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选择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4-12-02 03:24尚潇滢
宁夏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回归系数独生子女居家

尚潇滢

(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天津 300387)

一、问题的提出

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实施了30多年。独生子女家庭的出现,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类型由传统的联合家庭、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核心化趋势[1]。加之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跨地域职业流动的加速,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家庭结构的变化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其中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家庭养老是中国社会中长期以来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正是这种养老模式的一种客观体现。但这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是建立在多子女的基础之上,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需求都有多个子女为他们的养老生活提供客观的保障。而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与现实生活方式的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步陷入困境,其根源就在于独生子女家庭已不具备中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客观基础[2]。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根据老年人获得养老照顾的来源将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家庭养老是指老人从家庭成员中获得照顾,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获得家庭以及来自社会各界包括政府提供的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在专业的养老机构中获得照顾[3]。目前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也是我国城市中主要存在的三种养老模式。面对这三种养老模式并存的现状,哪种养老模式更能满足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需求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

本研究结合发放的《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选择意愿调查问卷》获取的调研数据,分为三步展开研究。首先,结合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老年人的个人基本属性及实际的养老需求确定可能影响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因素,并建立假设模型;其次,通过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数据的分析,探讨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影响因素,分析了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老年人面临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大核心养老问题;再次,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针对如何集国家、社会、家庭三方力量解决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境提出相关建议。

二、对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选择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一)模型选择与调研数据说明

1.模型选择

本研究针对目前我国城市中存在的主要三种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作为因变量展开研究。在分析各影响因素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选择以上三种养老模式中的某一种产生的影响时,若调查对象选择该种养老模式则赋值为1,没有选择则赋值为0。针对这种二元离散现象的数值分析,本文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通过下列拟合模型进行估计:

其中p表示选择某种养老模式的概率,χi(其中,i=1,2,……n)表示影响某种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bi(其中,i=1,2,……n)表示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

2.调研数据说明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将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家长作为调研对象发放问卷,进行调研。之所以选择高校学生家长作为本研究的调研对象,主要是由于现阶段在校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在结束了大学四年的生活之后即将步入社会,面临着成家立业、赡养父母的责任,而他们的父母也逐步进入老年阶段,即将面临着选择何种养老模式来度过自己的晚年生活。并且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个省市,针对这一群体的家庭展开调研可以使得研究的样本更具有普遍性,也使得本研究最终得出的结论更加具有说服力。

本次调研2013年6月共发放了20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问卷174份,有效回收率87%。调查样本的性别结构中,男性占59%,女性占41%,这与我国的人口性别结构趋势大致相同。调研将小学学历作为低文化水平的标准,初中及高中学历作为中等文化水平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作为高文化水平标准。其中,低文化水平人数占6.32%,中等文化水平人数占44.25%,高文化水平人数占49.42%,这也与现代城市的文化水平程度趋于一致。调查样本中选择“家庭养老模式”的占38%,选择“居家养老模式”的占46%,选择“机构养老模式”的占16%,由此可见,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更加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

(二)变量的选取与研究假设

1.变量的选取

本研究将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对于不同养老模式的选择意愿作为因变量,主要从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特征、经济水平和养老需求三方面指标进行衡量。根据研究的需要,文章规定个人基本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学历、职业状况、健康状况以及婚姻状况;经济水平包括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养老需求包括目前或未来养老可能遇到的困难、养老居住方式的选择、对于养儿防老观点的认同程度、对于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接受程度、对于机构养老的了解程度及接受程度、老年人自我实现的需求。

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的选择首先会受到自身基本特征的影响,因而选择性别、年龄、学历、职业状况等因素来描述个人基本特征。随着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核心化,家庭的养老功能在逐步弱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选择专业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由于接受这些养老服务均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因而老年人的经济水平也就成为了影响养老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此外,根据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老年人在生存、安全这些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就会产生尊重和爱、社会交往、自我实现这些更高层次的需求,因而将老年人自身的养老需求也作为影响养老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研究的需要,本文对上述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进行了编码,相应的编码如表1所示。

表1

2.研究假设

假设1: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照料能力的下降,更倾向于选择居家或机构养老模式。假设2:受教育水平越高的老年人,思想意识相对更加开放,容易接受社会新生事物,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假设3:退休前拥有相对稳定职业的老年人,养老需求容易得到保证,更倾向于选择家庭或居家养老模式。假设4:婚姻状况不稳定的老年人,愿意居住在家中养老却又担心晚年生活缺乏照料,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假设5:健康状况越差的老年人,愿意居住在家中养老却又担心缺乏生活上的照料,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假设6:经济收入水平越高或越稳定的老年人,倾向于选择居家或机构养老模式。假设7:不同的养老困难会对养老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生活上缺乏照料或精神上缺乏慰藉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或机构养老模式;对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不满意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假设8:对于“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晚年愿意与子女同住养老或依靠子女赡养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假设9:愿意接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或参加社区组织的文娱活动的老年人,倾向于选择居家或机构养老模式。假设10:对于机构养老了解程度越深或能够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

(三)logistic回归分析

在社会科学检验中,通常在显著度α<0.05时表示自变量的作用显著,并且它的值越小表示自变量的作用越显著。在logistic回归分析中,各个自变量Xi对于logit的作用方向可以通过其偏回归系数bi值的正负符号得以体现。当bi为正值,说明Xi值增加一个单位的变化可使logit值产生变化量为bi的提高。当bi为负值,说明Xi值增加一个单位的变化可使logit值产生变化量为bi的降低。

本研究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将可能影响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对于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养老模式选择的因素分别进行了分析。下文中就将对各影响因素的系数符号及显著性作出解释。

1.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家庭养老”模式选择影响因素

通过表2模型的数据结果,分析个人基本特征、经济收入水平和养老需求三方面因素对于家庭养老模式选择产生的影响。

(1)个人基本特征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表2中的回归结果显示:年龄、学历、职业、婚姻状况对选择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以上个人基本特征对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模式有显著性影响。年龄的偏回归系数为-0.930,说明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养老需求越多,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家庭结构无法满足老年人诸多的养老需求,所以老年人就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以外的养老模式养老。学历的偏回归系数是-0.425,说明学历越高的老年人,相对思想观念就越开放,能够接受新鲜事物,也就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以外的养老模式养老。职业的偏回归系数为0.583,说明拥有稳定职业的老年人,养老需求相对能够得到保障,所以如果选择家庭养老模式也能够满足其相应的养老需求。婚姻状况的偏回归系数为-0.462,说明有伴侣陪伴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养老,他们更希望能够与配偶之间相互照料,共享晚年。

(2)经济收入水平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表2中的回归结果显示:收入来源与收入水平的显著性水平均大于0.05,并未对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模式产生显著性影响。

(3)养老需求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表2中的回归结果显示:现在或未来养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养老服务水平令人不满意)、是否赞同养儿防老的观点、养老的居住方式、年老时依靠子女赡养的意愿、接受社区养老服务的意愿、参加社区组织的老年文娱活动的意愿对家庭养老模式的选择产生的影响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回归模型中表示对养老服务水平不满意的偏回归系数为-1.246,对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模式呈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这说明由于养老服务水平达不到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就更倾向于家庭养老模式养老。对于养儿防老观点的赞同程度的偏回归系数为-0.339,养老居住方式的偏回归系数为-1.446,年老时依靠子女赡养意愿的偏回归系数为-0.475,说明对于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愿意与子女同住养老、依靠子女赡养的老年人,年老时更加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养老。老年人接受社区养老服务意愿的偏回归系数为0.785,说明老年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接受程度越高,就越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以外的养老模式养老。对参加社区组织老年文娱活动的意愿的偏回归系数为0.605,说明不愿意参加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或文化娱乐活动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养老。

表2 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家庭养老”模式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续表2

2.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居家养老”模式选择影响因素

通过表3模型的数据结果,分析个人基本特征、经济收入水平和养老需求三方面因素对于居家养老模式选择产生的影响。

(1)个人基本特征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的影响。表3的回归结果显示:学历、婚姻状况、健康状况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以上三个变量对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有显著性影响。其中学历的偏回归系数为0.416,说明学历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选择起正向影响作用,学历越高的老年人,思想观念上相对比较开放,更加容易接受居家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在独生子女家庭这种特殊的家庭结构中,面对诸多的养老困境,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婚姻状况的偏回归系数为0.351,说明婚姻状况越不稳定的老年人,由于缺乏配偶之间的相互照料和陪伴,在养老需求无法满足的情况之下,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以此弥补可能面临的养老困难。健康状况的偏回归系数为0.574,说明健康状况越差的老年人,需要得到更多生活上的照料,但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的特殊性,因而健康状况较差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从而得到社区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的照料。

(2)经济收入水平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的影响。表3的回归结果显示:收入水平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偏回归系数为0.775,对居家养老模式的选择有显著性影响并呈正向影响关系。说明收入水平越高的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支付相应的养老服务,也就越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

(3)养老需求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的影响。表3的回归结果显示:现在或未来养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养老的居住方式、年老时依靠子女赡养的意愿、接受社区养老服务的意愿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回归模型中显示:担心年老时生活上缺乏照料的偏回归系数为0.206,对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呈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说明担心晚年生活缺乏照料的老年人,更加需要接受来自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养老居住方式的偏回归系数为0.923,说明愿意与子女分开居住养老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年老时依靠子女赡养意愿的偏回归系数为0.355,说明不愿意依靠子女赡养愿意自食其力养老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接受社区养老服务意愿的偏回归系数为0.572,与居家养老模式的选择呈显著的正向关系,说明越愿意接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就更加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

表3 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居家养老”模式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3.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机构养老”模式选择影响因素

通过表4模型的数据结果,分析个人基本特征、经济收入水平和养老需求三方面因素对于机构养老模式选择产生的影响。

(1)个人基本特征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的影响。表4的回归结果显示:个人基本特征中只有年龄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偏回归系数为0.674,对于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呈正向影响作用。说明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养老需求越多,更加需要来自专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也就更加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养老。

(2)经济收入水平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的影响。表4的回归结果显示:收入水平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偏回归系数为0.151,对机构养老模式的选择呈正向影响关系。说明收入水平越高的老年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支付相应的养老需求服务,更加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养老。

(3)养老需求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的影响。表4的回归结果显示:现在或未来养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精神上缺乏慰藉)、养老居住方式、参加社区组织的老年文化娱乐活动的意愿、对机构养老服务的接受程度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担心年老时精神上缺乏慰藉的偏回归系数为0.789,对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呈显著的正向关系,说明年老时精神缺乏慰藉的老年人,在子女无从陪伴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养老,这样能够与其他老年人共同生活,以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养老居住方式的偏回归系数为2.320,说明愿意与子女分开居住养老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养老。参加社区组织老年文化娱乐活动的意愿的偏回归系数为-1.129,说明愿意参加来自社区或其他形式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的老年人,更希望通过专业养老机构的组织,丰富自己晚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所以他们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养老。对于机构养老服务的接受程度的偏回归系数为-1.685,说明越能够接受专业的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就更加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养老。

表4 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机构养老”模式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四)研究结论

根据以上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1.个人特征中除性别外的各项因素都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的选择有显著影响。其中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照料能力的下降,养老需求的增多,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模式养老,这与假设1中的预测基本吻合。而年龄对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并未产生显著性影响,笔者认为其原因可能在于目前我国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还在起步过程中,虽然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有一定程度的宣传,但整体模式的建设还未形成气候和规模,以至于人们对于居家养老模式还在认识阶段,未达到完全接受的程度。学历对于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起正向影响作用,学历较高的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这种社会新生的养老模式接受程度较高,这与假设2中的预测一致。职业对于家庭养老模式的选择起到正向影响作用,但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选择并未有显著性影响,其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婚姻状况对于居家养老模式影响与假设4中的预测一致,对于丧偶、离异或独居的老年人来讲,晚年生活面临的最大问题可能就是缺乏生活上的照料或精神上的慰藉,而很多老年人仍然愿意将养老居住地定在自己家中,所以这一群体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健康状况较差的老年人,由于生活上需要得到更多的照料,虽然由于独生子女特殊的家庭结构以致无法满足老年人诸多的养老需求,但又不愿意离开家中,所以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养老,这与假设5中的预测一致。

2.经济收入水平对居家和机构养老模式都起到正向影响作用。目前由专业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且服务质量和水平都与价格成正比,所以愿意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都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对于养老服务有需求又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或机构养老模式,这与假设6的预测一致。而经济来源对老年人选择养老模式没有产生显著性影响,这一点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证。

3.不同的养老需求也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的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由于目前市面上存在的各类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标准不规范,很多老年人对养老机构产生不信任,对于其服务水平不满意,使得这些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担心晚年生活缺乏照料和精神缺乏慰藉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或机构养老模式养老,这与假设7中预测的结果一致。但担心养老经济困难这一因素并未对三种养老模式的选择产生显著性影响,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对于“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老年人,思想上更加认同依靠子女养老,所以更加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而对于养老居住方式上选择与子女同住养老的老年人,更加愿意与子女儿孙共享天伦之乐,也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模式养老,这些影响因素均与假设8的预测一致。对于愿意接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并且有相关需求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老年文化娱乐活动的老年人,由于希望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结识更多的朋友,倾向于选择专业的养老机构养老,这均与假设9的预测结果一致。能够接受专业养老机构养老并对此有需求的老年人,也更加倾向于选择专业的养老机构养老,这与假设10的预测结果相符。

三、相关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及对于问卷结果的分析,本文对影响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选择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根据上文中对于影响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意愿选择的因素分析,并结合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目前养老模式中存在问题、未来我国城市养老模式的发展趋势以及改进措施等提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政府、社区、家庭共同参与,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现阶段,我国城市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父母到外地工作,家中父母面临着生活上无人照料、精神上缺乏慰藉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服务二者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突破和创新。城市应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之间形成合力,建立并完善“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居家养老为网络、以社会养老为依托”的新型养老模式。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问题在于现有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个性化养老需求,缺乏对老人的人文关怀,过于依赖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缺口较大,未能有效调动社区志愿者和公益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要想健全和推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必须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依托、社区为主体、家庭为载体公益性与专业性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1.以政府为依托意在强调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统领性地位,特别是通过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赋予社区居家养老更多的资源。

2.以社区为主体意在强调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承担着资源整合与具体实施者的角色,承担包括搭建社区居家养老的组织化体系、建立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网络与监督体系等方面的职责。

3.以家庭为载体意在强调在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中,家庭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生活场所,抚养老人离不开子女对老人的关爱,尽管政府、社区能够为老人提供有形的物质帮助,但是对老年人来说,来自家人的关爱是无可替代的。

4.公益性与专业性机构共同参与,意在强调各类公益性和专业性机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具体提供者。除了以市场化形式向专业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外,要积极调动社区内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资源,大力挖掘社区内的亲属、朋友、邻里以及各种志愿性组织等要素,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以之作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内生性支持网络。

(二)创新更具生命力的家庭养老模式

1.从政府层面鼓励子女赡养老人。落实在政策层面,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讲,收入偏低,没有能力支付社区以及机构的有偿服务养老服务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家庭养老。

2.在日常服务上,为延续家庭养老模式,应打造白天社区入户服务与晚间子女照顾相结合的家庭养老模式。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应当是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利用社区的服务资源,同时又有子女的亲情照顾,是目前最适合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模式。

3.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展家庭养老的智能服务系统。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通过互联网连接的电脑、电视界面、电话和一系列传感器组成老人智能监护系统。

(三)发展专业化、个性化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

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的条件下,形式单一、服务基准水平较低的养老院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多元化的生活需求,在不断完善优化养老场所建设之外,还应积极探索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

1.借鉴国外的机构养老市场竞争机制。发达国家在社会福利(养老)变革中的一个重要服务手段的创新,就是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其本意是政府可以把一些养老公共服务项目通过市场化手段让民间组织、第三方部门、更多私人机构来承担。政府拿钱,政府制定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让一些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与公共部门形成竞争,从而进一步提高老人群体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2.通过专业人才培养实现机构养老服务的专业化。首先培养专业养老从业人员,引导职业学校与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农村转移劳动者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养,扩大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招生,大力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解决目前国内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缺乏的问题。

3.推动机构养老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的发展。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存在着较大差距,呈现出不同层次的养老支付能力。同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也大相径庭,应根据老年群体的健康状况、支付能力和服务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层次和收费标准,以使老年人及其家庭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满意的服务层次,实现不同服务层次共存。

总之,在目前我国整体养老服务体系不十分完善的特殊时期,政府、社区、家庭及社会其他各种可调动的资源都应该共同努力,关注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所面临的养老问题,争取能够组成一套符合老年人自身养老意愿的又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并且切实可行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模式,突破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给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的窘境。

[1]夏辛萍.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境分析及对策[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1(31):4494-4496.

[2]风笑天.从“依赖养老”到“独立养老”[J].河北学刊,2006(3):83-87.

[3]吕津.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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