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葛新权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192)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生活人口日益集中,生活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垃圾处理是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在解决城市垃圾围城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如空气污染、土地污染等负外部性问题。这些问题给附近居民带来不便甚至威胁,导致附近居民对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十分抗拒。垃圾处理场的选址问题不仅涉及到政府与处理场的利益协调,还涉及到周边居民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不同的垃圾处理场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博弈。选址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资源环境、运输环境、人文环境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选择合适的场址能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的最大利润,同时给环境和周边居民带来最小损害,也就实现了政府的目标,即最优化选址。因此,垃圾处理场的选址问题涉及到几方利益相关群体的协调关系,文中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分析各方行为及对选址问题的影响。
利益相关者指“任何能够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这种实现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利益相关者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可以通过施加压力或传递信息影响组织的实践。
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是在18世纪初出现在《牛津辞典》中,表示人们在某项活动中所下的赌注[1]。1963年,“利益相关者”在斯坦福研究中心的一篇管理论文中被定义为“没有它们的支持组织就不再存在的团体”[2]。Igor Ansoff是最早使用“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学家,他认为“要想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它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
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Churchman的领导下,系统理论研究者重新研究了利益相关者分析。Ackoff认为可以通过重新设计基本制度,在保障组织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前提下解决许多社会问题[2]。1984年,Freeman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利益相关者是指任何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受企业目标的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2]。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个国家的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与界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目前国际上主流的利益相关者分析主要包括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
1.1.1 多维细分法
1984年,Freeman根据所有权、经济依赖性和社会利益,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对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利益相关者和对企业有经济依赖性的利益相关者[3]。
1988年,Frederick根据是否直接与企业进行市场交易,将利益相关者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4]。
同年,Wheeler根据其与企业发生联系的社会性,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次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首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次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5]。
1991年,Grant根据是否掌握关键资源、实力与公司相比如何,分为支持型、边缘型、混合型和反对型利益相关者。
1992年,Charkham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是否存在交易性合同关系,将其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6]。
1994年,Clarkson根据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承担的风险种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自愿利益相关者和非自愿利益相关者[7]。他又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将其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
2002年,Walker评估了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承诺的不用层次,按行为和态度的忠诚度高低分为完全忠诚型、易受影响型、可保有型和高风险型。
1.1.2 米切尔评分法
1997年美国学者Mitchell和Wood认为,组织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属性包括:合法性、权利性以及紧迫性[8]。从这3个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评分,根据分值将组织的利益相关者分为3种类型:(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同时拥有3种属性。(2)预期型利益相关者,拥有这3种属性中的任意两种。(3)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只具备其中一种属性。
1998年,万建华根据合作潜在性和威胁潜在性,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混合型的利益相关者、支持型的利益相关者、不支持的利益相关者和边缘的利益相关者[9]。
2003年,陈宏辉实证研究了从重要性、主动性和紧急性这3个维度上对所界定出的10类利益相关者,并根据研究结果重新划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10]。
2005年,贺红梅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研究了利益相关者,从企业各个生命周期特征、各阶段面临的危机和关键利益相关者的特点等几个方面,研究了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各利益相关者重要性的变化,并把9类利益相关者分为关键利益相关者、非关键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3类。
2006年,吴玲从资源基础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两个方面,分别对不同技术特征、不同性质和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9类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研究,将其分为关键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一般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其分类考虑到企业的动态变化,比较适用于目前我国不同企业的要求。
国内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主要思路是该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重要性程度,这也间接表明国内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研究的相对一致性。
有学者将利益相关者分析分为3个层面:理性层面、过程层面和交易层面。理性层面要解决的是利益相关者分类和他们之间的关系。过程层面要解决的是,组织如何管理这种关系,并且是否符合组织利益。交易层面要解决的是,组织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易。利益相关者之所以对组织或企业有重要的影响,是因为其对组织具有多种权利或利益要求。因此,要处理好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必须正确认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和他们拥有的各种权利。
根据Freeman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将垃圾处理场的利益相关者分为政府主管部门、环保组织、科研机构、垃圾处理场附近居民及企业、其他社会公众、垃圾处理场、媒体等[11](图1)。
图1 垃圾处理场选址问题的利益相关者
借鉴米切尔评分法,跟据垃圾处理场选址问题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度、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和利益相关者的紧急性3个维度上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利益相关者。其中根据影响力,将核心利益相关者分为强势利益相关者和弱势利益相关者[12](表1)。
核心利益相关者是指与垃圾处理场选址问题相关度大、影响力大且具有紧急性的群体。其中,强势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问题诱发者。政府主管部门掌握着资源,享有制度制定和实施的权力,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群体之间的利益。相关问题诱发者可能是垃圾处理企业和受害群体。弱势利益相关者是指与选址问题相关度高且具有紧急性,但影响力较弱的群体或个人。
边缘利益相关者是指基于职责或道义关心选址问题的群体,他们与该问题有一定的相关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但紧急性较弱。主要包括非政府组织、公共服务部门和媒体等。非政府组织承担道义上的责任,他们没有强制力,但是他们积极参与这一问题。媒体介于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起到收集信息和传递信息的作用。
潜在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对选址问题具有较弱的相关度、紧急性和影响力的群体或个人。
表1 各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度、紧急性及影响力
所谓“利益相关者权利”是指利益相关者有利用其资源获得所期望结果的能力。利益相关者之所以对组织拥有不可忽视的各种影响,是因为其具有某种法定的利益或权利要求。因此对组织来说,要处理好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就必须正确认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表2)。现代西方管理学家将利益相关者权利分为3种类型,这就是投票权利、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投票权利是指利益相关者在组织的某些决策方面有影响能力,有法定的投票权。经济权利是指利益相关者对组织经济方面的约束力。政治权利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组织进行规制。其他利益相关者也会运用其资源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制定新的规章和法律去限制组织,以满足自身利益[13]。
作为受益方,政府认为垃圾处理场能缓解城市的垃圾危机,有利人民安居乐业和城市建设及发展。政府清楚垃圾处理场会对城市环境以及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但是,所有垃圾处理场运行都会经过环境评价才能建设运营。在垃圾处理场采取市场机制运作的前提下,政府代表社会公众与垃圾处理场运营商交涉,通过颁发特许权将某区域垃圾处理业务委托给合作企业处理,按约定价格向运营商支付垃圾处理费。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费来自居民缴纳的垃圾排放费用和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希望处理场的选址有利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土地效益,而作为垃圾处理业务的经济人,有可能与企业合谋,利用手中权力向其寻租,使得自身行为偏离公共利益的轨道。
表2 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及权利
作为受益方,垃圾处理场的运营可以增加企业利润,提升企业品牌,创造就业机会。如果垃圾处理场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运行,那么垃圾处理场既能解决城市的垃圾危机,又不影响环境,为城市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垃圾处理场运营商的收益,来自提供的垃圾处理服务、可回收利用垃圾以及垃圾处理的副产品。运营商希望用尽可能低的资本投入获得尽可能高的经济收益。
作为受损方,周边居民及企业主要关心的是垃圾处理场的运营是否污染大气、土壤和地下水,是否会影响生活及身体健康。这是垃圾处理场建设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问题,也是环境测评的一项主要指标。垃圾处理场是为解决社会问题,必须为了大众的利益牺牲小部分群体的利益,但是必须努力减少这部分群体的损失,可以对他们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科研机构是垃圾处理场的无损益者。科研机构通过研究最先进的垃圾处理方式及设备,减少垃圾处理场的环境及人文影响。可以帮助政府科学地制定垃圾处理场选址决策。帮助垃圾处理场运营者实现最大利润及对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的最小损害。
垃圾处理场对环保组织本身没有切身利益,所以是无损益方。环保组织最关心的是垃圾处理场对环境的影响,本身不受利益驱使。他们通过加强宣传环境保护,利用舆论影响社会大众和垃圾处理企业的环保意识及行为。
媒体是无损益方。他们是社会公众了解垃圾处理场建设相关信息的媒介,他们关注的焦点是垃圾处理场对城市建设的影响和整体社会垃圾处理现状,他们可以通过舆论影响政府和企业,也可以通过报道使得信息缺失的社会大众对政府的决策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加强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沟通。
社会公众是垃圾处理场的受益方,建设垃圾处理场对他们是有利的。他们关心的是垃圾处理场能否按照标准执行,运营方是否会因经济利益而忽视环保要求,政府是否会因为垃圾处理的经济与社会压力或灰色利益而放松对运营商的监管。社会公众希望用尽可能低的垃圾处理服务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环境效益。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社会大众也可能被片面偏颇的信息误导,所以需要加强与社会大众的信息沟通,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垃圾处理场选址问题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协调平衡的问题。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利益诉求是有差异甚至互相冲突,即使是潜在的利益相关者也有可能发展为边缘利益相关者甚至是核心利益相关者,从而引发社会冲突。
缓解或化解由垃圾处理设施选址所引发的社会冲突与矛盾,使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决策得以顺畅进行的关键问题:(1)建立弱势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益表达机制,在决策中使周边居民群体的诉求得到体现;(2)平衡信息不对称现象,使他们尽可能充分掌握信息以做出科学客观的判断;(3)使社会媒体发挥正确导向作用,抑制与修正周边居民的某些过激或偏颇的行为;(4)合理补偿周边居民群体因垃圾处理设施运作而遭受的利益损失。
这就要求政府在对垃圾处理场选址决策时要综合考虑到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寻求利益平衡。对此,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是:(1)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的理论基础。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在最小损害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社会效用。(2)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的机制设计。了解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以及影响力,制定合理有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各方权力,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实现垃圾处理场选址问题的和谐处置。(3)对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效果的验证。由于引入各方利益相关者会对决策的满意度造成影响。为了了解这一问题,可以尝试采用调查座谈等研究方法调查决策效果,以检验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1]贾生华,陈宏辉.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方法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24(5):13-18.
[2]Freeman R E.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M].王彦华,梁豪,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30-44.
[3]Freeman R E.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M].Boston:Pitman/Ballinger,1984:56-88.
[4]Frederick W C.Business and society:Corporate strategy,public policy,ethics[M].McGraw-Hill Companies,1988:21-35.
[5]Wheeler D.Maria S.Including the Stakeholders:The BusinessCase[J].Long Range Planning,1998,31(2):201-210.
[6]Charkham J.Corporate governance:lessons from abroad[J].European Business Journal,1992,4(2):8-16.
[7]Clarkson M.A risk-based model of stakeholder theory[M].Proceedings of the Toronto Conference on Stakeholder Theory,Center for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and Ethics.University of Toronto,Toronto,Canada,1994:112-123.
[8]Mitchell A W.Tow ard a theory of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 and salience:Defining the principle of w ho and what really counts[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7,22(4):853-866.
[9]万建华,陈建,戴志望.利益相关者管理[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8:67-89.
[10]陈宏辉.利益相关者管理:企业伦理管理的时代要求[J].经济问题探索,2003(3):68-71.
[11]沈凤武,郭海川,辛春林.于利益相关者分析的环境评价——以垃圾填埋场为例[J].生态环境,2012(9):160-168.
[12]沙勇忠,刘红芹.公共危机的利益相关者分析[J].科学·经济·社会,2009(1):58-61.
[13]张进发,李维安.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