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露
(四川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四川·成都 610064)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文物遗产十分丰富,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增进民族自信心、民族凝聚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国保”)因为具有重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我国文物遗产中具有特殊地位。目前,我国已公布七批共2351处“国保”单位。
我国民族地区“国保”单位无论在时间分布还是空间分布上都很不均衡。
就时间分布而言,以明清最为集中,达270余处,远远高于其他历史时期。其次,五代、宋、元、隋唐以及近代(鸦片战争后至建国前)也均在100处之上。建国以后的文物不足20处。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物类型差异十分显著:石器时代各种古人类和石器遗址占据绝对优势;夏商周和秦汉则以古遗址和古墓葬为主体;魏晋南北朝时期古遗址仍旧占有优势,但石窟寺和石刻的比例明显增加,与古墓葬基本持平;隋唐时期古建筑的地位逐步提升,到明清时期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文物类型,占明清时期“国保”单位的比例已接近80%;近现代时期的文物类型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占据着统治地位。
就空间分布来看,重要文物遗产分布的不均衡在省、市和县三个尺度上均有体现。就省际差异而言,在20个和民族自治地方相关的省、市、自治区中,内蒙古和新疆“国保”单位最多,均在100处以上;云南、广西和西藏其次,介于50~100处之间;青海、宁夏、贵州、四川、湖南、甘肃、辽宁和吉林介于10~50处之间;其余省、市则均不足10处,特别是广东和黑龙江,尚属空白。就地级行政区而言,我国120个和民族自治地方相关的市、州、盟和地区中,平均有“国保”5~6处,以内蒙古赤峰和云南大理、红河最为丰富,均在20处以上;另外,有10省(区)共24个地级行政区在10处以上,也是富集区;有44个地级行政区数量少于2处,属于重要文物遗产的贫乏区,其中,有14个地区“国保”单位尚属空白。就县域差异来看,全国650个和民族自治地方相关的县(旗)中,约340个至少有一处“国保”,约占52%。其中,14个县大于等于6,遗产资源十分丰富;66个县有3~5个“国保”,遗产资源比较丰富;260个县有1~2个“国保”;另外,有48%的县“国保”单位尚属空白。整体而言,表现出从西部到东部、从内陆到沿海遗产丰度逐步降低的特点。
根据“国保”的地理和历史组合分布特征、历史内涵以及文物遗产之间的文化联系,可以将民族自治地方的重要文物遗产划分为北方地区、南方地区和青藏高原及其边缘地区3个大区,并可以进一步划分出10个亚区。
1.内蒙古河套亚区
以内蒙古中部河套平原为主,有“国保”单位60处左右,遗产丰富,主要集中在:
(1)石器时代:文物遗产以古遗址为主,包括以大窑遗址、蘑菇山北遗址和萨拉乌苏“河套人”遗址等为代表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和主要分布于包头、乌兰察布和鄂尔多斯等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群,而后者同中原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等有一定的关联。
(2)汉代:以古城遗址为主,兼有少量墓葬,大多位于汉代长城沿线,反映当时中原王朝和匈奴等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
(3)元代:以古城遗址为主,兼有少量墓葬,主要集中在锡林郭勒、包头和乌兰察布等地,反映出元代早期都城和城市面貌。
(4)清代:主要包括佛教寺庙和王公府第等古建筑遗产。17世纪初藏传佛教已成为蒙古全民族信仰的宗教,后来清朝统治势力又加以扶植和鼓励,从而为大量的宗教文物遗产留存奠定了基础。
(5)近现代:往往和特定的历史事件相联系,如和清末抗垦运动相联系的“独贵龙”运动旧址,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内蒙古民族民主革命相联系的百灵庙起义旧址和乌兰夫故居等。
2.蒙东辽西地区
包括内蒙古东部呼伦贝尔草原、大兴安岭南端及西辽河流域,部分时期还涉及到辽西地区。有“国保”单位近80处,遗产丰富,主要集中于:
(1)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以赤峰为中心,包括红山文化及其前后各阶段的新石器时代遗址群,以及夏家店上、下层文化青铜时代遗址群。
(2)辽代:包括内蒙古赤峰、通辽和辽宁阜新等地区。这一地区是辽的政治核心地区,因而留下了包括都城和城邑遗址、王陵和贵族墓地以及佛塔、石窟等在内的大量文物遗产。
(3)清代:以佛教寺庙为主体,包括部分王公府第等,主要分布于赤峰、通辽等地,反映出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盛况和政治势力格局。
(4)近现代:一是和侵华日军相关的历史遗存,如侵华日军阿尔山要塞遗址和巴彦汗日本毒气实验场遗址;二是和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相关的旧址,如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大会会址。
3.东北中东部地区
主要包括吉林延边、通化、白山以及辽宁本溪、抚顺等地,有“国保”20余处,其文化遗产和民族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集中在:
(1)高句丽时期:以本溪为中心,留下了大量的积石墓群和城址。
(2)渤海国时期:因其都城长期居于今延边境内,故而留下了不少重要文物遗存,以古城址、墓葬和建筑为主,是这一区域文物资源的另一个富集时期。
(3)清代:后金努尔哈赤以抚顺赫图阿拉为都,之后成为后金的政治中心,并因而留存有著名的赫图阿拉故城和清永陵。
4.新疆地区
新疆地区重要文物遗产十分丰富,“国保”单位达110余处,集中在塔里木盆地边缘以及天山北麓,其他地区则属于零星分布。从历史分布来看,只要集中在:
(1)青铜时代:主要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四周的绿洲地带,以古墓葬和古遗址为主,不同地域的青铜文化资源具有各自的特色,和周围区域也有着一定的联系。
(2)汉代:以大量的古城遗址为特征。这些古城多为西汉西域都护府所辖“西域三十六国”的城廓,主要分布在塔里木盆地南、北缘以及天山北麓、喀喇昆仑山北麓和帕米尔等地区,相当部分的城廓直到晋乃至唐宋才被废弃。
(3)两晋南北朝:一是古城址,既包括原“三十六国”的部分城廓,也包括一些新兴地方政权的城廓遗址,如高昌国的高昌故城和雅尔湖故城;二是和佛教相关的佛寺遗址及石窟寺,这一时期佛教发展十分迅速,建造了大量的寺庙和石窟寺,并影响到诸如河西走廊等新疆以外的地区。
(4)唐代:以治所、军事城镇、屯垦城镇以及烽燧等古遗址为主要类型,反映出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对新疆的统辖情况当时;另外,受佛教影响,石窟寺和佛寺在这一时期的文化中依旧占有很大比重。
(5)清代:主要包括古墓葬、古遗址和古建筑。其中,古墓葬以麻扎为主,反映了从元代喀喇汗国到清代的伊斯兰教发展过程。古遗址和古建筑一是新疆多元宗教历史文化的反映,包括伊斯兰教、佛教乃至关帝信仰庙宇及遗址,二是集中展示和清代新疆治理相关的文化遗存。
(6)近现代:新疆的近现代文物资源除部分和地域特色建筑有关外,大部分和特定的历史事件相关,如三区革命、石油开采及建设兵团屯垦等。
5.宁夏地区
有“国保”单位30余处,分布于除石嘴山市的宁夏各地区,主要集中在:
(1)西夏:北宋时西夏占据了宁夏大部分地区,因而留下了大量反映西夏政治、军事和经济情况的古城址、王陵、窑址等,和反映西夏建筑文化特色的众多佛塔。而南部有少量反映夏宋军事关系的宋朝边城遗址。
(2)清代:在从元代到清代的遗址中,宗教建筑占据很大比例,以佛教建筑为主,兼有道教和伊斯兰教建筑,另外有部分城池遗址。
1.武陵山脉和雪峰山脉地区
主要包括黔、湘、鄂、桂、渝五省市交界地区的侗、苗和土家族自治地区,以黔东南、湘西、恩施和怀化为核心,有“国保”单位近50处。
(1)明清: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以鄂西南和渝东为主的土家族民居聚落区,二是以黔东南、怀化、湘西和广西三江为主的侗、苗民居聚落区。这两个区域的重要重要文物遗产均以城镇、村寨和民族建筑为主体,各自的民族特色十分浓郁。另外,由于这一区域汉族和少数民族杂居非常普遍,因而很多遗产体现出民族交流融合的特征。
(2)近代:这一区域的重要近代文物类型众多,既有极富特色的民族村寨,也有红色革命纪念地,还有名人故居和抗战文化纪念地。
2.广西地区
广西“国保”单位数量为50处左右,地域分布相对比较分散,主要集中于桂林、柳州、百色、北海、南宁和梧州等地。从历史分布看,主要集中在:
(1)石器时代:在百色和柳州分布有重要的旧石器时代遗址,部分遗址如柳州巨猿洞在我国旧石器时代考古中具有重要地位。重要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主要分布在桂林、南宁等地,喀斯特洞穴遗址和贝丘遗址特色十分显著。
(2)明清时期:明代对广西的统治以土官制度和靖江王统治为主要特征,此外,明清时期广西的经济、文化都有较大程度发展,因而文化遗存的类型更为丰富,包括土司衙门、王府、民居聚落、宗教建筑等,且民族色彩浓厚。就地域而言,以桂林、柳州、北海等最为丰富。
(3)近代:广西是近代很多重要事件的发生地,例如太平天国运动、清法战争、百色起义、红军湘江战役、桂系军阀统治等,又是抗战前期的重要后方和越南革命的重要基地之一,而诸如北海、梧州等城市这一期间又是著名的商埠和门户地区,所以近代重要文化遗存十分丰厚,主要包括革命旧址和纪念地、名人故居以及近代建筑群等。
3.云南地区
云南地区的重要文物遗产比较丰厚,有80余处“国保”单位,集中于大理、红河和楚雄地区,在历史分布上主要集中于:
(1)石器时代:旧石器时代的重要文化遗存主要集中在楚雄地区及金沙江、澜沧江流域,其中元谋人及其相关遗迹在我国旧石器文化遗存中具有重要地位;新石器时代则主要集中于元谋地区、洱海地区和澜沧江中游地区,以大墩子遗址和白羊村遗址为代表。
(2)南诏国和大理国时期:以南诏时期为主,均以大理地区为中心。南诏逐步以佛教取代了原始的巫鬼教后,人力、物力都被大量用于佛寺和佛塔的修建,而大理是这一时期重要的佛教建筑中心;后白族祖先“白蛮”建大理国,佛教较之南诏更为推广,成为全民信仰,文物遗产中佛教色彩更为浓厚。
(3)明清:明代大规模的移民垦殖使汉族逐渐成为云南的主体民族,在大理、建水等流官治理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文化交流十分普遍,重要文物遗产呈现出多民族融合的特点,寺院建筑、白族民居聚落、文庙武庙等异彩纷呈。清代这一趋势继续深化,诸如大理、建水、石屏等地仍旧是这一时期文物遗存的集中地。另外,南部地区的西双版纳、普洱和临沧等地也遗存有丰厚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文物遗产。
(4)近代:这一时期,土司制度的遗存、帝国主义势力的大举进入和云南近代工商的业空前发展共同形成了诸如土司司署、教堂、近代铁路设施、民族近代工商业遗址以及世家大院等共聚一地的文化景观。就分布地而言,以大理、红河、楚雄、迪庆、普洱等地最为集中。
4.贵州黔西南和黔南地区
包括贵州黔南和黔西南地区,有“国保”单位近20处。其重要文物遗存主要以明清时代为主,集中反映了当地的民族关系,例如福泉军事卫所遗迹、苗族及水族古墓以及为纪念在当地苗族起义中遇害者而修建的兴义鲁屯石牌坊群等。另外,诸如“十八先生之狱”这样的历史事件所留下的遗迹也成为该地区重要文化遗存的一部分。
包括西藏、青海两省区及四川、甘肃和云南藏区,共有“国保”130余处,数量十分丰富。主要分布在以拉萨、山南、日喀则为核心的藏南谷地地区,以甘孜、玉树、昌都为主的藏东、川西地区,以甘南、海东、临夏为主的青东、陇西地区,以及四川阿坝地区。就历史分布而言,主要集中在:
1.新石器时代:一是临夏、甘南及青海东部等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数量丰富,文化发展序列比较清楚,主要包含了马家窑文化各个历史分期以及齐家文化东西区两种类型的多个古遗址;二是昌都、甘孜等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表现为卡若文化及其传承;三是阿坝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成都平原的古蜀文化之间有着传承关系。
2.吐蕃时期:主要集中在两个区域,一是作为吐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藏南谷地,文物遗存主要包括吐蕃时期的墓葬、宫殿以及早期的佛教寺庙,和吐蕃王朝的兴衰有着密切关系;二是以玉树县、都兰县为中心的吐蕃墓群和早期寺庙。
3.元明时期:吐蕃王朝崩溃后,重要文化遗存多集中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古格时期。之后,从11世纪中叶到明代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期间,藏传佛教教派众多,兴建了大量的寺庙和宗教建筑,成为这一时期最为丰富和最为代表性的物质文化遗存。其地域主要集中在藏南谷地的拉萨、山南和日喀则,以及四川阿坝和青海东部地区。除宗教建筑外,这一时期的物质文化遗传还有宫殿、贵族庄园和地方民居等,著名的茶马古道也在这一时期成形。
4.清代:从明朝永乐年间开始,藏传佛教格鲁派影响日益广泛,最终成为西藏地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并修建了大量格鲁派寺院和宗教建筑,其他教派的很多寺院也改宗格鲁派,使得格鲁派寺院成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文物遗产。具体来说,藏南谷地的文化遗存以佛教建筑为主,还有贵族庄园、行政机构、集贸市场等;青海东部地区因各民族杂居共处,除佛教寺庙外,还有清真寺和汉族宗教建筑;阿坝地区主要以地方特色的碉楼和官寨为主;甘孜、昌都、迪庆等地除佛教寺庙外,还有一些公共建筑。
5.近现代:主要集中于藏南谷地、四川甘孜阿坝及青海东部地区,主要与藏族地区的反帝反封建斗争、红军长征、西藏解放等历史相关联。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10个区域中,除本文论及的历史时期外,其他时期也分布有一定数量的重要文物遗产;另外,在10个区域外,如四川凉山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民族自治县,也分布有重要文物遗产,但因其数量较少,本文不再单独叙述。
民族地区重要文物遗产东、中、西的分布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民族自治地方的分布格局的影响。不同的省、市、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口数越多,面积越大,则重要文物遗产的丰度也就越高。然而,这一因素在地、县级行政区尺度上的表现并不显著。
一个时期的文物遗存数量和类型受制于这一时期的生产技术条件。例如,广西、贵州、云南等南方省区明清时期文物遗存所占比例显著提升,也与这一时期的生产技术条件赶上乃至超过北方很多民族地区有关。
文物遗产的数量和类型往往和特定的历史进程和历史事件相关。例如,明代俺答汗和藏传佛教格鲁派领袖索南嘉措会面后,确立了藏传佛教在内蒙古和藏族地区的统治性地位,从而在青藏高原及内蒙古地区留下了大量的藏传佛教格鲁派文化遗产。又例如在近现代时期,大多数文物遗产往往和特定的历史进程及历史事件相关联。
特定的地理环境会对文物遗产的分布特征产生影响。例如,贵州、广西及云南等地均分布有洞穴类石器时代古遗址,和这些地区的喀斯特地貌广泛发育有着直接的联系。又如,侗族建筑文物遗产中有很多干栏式建筑,也与这一区域多山、多雨环境有关。
在我国,主要由省级文物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国家文物局予以确定。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以及不同时期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认识差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重要文物遗产的分布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