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该块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人
问: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在自家屋(住宅楼)下搭起了数间简易木结构厂房,约200平方米,
并成立了南通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化纤丝。自家屋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用于生产的木结构厂房没有房屋产权证,也没用土地使用证。请问,未办土地使用证的厂房,该由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南通市某私营企业 陈运鹏
答:陈问题先现生解,答对如于下你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按照相关规定,你将自己的楼房下搭建的简易厂房交由公司使用,虽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但这部分土地应由你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你父亲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严 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