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明,刘 佳,张 杭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科技创新市场失灵指风险投资对创新主体投入不足,导致风险资本流入量低于市场中最优创新投资数量的现象。其中风险投资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企业等。与一般市场失灵相比,科技创新市场失灵程度较高,技术创新外部性与不确定性特征加大市场投资风险,减弱创新企业研发动机与意识,进而导致供需缺口的长期存在。
科技创新活动的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根本原因,然而当政府干预过多,尤其多重治理目标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亦容易造成“政府失灵”。因此对科技创新活动失灵的调节,要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充当“推手”的作用,从扩大创新企业的引致需求和引导风险资本流向两方面提高研发投入和成果市场化水平(见图1)。
图1 科技创新市场失灵及治理路线图
(1)研发碎片化导致负外部性。研发碎片化(fragmentation),是指一项完整的研发任务往往被细密的分工切割得“支离破碎”。只有串联起诸多的研发环节、整(缝)合大量的研发成果碎片,才能形成一件独立的研发产品,这种情况在高成本、复杂系统的生产中尤为明显。如制造飞机就涉及数万零部件、原材料、燃料助剂等的研发。
产业链上最终品的生产通常需要多种投入及与之对应的生产环节密切耦合,如出现投入失败或生产任务未得到有效执行,将导致最终品无法生产或有缺陷无法售出。伴随更多的研发投入,整个生产过程的复杂性不断增加,获得无缺陷的产出概率是逐步递减的。
(2)成果外溢降低研发动机。R&D的溢出效应指通过研发成果的非自愿扩散促进其他企业和区域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属于技术扩散的外部效应。这种“利益溢出”带来的负外部性,即“搭便车”行为和“等待博弈”, “受溢”企业不愿投资进行R&D活动,总是等待其他企业创新后免费享有;对“溢出”企业而言,若自身研发投资收益长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投资R&D的动力也将减弱。
中国公司对外溢的吸收能力很弱,限制中国企业在面临研发成果外溢的客观外部环境时无法获得“利益占有”,减缓企业自主创新速度,低效研发能力带来的较弱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降低对风险资本的吸引。
(1)创新周期的波动性。相对于直接使用成熟技术,新技术的开发周期较为漫长,超过了业者回报预期及(年度)核算惯例。图2所示为根据创新活动特点与企业行为偏好二者关系所做的一般模型。
在不稳定阶段(Ⅰ象限),即产品生命周期的早期,厂家为满足潜在的用户需要进行产品创新,产品原型的创新水平高,这一阶段从事创新企业的R&D支出较高,却不大可能立即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到了转换阶段(Ⅱ、Ⅳ象限),经过不稳定阶段的不断尝试、纠错,主导设计的产生降低了市场不确定性,产品创新率急剧下降使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处于稳定阶段(Ⅲ象限)时,企业主要享受大规模生产效率提高带来的规模经济。因此创新收益从转换阶段到稳定阶段才可能得到回报,期间仍要面临较大研发投入和市场风险。
对于坚持阅读的人而言,书籍就像食物,阅读就像进餐,无须人提醒,更无须人督促。早起晨诵,享一顿丰盛的精神早餐;睡前夜读,用书香来慰藉疲劳的身心。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如果我们能像宋代陆游“不是爱书即欲死,任从人笑作书颠”那样爱书,长期在书海中浸泡,自然心生万法。
图2 基于创新周期的科技创新活动特点与企业行为
无论企业或风险资本,对创新的投资具有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质,即有足够的市场容量和利润空间保证起初的创新投入的回收和盈利。对风险资本来说,投资于创新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常会在4~7年后退出,这种“有限期”的参与以及为获得高投资回报而看重财务绩效的倾向,可能会制约企业投资具有长期性的技术创新活动[8]。就企业而言,由于多数股东属于风险规避型因而更倾向于短期项目的开发,这种偏好不利于产品竞争而非价格竞争为主导的科技市场中企业发展。
(2)创新成果不确定引致投资风险。创新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首先,R&D是高风险活动,创新是否(并且何时)会实现可归结为技术不确定;其次,由于同一项创新内容常会在不同公司间“撞车”,谁会发现创新并拿到专利权,并且在商业化过程中产品的规模化及营销等是否被市场所接受也是不确定的,即为市场不确定。
研发对风险资本的需求处于风险投资的种子期,这一阶段产生的是实验室成果、专利和样品而非产品,虽然资金要求少且成功后获利最高,但投资成功率最低,投资风险高导致投资于此阶段的风险资本较少(见表1)。这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研发主体和管理者之间的道德风险,造成较高外部融资成本[9]。事实上风险资本进入越早,产品成熟所需时间缩短越能加速企业成长,然而风险投资者基于风险收益约束考虑,风险资本的投入往往集中在成长期到成熟期。
表1 中国2010—2011年投资阶段分析
无论创新主体抑或风险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总是在不确定的经济背景下进行,须通过“创造”一系列规则、规范等减少和降低这些因素的制约条件。技术创新市场中的失灵主要体现在研发投入与创新成果市场化水平较低两方面。根据目前企业创新行为中研发投入来源与成果市场化利益预期的不同,创新主体主要采用表2所示的四种创新模式。每种模式均存在不同方面与程度的失灵,因此本文进行政策工具倾向选择,以待有限资源分配的边际效益最大化。
表2 创新模式、创新部门失灵来源及政策回应
投入型创新指企业以风险性外部融资作为资金来源,进行自主科技创新,并将开发的高品质产品运用于垂直关联产业的创新活动,主要存在于中间产品行业。该创新模式具有高独占性,对风险资金进行权益投资具有强大吸引力,但技术特性带来的不完全信息及道德风险易导致金融市场交易成本增高,直接制约了风险资本的供给而造成市场失灵。
基于该模式的市场失灵缘由,理顺风险融资渠道,畅通资金流通关卡成为投入型创新模式的关键。我国近10年来风险投资来源以非金融类企业与政府为主,且相当一部分比例投向了传统行业,而新兴行业相对低得多。一方面,政府可通过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拓宽风险资本筹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转换为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另一方面,建立包含私人风险投资公司、政府、R&D企业合作的动态融资机制,可从根源上激励风险投资,尤其是种子型风险企业投资动机。
动态融合机制的构建,首先需要R&D企业在产业价值链初始阶段依靠自有资金建立信用,形成项目吸引诱导风险投资公司加入;而后有兴趣的风险投资机构可参与到项目竞拍中来,并构建严格的项目筛选机制排除风险、分段投资控制风险、全方位的项目监控管理风险。风险投资公司的加入证明这样的项目是具有投资价值的;接着由风投公司而非创新企业向政府提出研发资助。政府根据资助请求构建拍卖竞标机制:将整个创新行为划分为前期、中期及成果阶段,政府声明提供一个前期付款F来支持R&D支出,然后在整个资助阶段会给予定期的流动资金C作为R&D的流动资本。竞标者(风投公司)通过竞标来争取F和C,包含三个步骤:一是私人公司对政府前期付款的竞标,二是整个R&D过程中定期流动资金的竞标,三是政府资助的研发成果转为私人使用的许可证使用费竞标。
这种机制的优势在于,那些能用较低成本创造更大价值的公司可通过这种“公私合作”受益,他们会提出更高的竞价来获得政府支持;其次,政府的投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相比以往粗放的直接投资方式,竞价能使政府资本的边际收益达到最大化,因为企业为获得资助会对研发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衡量;再者,专利权转让使用费将风险投资公司对政府的实际支付和政府支持的R&D实现成果连接起来,减少了研发中的不确定因素,使风险资本收益的收回得到保障;最后,研发公司通过拿到R&D许可使用权在市场上完成成果的转化,能扩充企业规模,进一步激励其创新意愿。
与投入型创新不同,应用型创新更注重成果的实用性,通过研发或转化已有的上游企业的创新成果以满足自身商业需求。它的特点是技术创新的市场化预期低,研发投入来源于企业,但由于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规模、资金方面限制,产业创新激励较弱。政府需从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增强消化吸收能力着手。
通过采用推广服务,为研发企业提供一种更容易触及技术前沿、并将有用的信息传递给需求部门的开放的技术储存库,在这里私人企业可为具体问题找寻解决方式。例如,通过设立工业合作研发机构,确立中小企业对研发的需求,然后依靠自身研发或雇佣研发方式完成研发合同。这样不仅鼓励了与工业相关研究、促进工业与学术领域知识的交互、协助知识成果的市场化和商业化,并且有助于在校学生深入了解技术的商业应用、提高研发的扩散能力。
基于此类研发模式成果转化能力差的特点,扶植期可通过建立“研发成果或服务的政府采购制”完成从“产学研”到“产学研用”的延伸,将研发成果跟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目标相结合。一方面有利于我国产业调整和提高研发成果市场化水平;另一方面当事该项目的企业能够得到稳定、持续的政府支持,反过来促进企业自身对项目的投入及提高了项目成功概率。与此同时,通过设立风险补偿机制,在政府采购的各项经费中按采购的性质和金额大小,按一定比例拨出资金存入风险补偿基金账户。当技术企业研发失败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通过风险补偿基金弥补企业的损失。
复杂系统创新与投入型创新一样,注重于科技的投入与开发,但研发环节众多且具有高度复杂性与多学科性,该种系统的研发创新通常伴有“破坏性成分”,若技术突破成功成为行业技术标准,则随着网络效应显现出超额收益,如软件领域微软视窗操作系统的突破;若无法成为行业标准,仍然沿用原有技术轨道,将面临市场淘汰风险。
该种创新模式不适合风险资金的注入,政府应采用直接补贴方式:一是建立战略性研发联盟。研发联盟建立不仅可以分摊复杂产品的研发成本、分担和规避市场风险,也可为系统集成商掌握相关新技术提供便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随着研发联盟内企业数量的增多,各单位内研发产品的磨合成本(协调和管理成本)随之增加,如何将这些外部交易成本内部化值得思考。二是公共研发平台的建立。复杂系统生成往往是庞大的工程,需要科学研究和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和资源保障,国外研发平台通常以政府投入为主,财政支出占其GDP约为2%,韩国与日本达到3%。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到10%有研发平台和研发中心,研发平台与研发联盟是政府今后鼓励研发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
与前三种模式不同,高科技内涵创新模式偏重于原理性的基础研究,这类产业通常拥有自有的R&D实验室,依赖中介机构促使基础研究向私人部门的扩散。该种创新模式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基础研发成果的市场化。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往往不在同一产业内进行,信息不对称造成需求与供给的不匹配和技术转化率低。
基础研究投入薄弱成为制约我国高科技产品研发的“短板”。除可借鉴投入型创新模式下的治理对策促进市场化外,政府应在鼓励基础性研究上将该类企业纳入基础研究的供给体系,通过政企产业合作,如设立高校产业研究室或政府实验室等为不同领域知识提供共通平台;此外,实行“全员或全要素分享制”提高科研人员创新动力及一系列税收补贴政策激励企业基础投入。
技术的保质期让持续创新的动力比“一锤子买卖”的成果转让更有价值。 “全员或全要素分享”制使科技人员通过权益分派参与到公司管理与成果利润分享,形成企业员工R&D的持久动力。采用激励机制如税收激励、补贴或政府低息/无利率贷款,则有利于降低私人企业研发的成本,提高研发行为的利润率。但税收激励也需有的放矢,达到三个层面的效果:一是提高现有企业的研发税收环境;二是支持创立创新型企业。例如比利时对企业头三年企业税收免除,以及随后两年50%的税收减免。通过这些手段降低创新型企业创立成本,刺激私营部门研发;三是对研发人员人力成本激励,尤其对于高技术创新型研发企业,通过降低直接参与研发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工资税促进研发人员数量增加。
本文在对技术创新市场失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从创新企业的引致需求和引导风险资本流两条路径对导致供需双方资源不足的内源及外源性因素进行剖析,然后以此为承接点探讨四种创新模式下创新活动资源配置的缺陷及所需的将政策与市场连接工具。科技创新失灵是由技术创新外部性、不确定性属性和风险资本高风险、高收益之间相互吸引又排斥的内源性因素与外源结构性因素引起,失灵作为常态并不能完全消除,对其治理可通过扩大创新企业的引致需求和引导风险资本流向两方面着手,从而尽可能调整外源性结构因素带来的市场弊端和降低内源性客观影响。市场失灵仍然需政策工具的扶持,然而为避免政府失灵发生,本文将对策分析置入四种创新模式下进行,政策选择上会有所倾斜,以期达到有限资源分配的边际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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