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贵祥
局长张贵祥
自2011年始,根据市委政法委《全面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系统内部开始了以个人、各部门为对象的风险点排查工作,初步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到2012年,根据市纪委要求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持以廉政隐患归零为标准,紧密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得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真正做到了廉政隐患从源头防范、超前预防,执法权力正确行使和执法执业公正廉洁的目标要求。尤其是在以个人和部门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增设了一套围绕职权职能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的体系,形成从个人到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多层面的廉政风险预防机制,取得了良好实效。
廉政廉洁始终都是全局工作的重要思想保障,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党员干部对廉政重要性的理解和认同。基于此目的,以科室为单位,本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光荣传统、形势政策、作风纪律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工作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打击贪腐现象、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有效途径,要求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认真排查执法作风不端、工作方法简单、不严不公不廉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查找个人思想上存在的群众观念淡漠、特权思想严重等主观因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起“有岗就有责、有权就有责”的意识,时刻紧绷廉政勤政之弦,自觉主动地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中,真正做到“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制定了《南开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对主要任务目标、基本原则、实施要求、主要方法步骤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到机制的实施上,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法定职责,按照责权一致的要求,各部门坚持从单一职权入手,全面理清和明确各职能部门对管理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在此基础上围绕职权运行过程分别绘制流程图,并且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明确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
二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做好风险点的查找工作对于建立起完善高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2012年,本局增设了一套更为科学有效的风险点查找方式,并且参考流程较为复杂的业务流程图,在明确权力运行过程的基础上,逐一理清职权职责,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全系统排查岗位风险点,力争做到不漏项、不漏岗、不漏人。通过查找风险点,对整个系统内部的廉政关键环节都有了清晰的了解,在廉政风险防控上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一是分级确定风险。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依据廉政风险表现、危害程度和导致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率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等级,确定一般关注、需要关注、重点关注3个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二是风险逐级预防。在确定了三级风险等级的基础上,在具体的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主要对一般关注的廉政风险,实行提示性预防;对需要关注的廉政风险,在提示性预防的基础上,由部门组织开展定期检查,督促防范措施落实;对重点关注的廉政风险,建立以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协助的管理监督制度,充分做到了重点突出,合理监督的要求。
在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前,本系统内虽然对工作中的不廉洁问题持续关注,但并未公开具体的标准细则。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后,通过制定实施办法、职权一览表、风险排查防控情况汇总表,并及时公布各项政策内容,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使公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的科室,对责任人严格问责,确保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学习动员、思想教育和廉政风险建设的不断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于廉政为民的工作要求有了切实的体会,降低了行使权力人员发生腐败问题的主观因素。各级干部对于此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的认识也得到了提高,抓好此项任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明显增强。
在本局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清理整合,完善了制度体系,切实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执行依据,真正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理有据有节。
廉政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区对于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要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提高放率,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这是近三年来对本局廉政风险防控所做的最大褒奖和肯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对于监督并及时纠正干部作风问题具有长期的积极作用,尤其在当前党中央下决心开展坚决惩治党内“四风”问题的专项教育活动,其意义不言而明。要想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防控机制,必须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为主,坚持事先预防,事中事后有效监督,公开公正,明确奖惩。下阶段,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依然要紧扣以上环节,进一步落实工作,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廉政思想建设工作常态化。首先,搭建起廉政教育文化平台,依托局域网建立动态发布廉政短信、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故事等内容的栏目,使广大党员干部潜移默化受到熏陶,廉政意识得到不断加强;其次,搭建廉政教育思想交流平合,实行每月一次廉政知识学习,每年一次廉政知识考试,此外举办廉政知识竞答,征集廉政原创作品,开展定期“述廉”、自查“报廉”、民主“评廉”等活动,从各方面强化廉政思想。
二是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常态化。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廉政风险点的更新工作上,密切关注风险点的变化,防止因廉政风险点随着人事的变动调整、组织结构的变化重组以及权力分配方式改变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导致廉政风险点和实际不符的情况发生。
三是廉政风险防控奖惩措施常态化。制定出台一套《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奖惩考核办法》,将岗位廉政风险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到年终考核,并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对认真工作、廉正廉洁、表现突出的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及时予以惩处,从而充分的激励和约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奋教业,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确保廉政风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南开区司法行政系统将按照中央的总要求,将作风建设与风险防控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争取在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工作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