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生产资料主要是网民使用劳动工具生产的信息,在互联网上主要有静态信息、搜索查询信息、消费交易记录信息、用户圈子信息等,但这些都被互联网公司所占有,网民几乎不能使用这些生产资料,从而造成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分离。
从互联网现状来看,互联网的生产资料主要还是归网站所拥有,用户并不能完全自由平等地使用这些生产资料。
目前阶段只有极少的几家公司能让用户使用部分信息,Facebook的开放程度应该说是最高的,特别是针对有技术开发能力的用户,这些用户可以将开发应用放到Facebook,使用Facebook的部分用户信息,从而获得不错的回报。2009年个人通过Facebook赚钱最多的达到1亿多元美金。
苹果公司的应用开发模式也大致如此,开发者拥有70%的收益,苹果拥有30%的收益,这种与用户协作开发的模式,极大地刺激了开发者的积极性,也大量增加苹果手机的应用如愤怒的小鸟等。
这种与用户分账的模式是生产资料(也就是信息)所有关系一定程度上改变后产生的,尽管只是部分的开放,已经让用户看到了一线参与互联网财富分配的曙光。
互联网生产资料所有关系下一步会最大限度地开放给用户,最终也许能实现用户真正完全拥有这些生产资料,这样会迎来互联网真正的春天,那么今天之前的互联网只是互联网这首歌的前奏,真正的主旋律还没有开始。
用户所生产的静态信息、搜索查询、消费交易记录、用户圈子信息等生产资料所有关系的改变,都将是互联网的一场革命。
互联网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分工关系
互联网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分工关系,实际上就是网民与网站的关系。
从Web 2.0开始就已经提出网民共建的理念。以下是摘自百度百科对“Web2.0”的解释——“Web2.0是相对Web1.0的新的一类互联网应用的统称”。Webl.0的主要特点在于用户通过浏览器获取信息。Web2.0则更注重用户的交互作用,用户既是网站内容的浏览者,也是网站内容的制造者。所谓网站内容的制造者是说互联网上的每一个用户不再仅是互联网的读者,同时也成为互联网的作者;不再仅是在互联网上冲浪,同时也成为波浪的制造者;在模式上由单纯的“读”向“写”以及“共同建设”发展;由被动地接收互联网信息向主动创造互联网信息发展,从而更加人性化。
然而,现实又是怎样的呢?现在的网民和网站企业,是一种站在生产者跟消费者之间的对立关系。一个网站上线了,构建了一个网站模式,然后由网民去使用它、消费它(其实是去劳动),看上去就是这样一种工作模式。现在很多人做互联网就是搞一个网站,多数会把网民当做是网站赚钱的对象、获取利益的对象,这样做实际上就是站在网民的对立面。互联网生产力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网民,互联网真正的产品就是人,也是网民。按照目前这种生产关系的状态,已经很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网民在生产,网站却把网民当成是赚钱的对象,网民不可能永远愿意这样去做。所以现在这种组织架构、产消分离的这种生产关系,实际已经严重制约了网民在互联网上生产的积极性。
另外,网民与网站的关系还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一个网民的信息割裂地存在于不同网站,网站与网站之间不能共享,不但形成了很多信息孤岛、信息死海,同时造成了网民的重复劳动,就注册这一点就烦死了很多网民,即便注册了,很多用户也忘记了密码。整个互联网如果能以网民为中心把信息梳理一遍,那该多好!但现在的互联网公司不可能这么做,相信未来的网站一定会有所改变!
互联网产品的分配关系
互联网产品(利润)的分配关系是互联网生产关系改变的核心。、
网民既然是网站最核心的劳动者,理应获得所创造的互联网财富,而现有互联网公司的财富全部是归网站的极少数人所拥有,所以互联网财富的分配关系必须改变。
网民参与网站利益的分配也有一些公司做过尝试,比如酷6网曾经在2007年推出:“有钱一起赚”的商业模式,建立“分享基金”让网友与网站共享广告收益。价值中国网将网站的50%股份拿出来分配。这两家网站曾经哄动一时,后来因为模式不完善而自身难保。现在做得成功的网站是Facebook,网民在Facebook开发的应用是可以和Facebook分钱的,只是纯消费网民不能分享,即使这样也已经极大地激发了网民的热情,带动了很多人在Facebook创业。
我们知道,一家按工业时代的公司规则建立的互联网公司是不可能把公司的利益分给网民的。网民目前依然很难找到参与分配互联网最大的蛋糕——对网站所有剩益的分享。但随着互联网生产关系改变的深入,网民一定会成为网站的真正拥有者。
综上所述,从互联网生产关系三个要素的角度深度来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生产力确实非常迅猛地发展,生产关系的确严重滞后,这就是现状。作为网民不可能一辈子为一个互联网公司创造财富,不可能总是这样满足予现状。
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可以把过去巨联网发展的20年称为互联网过渡阶段或者是萌芽阶段,只有改变互联网生产关系之后才开始了互联网真正的春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