们了一个答案。从今天我国语言的使用情况来看,在长期的实践中和多数语义场景中,几乎都会用体育这个词汇来表述此类现象,如: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器材、体育活动、体育传统、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大众体育、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中国体育报等,无论是对物质的描述,还是对现象的称呼,或者是对学科的命名,都是用体育一词。总之,宏观描述这类现象时,都会使用体育一词。只有在描述具体活动内容和项目时,才会使用运动一词,如:户外运动、拓展运动、极限运动、篮球运动、足球运动、田径运动等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能已经基本确立了这样的意识,即:体育是对人类社会中所有的、以身体练习为特点的实践活动的统称;运动则是对这种实践活动的方式、状态和手段的描述。那么,到底该如何翻译“Leisure Sport”一词,相信有一个基本判断了。值得一提的是,“Leisure Sport”并不是国外的通用词汇,在表述类似意思的时候,通常使用的是“sport&leisure”或者“physical recreation”这样的词汇。
所谓学科是指一定的科学领域或者一门科学的分支,属于相对独立的科学知识体系。当然,从研究的角度来看,学科就是一个研究的领域。从研究的内容来看,“休闲体育”主要研究的问题有:作为休闲方式的运动性活动是如何进入人们的余暇生活;人们为什么要选择运动性的体育活动作为自己的休闲方式;人们在空闲时间里喜欢参与什么样的体育活动;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对体育活动的参与有什么不同;如何引导人们在空闲时间去从事体育活动;在空闲时间中从事体育活动有什么价值和意义;诸如此类的问题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只可能属于体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自然应当是体育科学的一个分支,是体育科学的组成部分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将其称之为“体育休闲学”或者“运动休闲学”,从逻辑定义上似乎都不在体育科学的范畴,而是休闲学的一个分支。因此,从学科的维度来看,“休闲体育学”这个学科名称更加符合学科本身的性质和学科归类。[5]
首先,在体育学的分支学科中有“竞技体育学”、“学校体育学”、“群众体育学”、“社会体育学”等,这些学科的研究范畴当然只是体育学这个研究系统中的子系统。考察其研究内容,我们会发现,这些学科与休闲体育学一样,都是各自的角度对发生在一定领域和范畴的体育现象进行研究和探析。因此,从学科角度来看“休闲体育”或者“休闲体育学”显然比其他的称谓更加恰当。
其次,由于这门学科主要还是从宏观的角度去讨论这种运动性的休闲活动的基本概念,活动的基本方式特点,活动产生和发展,活动的价值和分类,活动的文化传承,活动的服务和管理,以及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教育等,这些内容及其研究的实际意义还是想要揭示这种活动的普遍性和一般性规律,而不是去探讨某个运动项目或者某类运动项目的运动特征,运动方式方法,组织手段等,因此,不属于运动学的研究范畴,当然也就不能称之为“休闲运动学”了。如此看来,在学科维度上,还是应该称为“休闲体育学”或者“休闲体育”更为确切。
专业这一概念一般意义上是指人们在生活社会生产实践中,在自己的职业生涯某一阶段用来谋生或者长时期从事某种专门社会工作的具体业务作业规范。在这里,我们是指: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大量的社会化分工,不断产生的教育和工业、商业等多个领域,为各领域特定人群的工作的名称和工作规范,特别是指以专门化理念、知识的传播和专门化技能的培训和专门性人才培养为代表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模式。
从教育体系的角度探讨的专业有这样几个层次:中职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其中,在中职中专和大专层次上,学校可以根据社会需要,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批准,自行设计和设置专业;本科以上的学校进行专业设置,必须依据国家教育部所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专业目录,当然,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高校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设计和申报目录外专业,但目录外专业的申报相对来讲比较麻烦,要涉及到专业论证等一系列必须的手续。
在教育部2013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称《专业目录》)中,休闲体育被列为特设专业,这是我国第一次将休闲体育正式纳入本科专业目录中。按照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第十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管理由国务院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高等学校。很显然,高等学校还是要依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所颁布的相应工作规范——《专业目录》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既然本科层次在《专业目录》中被定义为《休闲体育》专业,因此,其它的称谓,如运动休闲专业、休闲运动专业或者体育休闲专业都不能得到国家的承认。当然,在中职中专和大专层次上,学校一定要按上述几种称谓去申报专业,也许可以得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签批。
由于文化差异,在国外大学也设置有如同《休闲体育》这样称谓的专业,但类似的专业可能在名称上与我们是有差异的。由于国外大学在专业的名称设计上并没有我国这样行政审批制度,应该说专业命名是比较自由的。
据考察,在美国和英国,这样的专业一般称为“sport&leisure”或者“sport and recreation”,在德国,除了有前面两种名称外,还有“sport and physical recreation”。另外,国外也有叫“sport leisure and tourism”,很显然,在他们看来,sport与leisure、recreation、physical recreation或者tourism本来就是几个不同概念或者不同的领域,因此,他们就用了一个连接词and,使得两个事物产生一种相关关系。换句话说,他们把sport看作是各种活动方式,把leisure、recreation或者physical recreation则看作是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那么,这样的专业设置的作用就是要培养一些了解各种体育活动方式并把它们运用于休闲、娱乐之中,为大众休闲服务的应用型人才。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外这样的专业和我国休闲体育专业培养人才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6]
用人体活动或者身体活动的方式打发空闲时间,显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自从人类存在于这个星球开始,把身体运动方式作为打发空闲时间的基本形式就成为了人类的一种生活形态。最为原始的人体活动(身体活动)方式显然与人类的生存活动密切相关,而人类为生存所具有的基本活动能力和活动方式除了在生存斗争中(如狩猎)出现,通常也会出现在空闲时间中,如跑、跳、投、掷、攀、爬、滚等,这些活动方式建构了人类最早的游戏活动。
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特别是人类文化的高度快速发展,人的活动方式被专门化和特属化,有的活动方式与生产劳动相关,有的则是用来表情达意,有的用来维护和保证人的生命活动和生活质量。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体活动”这个概念显然是一个属概念,其它任何与人体有关的活动方式只是其种概念,如体育运动、体力劳动、文艺活动、教学活动、交际活动等。
如果我们认定了这种关系,那么,我们今天所使用的“休闲体育”、“体育休闲”、“运动休闲”和“休闲运动”等词汇不过都是在描述同一种人体活动方式,但如果要对这种活动方式进行定义并划定相应范畴,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无法使用比较中性的词汇了。
一些研究者试图避开“体育”二字来对这种活动方式进行定义,例如,“在自由支配的时间里,自愿选择以身体运动的方式去体验和感受生活”。或者“空闲时间里,以一定的身体活动形式为手段,产生最佳心理体验,使个人在精神和身体上都得到休息、放松和享受的现代生活方式”。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使用的“身体运动”、“身体活动”这两个词汇实际上与“人体活动”基本上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表述,因此,都需要解释和划定其基本范畴,说明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活动或者运动才是我们想要表述的那种东西。因为,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来看,我们想要表述的这个事物只是属于一个种概念,它的全部外延只是与人体活动这样的属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
换言之,使用“身体运动”或者“身体活动”这样的概念本身属于属概念的范畴,用于此显然已经超过了我们要表述的这个事物本身的逻辑范畴,因此引起概念边界模糊。很显然,并不是所有的“身体运动”或者“身体活动”都是“体育的”,还有“劳动的”、“艺术的”甚至是“政治的”等,因为,人的活动大都需要身体活动或者身体运动。所以,如果我们要明确这种活动与“体育”相关,那么,我们就必须使用“体育”这个词汇或者表述体育活动的专门词汇,如“身体练习”这样的特定的词汇。由此看来,在宏观表达一个体育类的概念时,可能还是要明确体育的特征,因此,“体育”这样的词汇是避免不了的。
当然,如前所述,当我们在讨论具体的体育活动时,使用“运动”这个概念通常是确切的,比如攀岩运动、球类运动等。非常明显,在使用“运动”这个概念时,前面都得加上了一个限制词,说明运动的性质和特征,或者说明这是个什么样的活动。因此,从活动的维度来看,把各种用于休闲的运动性的活动统称为“休闲运动”或者“运动休闲”也许从逻辑上看都有一定的道理,只不过这里的“运动”一词,可能只是在体育界自己能够领会其涵义,即这个“运动”是特指体育运动这个概念中的“运动”,而不是其他什么性质的“运动”。但是,使用“休闲运动”或者“运动休闲”这样的概念显然比“休闲体育”或者“体育休闲”所包含的活动内容更加宽泛,一些非体育的运动性活动,比如舞蹈、杂耍等等以身体运动为基础的活动,都被概括其中了。在中国,舞蹈、杂耍等身体活动恐怕并不属于体育的范畴。
总结全文,可以看出:休闲体育已经不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它已经在多个维度上建构起来自己的逻辑基础,因此,它完全成为了一个较为成熟的概念,在多种维度上具有相对清晰的内涵,并且在这些维度的领域中的运用有比较规范的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讲,休闲体育这一词汇已经成为描述这种体育现象的比较确切的概念,而其他的词汇,如体育休闲、运动休闲、休闲运动等,由于没有这种实践运行的社会语言背景,很难替代休闲体育而成为当下描述这种体育现象的通用词汇。
[1]体育辞典编辑委员会.体育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
[2]周西宽.体育学[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88:54-58; 71-75.
[3]A.S.HORNBY.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4:849.
[4]陆小聪.现代体育社会学[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9:2-5.
[5]王广虎,张红坚.体育化社会——休闲体育的社会学基础[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3(2):1-8.
[6]胡军.英国休闲体育政策的演进特点与启示[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2(1):40-43.
Exp lanation and M ulti-dimensional Analysis of Leisure Sports
LU Feng,JIANG Shaochen
(Chengdu Sport University,Chengdu Sichuan,610041)
“Leisure Sports”is a term that is bothmost frequently used and controversial in the present sports field. Whether the phenomena the term tries to illustrate should be sorted as sports and leisure,recreational sports or sports and recreations,ithas become the center of discussion.This paper analyzes and interprets the term from the different dimensions ofword meaning,subjects,majors and relevant activities,and reaches the conclusion that leisure sports is not merely established by usage.In fact,over the years'logic construction in practices,the term has developed into amature and accurate concept.It can not be substituted with the rest three terms due to their absence of practical application.
leisure sports;multi-dimensional;word meaning analysis
G80-059
:A
:1001-9154(2014)12-0015-04
G80-059
:A
:1001-9154(2014)12-0015-04
卢锋(1954-),男,湖南汩罗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
201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