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族精英与制度精英在村治中的契合性作用——以广西LH瑶族乡的白裤瑶村落为例

2014-12-03 12:28陈文琼
贵州民族研究 2014年8期
关键词:村落精英村庄

陈文琼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精英治理指的是以乡村精英为主导力量,管理乡村社会生活的乡村治理模式。乡村精英因此成为乡村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群体,不仅得到乡村地方政府的重视,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对象。学者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乡村精英进行了分类,有学者依权威来源的不同分为传统型精英与现代型精英;[1]有学者根据乡村精英影响领域的不同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2]有学者依据权威来源的不同分为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3]此类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对乡村精英进行类型化界定,肯定了不同类型的乡村精英分别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和作用,为学理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的理论分析背景为广西的一个白裤瑶村落,民族村落语境中的乡村精英带有制度和民族两大特性,因此,在这个民族村落中,承担民族文化传承责任的传统民族精英和掌握村庄正式权力资源的制度精英以各自的民族认同性和制度授权性在村庄社会治理中发挥各自的引领作用,同时,也因其共同的民族身份认同感使得两者契合性地承担着村庄治理的责任。

一、白裤瑶村落的基本情况

LH瑶族乡地处大石山区,居住的2万多人口中,1.4万人为白裤瑶,占总人口的70%,还居住有瑶、苗、壮、布依、仫佬等9个民族。其地貌特征为石多地少,由于地理环境的局限,主要种植适宜大石山区环境的玉米、黄豆、南瓜等农作物,其中,烤烟是乡民致富的首要经济作物。LH瑶族乡还提倡瑶民发挥地域优势养殖瑶山鸡,由于瑶山鸡品种优良,LH瑶族乡因此获得“中国瑶山鸡之乡”的美誉。

LH瑶族乡被誉为“中国白裤瑶之乡”,至今仍然保留着相对完整的本民族文化传统,如具有白裤瑶民族特色的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婚礼文化、丧葬文化,以及白裤瑶传统节日中展现的铜鼓文化、陀螺文化和狩猎、斗鸟等民俗风情,都向世人展示了白裤瑶文明在现代社会的传承和创新。

HL村位于LH瑶族乡东部,距乡政府所在地5公里,东与DJ村交界,南与YL村毗邻,西与LH村接壤,北与JM、JH村相邻,地处石山,田少地多,目前,已基本实现屯屯通机耕路。HL村是LH瑶族乡典型的白裤瑶聚居村寨,全村共有9个自然村,19个村民小组,422户,2087人,除了壮、汉各有一家外,其余全是白裤瑶。全村有保存完好的白裤瑶原始村寨建筑和原始森林区,由于HL村的自然环境、社会结构、经济状况和精神生活仍保存在一种较完整的文化生态中,政府于2003年在这里建成广西第一座生态博物馆——LH白裤瑶生态博物馆,将HL村所辖的三个屯作为生态博物馆的保护范围。

除HL村外,还有一个最能体现白裤瑶民族风貌的村落为LH社区的WS屯。WS白裤瑶原始村落距LH乡政府约4.5公里,全屯86户,总人口362人,均为白裤瑶。2010年初,县政府将WS屯列为全县村级的风貌改造试点项目。在进行WS屯风貌改造过程中,统一新屯的房屋建筑风格,将体现白裤瑶文化特色的铜鼓和牛角、瑶王印、花腰带等运用到房屋建筑设计理念中。WS屯如今作为LH瑶族乡的一扇对外窗口,已成为集旅游观光、体验白裤瑶民俗风情等旅游项目为一体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式新农村。

二、传统民族精英在村庄治理中的表现

寨老是白裤瑶村民对村中掌握祭祀仪式、具备本民族传统知识的权威者的尊称,往往一个白裤瑶聚居村落(一般为自然村,以居住的地域范围为限,不同于后来的行政村建制)会有一个寨老,他们作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象征,在岁月的流逝中被自然认可为村落的权威者,依靠民族精神的内聚力而成为白裤瑶村落中的自然领袖。寨老作为少数民族村庄内的传统民族精英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精英分类而言,属传统型的非体制民族精英,他们本身并不参与村庄正式权力组织,却通过在本民族内建立的传统领袖权威发挥着治理村庄社会秩序的作用。寨老作为自然民族权威的化身成为民族自觉治理结构的权力核心,主要以祭祀仪式执掌者、民族文化传播者和纠纷矛盾解决者的三重身份履行对村庄社会生活的治理职责。对于寨老这一白裤瑶村落中的传奇人物,笔者在调研中跟踪采访了HL村MJ屯的陆寨老和LH社区WS屯的何寨老,考察了他们如何实际履行这三重职责来维持村庄生活的传统秩序。

(一)寨老通过执掌村庄的祭祀仪式,成为民族守护神的化身,在村民中具有绝对精神领袖的地位

笔者在MJ屯调研时,恰逢某电视台来此拍摄有关铜鼓文化的纪录片,由此得以看到完整的铜鼓交接仪式。仪式由陆寨老主持,其中包括铜鼓交接、背铜鼓认亲、敬家神水神等程序,陆寨老手持法器、口中念念有词地认真完成每个仪式,寨中老幼肃立两旁观礼、参拜。陆寨老平时执掌本屯所有人家的婚丧嫁娶和过年过节的请神送神仪式,白裤瑶人认为自然中最为神秘的是各种“鬼”。求子、驱病、求雨,都要请寨老(白裤瑶还有专门为“鬼师”的,主要从事请神祛灾的工作,多半寨老即具鬼师的角色,也有两者角色分离的情况。),只要寨老做了“架桥”,心愿便很快会实现。白裤瑶的婚丧嫁娶程序繁复,除需要进行铜鼓表演外,还必须由寨老主持婚礼中的卜卦、杀鸡看鸡眼、礼拜仪式和丧礼中的起棺、哭牛、砍牛、送葬、下葬等,否则就失去了婚姻的神圣效力和对逝者的尊重。寨老在村民的心目中,是能与白裤瑶守护神沟通的人物,通过与神明的沟通来依照神明的意志保护白裤瑶人们,是大家在遭遇喜悦与痛苦时的精神引导者,是原始信仰下的崇高领袖化身。

(二)寨老是古老白裤瑶民族文化的继承者,通过民族文化的传播延续白裤瑶村民的民族身份认同感

随着农村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白裤瑶村落在保持原始民族文化记忆的同时,也遭遇现代文明的冲击,白裤瑶特有的服饰文化、铜鼓文化、打陀螺、斗鸡、吹牛角等,也随着白裤瑶世界的对外开放和白裤瑶人走出大山见世面而逐渐变得“不纯粹”。政府在LH瑶族乡建立白裤瑶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在带领贫穷的白裤瑶人民脱贫的同时,也面临白裤瑶文化传承和诠释的问题。WS屯何寨老家的墙上有他去北京表演白裤瑶传统舞蹈时在天安门前的留影,他说自己也是从师父那里学到的这些“老东西”(指跳白裤瑶传统舞蹈、主持祭祀的能力等),除了把这些“老东西”传播出去,让外面的人了解自己的民族外,他还教村里的年轻人跳传统舞蹈,希望把自己掌握的“老东西”教给年轻人,同时,还承担为来WS屯旅游参观的游客表演铜鼓舞、打陀螺、斗鸡等民族传统节目,现在村里很多小孩都会表演这些传统节目。

寨老作为掌握民族文化精髓的传统民族精英,在民族文化的传播过程中,唤醒和保留村民们心中的民族身份认同感,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寨老成为村落社会的民族文化权威者,获得村民普遍的尊重,其在村落社会中的“尊者”身份,让其自然成为村里最有威信的人。

(三)寨老凭借其在白裤瑶村民中的影响力,成为村落矛盾纠纷的权威调解者

笔者在调研时,何寨老说他经常在村民的请求下去处理一些村民间的矛盾纠纷,而他在调解中除了以公正的态度化解双方矛盾外,还借助自己在村民中的威信增加村民不服从调解的风险。他说:“既然你愿意找我来调解了,那我的话你就要听,如果不服我的调解的话,以后就不要找我了。对那些不服的人,以后他家的红白喜事就不用找我去主持了,而且村民对那些不听劝的人都会看不起,大家就会自然的疏远他。所以,基本上我的调解村民还是听的,只要找我,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在这朴实的语言中,我们看到了寨老在村民中的习惯性权威效应,寨老作为民族生活中长久自然形成的正义象征,是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时的自然选择,而寨老的判定也带有自然的约束力,否则不服从的村民就会遭遇“熟人社会的面子”、“传统权威的放逐”、“村落社会的疏离”的连带惩罚,在这高成本的违背传统权威的境况下,服从寨老的调解是矛盾纠纷双方的最佳选择。寨老因此成为村落社会矛盾纠纷的权威调解者,以其公认的公道形象实现着村落社会的有序化治理。

三、传统民族精英与制度精英在村治中的契合性作用

从笔者对MJ屯和WS屯两个白裤瑶聚居村落的实地调查来看,白裤瑶民族的“纯粹性”,让这些村落中的人们依然保有对传统民族风俗习惯的遵从,这里的村民大多表示,他们并不关心什么村民自治,选举对于他们来说意义不大,一切都只按照他们自己认定的规律生活,但真正要选举时,白裤瑶村民的选举积极性也很高,他们会选择有文化、有威望、有能力的人做村干。笔者就“白裤瑶民族传统与村民自治的关系”访谈了WS屯的团支书小谢,小谢说:“在白裤瑶生活的屯子里,代表传统的是寨老,但寨老只是懂那些古老东西的人,跟村委会在屯子里的作用不同,从来没有什么冲突,但村里办大事时会和寨老商量,因为群众习惯听寨老的,若不听寨老的话,以后家里的祭祀等活动他就不会帮你做了。所以,只要寨老同意了,村民的工作就好做了。”由此可见,白裤瑶村落中的制度精英和传统民族精英在村庄治理中呈现的是默契合作的关系格局。以下就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个方面考察传统民族精英与制度精英如何在白裤瑶村落治理中发挥契合性作用的。

(一)“为民谋利”是传统民族精英与制度精英在民主决策中的共同取向

对于HL村和WS屯而言,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是村庄发展的主要导向,白裤瑶民普遍贫穷,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是他们向外部世界开放、获取财富和资源的根本元素。HL村的陆支书希望在政府的支持下,围绕HL村的“白裤瑶生态博物馆”将HL村打造成一个基础设施完善、旅游项目丰富的景区,在保留白裤瑶文化的基础上发展本村经济,以旅游兴村,发展村里的集体经济,提高村民收入,而这样的发展规划也是陆支书当选后全体村民的共同期望。WS屯的何寨老就非常肯定政府对WS屯的统一建设,他说:“住在富有白裤瑶民族特色的敞亮房子里,村民们心里都很踏实。当初政府为改造我们屯来征求村民的意见时,村干部来问我的意见,我非常赞成,过去我们住过茅草房、土墙房,现在政府出钱给我们盖楼房还引来自来水,是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的好事。我还跟一些思想上有动摇的村民分析建新农村的好处,最后全屯会议时除了一户人家现在还住在旧土墙房里外,其他村民都同意了。现在我们不仅有新房子住,外面的人来我们屯旅游,我们还可以表演节目来挣钱致富,一举两得的好事。”在白裤瑶村落,民主决策的程序一般为:村“两委”现行议定具体内容,由村干部与寨老及村里每个“油锅”中的掌事者商量决定是否可行,最后由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投票决定。在民主决策上,传统民族精英和制度精英的默契在于决策的内容是否能“为民谋利”,而这种传统与现代的契合精神,必定能为民主决策这一村民自治基本前提提供反映村民利益诉求的正确指引。

(二)“规范有序”是传统民族精英与制度精英在民主管理中的共同主旨

前面已论述了传统民族精英作为村庄矛盾纠纷的调解者,以其特有的自然约束力规范着村民的行为,实现了对村庄社会的有序管理。白裤瑶村落中的村干部和寨老在村庄治理中能各司其职,寨老主管与民族习俗与神明崇拜相关的“神事”,村干部主管与村民日常生活和生产相关的“俗事”,当然,因白裤瑶村民习惯于民族习俗的自然规范,寨老也会因村民的求助而进入对“俗事”的规范管理序列。HL村的陆支书说:“我们村也有经过全体村民讨论决定的村规民约,但平时瑶民一般都会遵守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比如,村里的古树、神树无人敢砍,就连树枝掉下来也不会有人捡回家当柴禾烧的,所以,我们这里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很好。村民有纠纷了,如果是家族内部的一般是内部消化解决,涉及家族之间矛盾的由家族间协商解决,家族处理不了的,会求助寨老或村委会,寨老与村委会一般会按照风俗习惯或村规民约进行处理,矛盾双方也会心服口服,实在闹得很僵的,最多也就到乡里的司法所了,很少去法院解决的。”寨老作为传统民族精英在村庄民主管理中的以执掌“神事”满足村民心中的神明信仰,同时,在规范“俗事”中,与村干部等制度精英形成共同协作的关系,以各自的权威效应规范村民的行为,实现村庄日常生活的有序化。

(三)“公平公开”是传统民族精英与制度精英在民主监督中的共同选择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根本保障,对于白裤瑶村落的村民而言,没有清晰的现代管理学意义上的监督意识,他们对村庄事务的朴素监督行为就是村干部做得不好的地方,大家就私下议论,村干部就会因为害怕村民的议论而不敢不公正,熟人社会的“面子关系”在这些民族文化意识保留完整的白裤瑶村落里,依然起着明显的监督制度精英的作用。

笔者在HL村的调研时,看到村委会办公楼大门两旁的黑板墙上用白色粉笔字写着HL村的季度村务公开情况内容,虽然字迹因雨水冲刷的缘故已有些模糊,但可看到上面的内容有: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情况、危房改建情况、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党费收取情况等,陆支书说:“村‘两委’会每个季度将村里的重大事项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村民们虽然平时似乎不太关心村里的事情,但公布不及时了,还是会有人问的。”由于村子里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上面有点什么救济,村干部必须公平衡量后给最应该的救济的人家享受政府救济,否则,村里就会有人说闲话。而我们的决定也会知会寨老,这样村民有意见了,寨老会跟他们说清道理,比我们村干去说管用多了,而且我们村干也是寨子里的人,平时家里的祭祀也有求于寨老,他们的话我们一般也都会听。所以,虽然村民自治制度要求建立什么民主理财小组之类的村务监督机构,在我们白裤瑶村落不需要这些,寨老和村民会形成无形的督促力量,让村干自觉坚持“公平公开”的村务管理原则。

[1]贺雪峰.村庄精英与社区记忆:理解村庄性质的二维框架[J].社会科学辑刊,2000,(4).

[2]项辉,周俊麟.乡村精英格局的历史演变及现状土地制度——国家控制力因素之分析[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1,(5).

[3]仝志辉.村委会选举与乡村政治[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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