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虚构的生灵——论叙事学人物观

2014-12-04 06:09卢普玲
江西社会科学 2014年9期
关键词:叙事学虚构世界

■卢普玲

人物研究在西方模仿论的影响下,长期以来重视的是人物性格或心理等方面,注重人物对现实生活的模仿性,以及人物的典型性等等。但随着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叙事学的诞生与发展,一种新的人物观悄然出现,并且为我们开辟了一条新的人物研究道路,这就是叙事学人物观,注重人物行动的“功能性”人物观。

一、只有“人物”参与的事件才构成“叙述”

人物是叙事的基本要素之一。无论是在以情节为主的传统叙事作品中,还是在以淡化或解构情节为特色的现代或后现代叙事作品中,只要有叙事的存在,人物必定存在。

普林斯在《叙事学辞典》中将“叙事”(narrative)定义为“由一个或数个叙述人对一个或数个叙述接受者,重述一个或数个真实或虚构的事件”[1](P59)。事件必定包含人物。申丹对叙述从古希腊文论到西方当代文论的不同所指进行了厘清,认为叙述是“西方叙事理论中历史最长、用法变化最大、涵义最为繁杂的术语之一”[2](P736)。但无论是被认为最早出现在柏拉图《国家篇》第三卷中的“纯叙述”[3](P96),还是在当代叙事界中对“叙述”的反复讨论中,人物都是“叙事”的主角之一。赵毅衡在近些年关于广义叙述学的各种演说和发表的文章中也多次提到:“叙述必是一个涉及‘人物’(不一定是‘人’)参与的事件的符号文本。”①在他看来,没有无人物的叙述,人物是叙事的三大要素之一。叙述和陈述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物”的存在。当我们说“乌龟生了几只小乌龟”时,这不成为叙述,只是个陈述句;而当我们说“乌龟妈妈生了几只小乌龟”时,这已然是叙述。

人物≠真人。无论是符号学家如菲利普·阿蒙将人物视为符号的宽泛界定,还是罗兰·巴特关于“人物是纸上的生命”,以及后来的叙事学家米克·巴尔提出的“纸上的人物”概念等,都在强调人物与传统概念“人”的区别,强调叙事的虚构性所导致的人物的虚拟性特征以及行动性的重要,都意识到人物既是叙事作品中重要的范畴,又是一个最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和研究。当我们习惯性地将叙述中的人物视作对生活中人物的摹仿,在二者之间划上等号时,我们已经混淆了叙述产生的人物的真正本质,不能从根本上去探讨他在叙述中的意义。与现实生活中真人的相仿性,那些所谓的心理性特征,不过是人物的外衣而已,真正支撑人物生命的是人物在叙述中的行动性。很多时候,不是叙事作品中的人物对现实生活中真人的摹仿,恰恰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在摹仿和追逐叙事中的人物。一部《少年维特之烦恼》,让多少现实生活中的年轻男子竞相摹仿其衣着、神情和行为,甚至摹仿其自杀行为。这说明,叙事中的人物和现实中的我们,永远都分属于不同的两个可能的世界。

因此,在叙事学的人物研究中,人物的界定从虚拟性和行动性出发,主要涵盖以下几个范畴。

人形的人物。指那些我们熟悉的具有人形特征或心理性特征的各种行动者。比如,各种小说和戏剧作品中出现的角色,包括古希腊戏剧和史诗作品以及中国叙事作品中广泛存在的天神等;也包括由人形变幻成的已经不具备人形特征的行动者,如卡夫卡《变形记》中的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

虚指人物。指不具备实体性质(比如体态特征描写、性格特征描写等)的行动者。比如书信体小说中的收信人(《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威廉”),叙事作品前言或后记中的编辑(《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华生”),中国叙事作品中常见的篇末评论者(如《左传》“君子曰”中的“君子”,《史记》“太史公曰”中的“太史公”,《聊斋志异》“异史氏曰”中的“异史氏”等),不露面的作者(元小说中的“我”)等等。这些虚指人物,常常仅以一个人称如“我”出现,没有年龄特征,没有姓名,也没有体态特征等,甚至属于非情节因素,但具有重要的叙述功能。

拟人化人物。主要指那些以动物形象出现在叙事作品中的行动者,比如中西寓言中具有戏仿性质的那些拟人化人物,以及常常被归属为“动物叙事”类的现代作品中的拟人化人物。

如果说叙述是编织,事件是编织成的一张网,人物则是构成这张网上的一个个结,是我们解开叙述奥秘的关键所在。人物不仅在过去,在今天,仍然应该成为文艺理论研究的重点。传统的文论研究中,人物因其心理性特征受到理论家和创作者的广泛重视,针对人物性格的研究以及如何塑造人物形象的著述甚多。结构主义叙事学为我们打开了人物研究的另一扇门,以普罗普及其理论继承者格雷马斯、托多洛夫、布雷蒙、罗兰·巴特等为代表,他们的研究注重对人物进行基于行动层面的“角色”功能分类,以达到探寻叙事结构或叙事规律的目的。这类研究颠覆了传统人物理论的观点,使人们开始关注到人物无关性格、心理等因素的另一种表现,即充当行动者的人物在叙述中的功能作用。功能性人物②观的出现使人物在叙述层面的行动性开始受到关注。如果说传统人物观强调的是“叙述为人物服务”,功能性人物观则强调“人物为叙述服务”。人物研究的这扇门通向更为深远的叙事深处,使我们得以探寻叙事的奥秘。

哲学家顿奈特认为,叙述本质上是人与世界的中介。而另一位哲学家莱布尼兹则认为:“一个世界如果与逻辑规律不相矛盾,就叫‘可能的’世界。可能的世界有无限个。”[4](P116)叙述是人类对多种可能世界的一种探寻,而人物则成为我们通向更多可能世界的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行动者的人物自叙述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存在。无论是原始社会篝火边口耳相传的神话传说中的天神,还是中西早期寓言故事中的动物,抑或随着叙述发展逐渐成熟的小说、戏剧等叙事作品中的各类人等,统统都是叙事的主角:人物。

二、人物作为叙事要素的基本特性之一:人物的虚拟性

叙事的本质是虚构。叙事是最能体现人类虚构能力的一种方式,也是最受欢迎的一种虚构游戏。虚构能力体现出了人类想象力的发展,并促进了人类现代文明的进程;一个个在叙事中曾经被视作不可能的事物和现象,逐渐成为可能,海底遨游、太空飞行等,早已从儒勒·凡尔纳等的笔下走向了现实。以虚构为本质的叙事,是人类对未知世界的一种探索,是人类想象力的最大驰骋。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所谓“现实世界是神创造的最好的一个可能的世界”[4](P116)的观点固然有可争辩之处,但他关于可能的世界有许多种的学说对我们从叙事学角度去理解叙事的本质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可能的世界”有千千万万个,叙事所营造的这个“虚构的世界”,正是和我们现实的真实世界截然不同的另一个可能的世界。人物作为叙事的基本要素之一,自然也体现出本质上的虚拟性。

叙事世界里的人物的虚拟性体现在方方面面,现实世界的法则对他完全失去了效力。他可以在外形上迥异于现实世界中的人,可以是《巨人传》里做衣服要费几万尺布、一泡尿淹死260416 人的卡冈都亚,也可以是《格列佛游记》中什么都比正常世界小12 倍的小人国中的“小人”,还可以是《镜花缘》中长着两张面孔的双面人或没有心肝胆肺的无肠人,甚至是《变形记》中那个一早起来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大甲壳虫的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不仅如此,由叙述产生的人物在行动上也异于现实世界中的常人,可以打破日常生活中的情理逻辑。可以死而复生(如《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可以上天揽月下海取宝、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如《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浮士德》中的浮士德),可以自由出入三界、穿越不同时空(如《神曲》中的阿利盖利·但丁、《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小姑娘爱丽丝、博尔赫斯笔下的“永生人”以及《时光倒流七十年》中的理查德)。叙述出来的人物是故事讲述者创作出来的最“完美”的那个人,是“撷取种种人”而成的一个人。例如从鲁迅笔下的阿Q 身上,既可以看到质朴的人,又可以看到无赖的人;既可以看到率真任性的人,又可以看到正统卫道的人;既可以看到自尊自大的人,又可以看到自轻自贱的人;既可以看到争强好胜的人,又可以看到忍辱负重的人;既可以看到狭隘保守的人,又可以看到盲目趋时的人……[5]然而,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叙事的虚构性不仅仅体现在内容上,更体现在本质上;作为叙事产品的人物也如是。叙事世界里的人物,是另一个可能世界中的人物,即使是在外形和行动上看起来与我们现实世界中的真人无异,也不能和真人划等号。即使是再严格的历史叙事,也能见出叙事主体意识的存在③,都有作者作为讲述人的想象成分掺杂其中,这是在叙事中对历史断点的一种填白。这种基于大量事实基础上的填白,尽管带有极大的想象色彩,但由于常常是叙述者根据情理对细节的推断,符合绝大多数叙述接受者的思维逻辑,其虚拟性往往被忽略。然而,就叙事的本质而言,伴随叙述行为的产生,史传作者笔下建构的,也已经是另一个可能的世界,身处其中的人物,哪怕有着和历史上真实世界中的人物一模一样的姓名、身份、年龄等心理性特征,也与之有着根本性的差异,是被作者叙述出来的产物,伴随着叙述行为而生,在本质上是虚拟的。因此,即使是作为历史叙事的史传人物,从文学叙事的角度来看,也已经不等同于现实中的真人,作为文本中的人物,是虚构出来的另一个可能世界中的存在,是“可写的人物”。正所谓,此僖公已非彼僖公,此已非彼也!④

对一个在学术界具有争议的问题的细究,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理解叙述中人物的虚拟性特征。“麦克白夫人有几个孩子”问题的提出,和“《莺莺传》中莺莺的弟弟有什么作用”以及“《沙家浜》中的阿庆在哪”等如出一辙。看似天真无知的提问,被有些学者认为是“不合格”的读者没有遵循所谓的“阅读契约”,犯下的天真错误。但是这些只有一个身份或者称呼,甚至始终没有出场的人物的存在,是不是真的毫无意义呢?弗洛伊德曾经以精神分析法的解读方式,将麦克白夫人没有后嗣作为理解《麦克白》悲剧的关键,认为《麦克白》反映的是无嗣的主题。但L.C.奈兹却针对以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主要人物心理活动为成果的布雷德利,发表了著名的论文《麦克白夫人有几个孩子?》,讥讽评论界竟把虚构人物视作真人。事实上,如果把“麦克白夫人有几个孩子”作为历史学方法对文学人物的研究,的确有可能被看作是一种过度阐释现象,但这个问题的提出,并不像许多学者或评论家认为的那样,是一个无聊或天真的提问,如果从叙事学角度去深入思考,它自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卢伯米尔在论述虚构世界和历史世界的本质区别时,有过如下表述:

虚构世界和历史世界必然都是不完整的。……如果虚构和历史的可然世界是不完整的,那么它们的宏观结构的普遍特征就是断点。由于虚构断点是在创造世界的行为中创造的,所以它们具有本体性质。它们是常理推断所无法填充的空缺。关于虚构断点的说明是无法确定的……尼古拉·沃尔特施托夫用精炼的语言解释了虚构断点的本体特点:“我们永远不会知道麦克白世界里的麦克白夫人有几个孩子。这并不是因为人的知识能力做不到这一点,而是因为不存在要知道的事情。”[6](P189)

关于虚构世界断点的本体性质的说明,使我们关于“麦克白夫人有几个孩子?”之类问题的讨论不再停留在对人物的历史学方法研究之上,也不再把虚构人物与现实世界的真人等同。这些看似可有可无的人物的存在,是叙事建构虚构的可能世界的重要标志,他们并不仅仅是为了让读者感觉这个可能的世界与我们身处的真实世界的相似或逼真(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在莺莺所处的时代,提及她的其他兄弟姐妹会令叙述接受者感觉更加真实,因为她不太可能是独生子女),从哲学的意味上来说,他们原本就存在于那个虚构的可能世界中。

对这些人物的认识,美国符号学家罗伯特·司格勒斯关于“听叙述人所建构的故事”的论述,可以给我们更多启发。在《符号学与文学》一书中,他这样写道:“‘麦克白夫人有几个孩子?’不单单是一个天真无知的解释者的疑问,而是听叙述人所建构故事的冲动的一种正常表现。凡是在作者和本文津津称道和含糊其词的地方,读者就需要肯定和关闭,以便用本文材料完成听叙述人所建构的故事。”[7](P181)类似“麦克白夫人的孩子”、“莺莺的弟弟”、“阿庆嫂的丈夫”等看似可有可无的人物,在“听叙述人所建构的故事”里,却有着重要的叙述结构的意义,不仅为本文建构了一个逼真可信的故事环境,也是“听叙述人”在建构故事世界时的一个重要符号,是“听叙述人”对本文进行阅读和“翻译”时会自然而然提到的问题。虽然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对“听叙述人”的这种翻译有直接的控制作用,但“听叙述人”所建构的故事一旦开动起来,没有任何本文可以完全控制它。这或许正是罗兰·巴特所说的“可写的文本”吧!“可写的文本”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相对叙述人(作者)创造的这个“可能的世界”,已经又是另一个不同的“可能的世界”。看似可有可无的人物的存在,自然也是“可写的人物”,是建构各种不同“可能的世界”的必需品,有着为叙述存在的直接原因。

三、人物作为叙事要素的基本特性之二:人物的行动性

对人物行动的关注,可直接上溯至古希腊时期的亚里斯多德。罗兰·巴特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一文中说过:“在亚里斯多德的诗学中,人物的概念是次要的,完全从属于行为的概念。亚里斯多德说,可能有无‘性格’的故事,却不可能有无故事的性格。这一观点曾经为古典文学理论家们(如福西乌斯)所重新阐发。人物直至当时只是空具其名,只是一个行为施动者,后来,获得了坚实的心理内容,变成了个体,一个‘实人’,总之一个体质俱全的‘生命’,即使他什么也不做。”[8](P23-24)《故事与话语》一书的作者西蒙·查特曼说:“形式主义学家和一些结构主义学家与亚里斯多德在观念上惊人地一致。他们也认为人物是情节的产物,人物的地位是功能性的。简而言之,人物是参与者或行动者,而不是人;不应该把人物视作真人。”[9](P111)俄国理论家普罗普通过对人物行动的分类建立起自己关于人物的功能理论,并借此探寻民间故事叙事的规律。结构主义叙事学家格雷马斯和布雷蒙等继承普罗普的学说,继续人物基于行动的理论研究。无关乎人物性格等心理性特征的人物行动因此得到更广泛的注意和重视。

正如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对文本形式本质的重视,当我们不再用传统的社会历史批评方法,而是以叙事学文本形式分析法去看待人物时,作为行动者的人物跃然纸上,行动性而非心理性才是人物作为叙事要素的基本特性。格雷马斯在自己关于人物的语义分析中,明确地区分了角色和行动元的概念,行动元属于叙述层面,而角色是在话语层面被赋予社会或文化特征的行动元,一旦角色被赋予个性特征,就变成了我们熟知的“人物”。⑤在这样的概念基础上,格雷马斯明确提出了“不是根据人物是什么,而是根据人物做什么,来对叙事作品的人物进行描写和分类”的行动元理论。事实上,不仅是格雷马斯,布雷蒙、托多洛夫、罗兰·巴特等,这些继承普罗普功能理论的研究者,包括符号学家菲利普·阿蒙,都是将人物作为行动元进行研究的。传统的人物研究中,我们习惯于将人物作为具有心理性特征的精神实体,并且将之等同于社会现实中人,去剖析人物的性格内涵和心理实质,达到对人物的认识;但在叙事学的人物研究中,作为叙事要素的人物,行动性才是他的真正本质,而性格、外貌、年龄、性别、职业等一切心理性特征只是人物在行动性本质上披上的各种外衣。人物的行动是叙述的内在动力,推动着叙述往前发展,并且因此促成人物人格特征的生成。叙述中人物的生成有赖于人格特征的激发,而人格特征的激发就在于构成事件的一系列人物的行动。[10]比如《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这个人物,他深谋远虑、智术过人、忠心耿耿、临危不乱以及鞠躬尽瘁等人格特征,正是通过隆中对、借东风、白帝城、空城计、五丈原等事件中的行动所激发出来的。行动才是决定人物生成的最主要因素。

从叙事学角度认识到行动性是人物的基本特性,对我们拓展人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当我们剥去人物性格、外貌、年龄、性别、职业等一切外衣,只从其行动的本质去认识人物时,那些过去在研究中被忽视或从未注意过的所谓“小”人物脱颖而出,他们在叙述层面上的各种精彩表现(发挥各种各样帮助作者叙述的功能)令我们感叹人物另一种意义上的丰富性。人物的行动性本质使传统意义上人物的“主”“次”之分不复存在,正所谓,“每个施动者都是自己的主人公”[8](P171)。这使我们找到了人物研究的新方法:从人物的行动性出发去探寻人物在叙述中的各种作用,也使我们找到了对人物重新分类的依据:根据人物在叙述中的功能性作用对人物进行分类。

认识到行动性是人物作为叙事要素的本质属性,并不是要全盘否定传统人物研究中对人物的认识和分析,恰恰相反,根据人物的行动性对人物进行叙事学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从另一个侧面对人物进行解读,并达到更深入地了解作品的目的。以《西游记》中的沙僧为例,过去有很多读者和研究者就沙僧这个人物在小说中是否有用展开过讨论。在很多人看来,沙僧完全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他是《西游记》作者的一个叙写空白,因为取经队伍里的其他人物都从特定角度折射出了作者的人生观,只有沙僧这个人物形象,是“无字句处”,作者分配给他的故事成分最少;他给人感觉最深的不过是其“和事佬”的性格特征,但和孙悟空、猪八戒鲜明的性格特征相比较,沙僧无论如何都只是小小的枝叶,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如果我们从他行动的叙述作用出发,对他从叙事学角度重新进行审视,你会发现,这个看似无足轻重的人物,在叙述中却起着关键性的功能作用。并且,这种重新审视还有助于我们加强对沙僧这一形象的心理性认识。西天取经成功的愿望是推动《西游记》故事叙述的内在动力,人物为此做出的行为推动着故事向前发展。从大的范畴来说,由唐僧师徒四人组成的取经队伍是西天取经任务的承担者和具体执行者,他们的目的是要努力完成这个任务;而路途中遇见的各种妖魔鬼怪和其他使取经任务延迟了的人物(如女儿国国王等),都是任务的阻碍者和破坏者;观音菩萨和如来佛祖则是任务的帮助者和奖赏者。但是,就取经队伍这个小范畴而言,同是取经任务承担者的师徒四人内部之间还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四人的共同目标是去西天取经,这当中,唐僧受大唐皇帝委托,是最主要的任务承担者;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从表面来看,均是帮助者,协助唐僧完成西天取经任务。但其中,孙悟空和唐僧之间在西天取经这个叙述大契约下又构成了相互制约的一个小契约:没有孙悟空的决定性作用,唐僧不可能完成西天取经的任务;同时,没有唐僧对孙悟空紧箍咒的约束,孙悟空随时都可以离去,这二者的关系构成了西天取经最主要的行动关系,在二者不发生矛盾时,由师徒四人组成的取经队伍在行动上构成一个巨大的向心力,共同推动叙述向前发展。然而,一旦唐僧和孙悟空之间出现巨大的冲突,二者关系呈现紧张态势,这股向心力立刻得到削弱。比如“三打白骨精”故事中,唐僧因不能分辨真伪,误认为悟空三次打死好人,执意要赶走悟空,这时候是《西游记》故事最能凸显叙述张力的时候。猪八戒往往在这样的时刻,成了任务的内部障碍者,因为他原本就只想回高老庄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压根无心取经,他的行动反而变成了西天取经任务的反冲力,这样一来,唐僧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力量就不足以抵抗八戒和悟空共同的离心力,任务的实现因此出现了停滞,叙述也陷入僵化状态。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一个内部帮助者(或者说内部的障碍解决者)出现,来扭转离心力,改变唐僧和悟空矛盾形成的冲突格局,继续促成西天取经任务的完成,使整个故事的叙述得以延续,这个起叙述决定作用的人物,就是常常被我们忽视的沙僧。没有他的存在,西天取经的大契约无法兑现,由人物关系形成的小契约也陷入僵局,叙述无法继续。从这个角度而言,沙僧必定要以“和事佬”形象出现,并且,在取经这个心愿上,要比其他人显得更为个人化和迫切(最渴望取经成功,实现重新成仙的梦想),这样一件人格特征的外衣,使沙僧劝回孙悟空,聚拢取经队伍的行动显得更加合理。

人物不仅具有话语层面的故事意义,还具有叙述层面的叙事意义,人物的这两种表现,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无法分割的,好比一个人的血肉和骨骼。行动性构成人物的主干,是骨骼;心理性是血肉,使人物显得饱满。

注释:

①参见赵毅衡2008年发表于《江西社会科学》第9期的文章《“叙述转向”之后:广义叙述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2010年发表于《叙事》中国版第二辑上的文章《广义叙述学:一个建议》、2010年发表于《当代外语研究》第7期上的文章《世界批评理论的可能——以广义叙述学的时间讨论为例》,以及2009年在重庆召开的第二届叙事学国际会议暨第四届全国叙事学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建立一种广义叙述学:基本理论框架与几个关键问题》。

②“功能性人物”是指在叙述层面帮助作者讲述故事、具有参与和服务叙述等多种功能的人物,“功能性人物”在叙述中的意义往往不亚于在故事中的意义。

③傅修延在《先秦叙事研究》中对《左传》叙事事实与虚构的交融互渗现象进行细致分析后,指出:“一部叙事史,在某种意义上是叙事人的主体意识由沉睡而觉醒、由萌芽而高涨的历史,《左传》让人看到了主体意识的觉醒和萌芽。”参见傅修延的《先秦叙事研究——关于中国叙事传统的形成》第205-215页,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

⑤叙事学家米克·巴尔对此做了更为丰富的解释。参见米克·巴尔的《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第二章第五节“从行为者到人物”,第134-15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1]Gerald Prince.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Lincoln& London: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1987.

[2]赵一凡.西方文论关键词[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

[3](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M].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林兴宅.论阿Q 性格系统[J].鲁迅研究,1984,(1).

[6](美)戴卫·赫尔曼.新叙事学[M].马海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7](美)罗伯特·司格勒斯.符号学与文学[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8]张寅德.叙述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9]Seymour Chatman.Story and Discourse-Narrative Structure in Fiction and Film.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8.

[10]傅修延.讲故事的奥秘——文学叙述论[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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