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地
近日,辽宁某咖啡厅推出的“血袋飲料”虽售六十元高价却受到热捧,该“血袋”内为深红色液体,分为蓝莓(原浆)和蔓越莓(原浆)两种口味。血袋上还有逼真的红十字标志、条形码,并标注血型以及毫升刻度。
鲜红的血液,让人第一眼见到的反应是宝贵,再看恐怕就不忍直视了。重口味、夺人眼球的新闻看过之后,相信很多人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因为这超越了普遍认知和道德底线。
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陕西榆林地区多所小学周边销售一种吃法类似抽烟甚至吸毒的小食品“魔烟”的新闻。很多家长闻风色变,担心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心理暗示,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没错,这也是我看到血袋饮料的新闻后产生的一部分担忧。倘若这种“嗜血”的癖好在青少年中流行,长此以往,难免会令他们觉得更加血腥的行为都无所谓。“魔烟”招致广泛批评后,工商部门已经加以禁止,那么对于血袋饮料,是不是也应该有个说法呢?
其实,吃喝乃人生的一大乐趣。吃东西既是一种享受,又能增强人的体质。但在现代人这里,食物,这个曾几何时对我们来说并不复杂的概念,却陷入伦理和道德的尴尬之中。该吃什么、该喝什么,在人们心中越来越没底线,嘴里的创意有时竟和“残忍”联系在一起。
比如某时在某地曾流行吃一道叫做“三吱儿”的菜。何为“三吱儿”?就是将刚出生的小老鼠(活的)放一盘,调料一盘,食用者用筷子夹住活老鼠,老鼠会叫一声(这是第一吱儿),放到调料里时,老鼠又会“吱儿”一声(这是第二吱儿),当放入食用者口中时,老鼠发出最后一“吱儿”(共三吱儿)。菜谱虽简单,可食用者得需要多大的饕餮动力和勇气才敢品尝啊。其实吃小老鼠的人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发明这道菜和起这菜名儿的人。把食用生灵的过程用传神的形容词归纳起来,不能不说是种残忍。
说回血袋饮料,经销商在寻找商机中显露的逐利本能无可厚非,但超越了正常的限度,商人们应扪心自问:这个钱挣得不违背良心吗?一个在金钱中迷失了道德和责任的创意就是无良商品。
历史上第一位餐厅评论的作者葛立莫·德·拉·黑尼叶在教训食客时,告诉了他们有品位的进餐态度,如“切莫用刀切分面包。佐餐的面包应当自己以手掰开,这才是恰当的礼貌”。那么今天,我们要想将肆无忌惮的饕餮之徒变成有教养有节制的美食家,除了靠黑尼叶式的训诫,恐怕还须佐以严格的内外部限制和言传身教等多种“食材”。
(令狐白荐自《杂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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