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道法自然”是老子自然政治思想之内核。无为之治术,“被褐怀玉”的圣人理想,“不以兵强天下”的战争观以及“小国寡民”的理想国构成了《老子》“自然政治”的主要内容。“自然政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无为”而“无不为”,持守这一原则,以期天下太平,政事走上正轨,人民富足。
[关键词]道法自然;无为治术;圣人理想;战争观;小国寡民
《老子》有云“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二十五章)(1),在道、天、地、人宇宙“四大”之中,人拥有极其重要的位置,体现出人道主义精神和人与自然平等的思想。《老子》以这“四大”为出发点,提出了自然政治的观点,由此推演出“小国寡民”式的政治理想国。老子同其他先秦思想家一样,认同君主的最高权威,这个最高权威是“上善之人”。“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老子所有的观点因“道”而起,也因“道”推及和发展。“道”是自然政治的动力和源头,自然政治是“道”在现实世界的具体体现。
一、“道”与自然政治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五十二章)。在天地出现之前,就有一种东西存在而创造了万物。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
一种混沌的东西,先于天地的存在,“道隐无名”(四十一章),幽隐而难以命名,就勉强叫做“道”,是万物的本始和源头。“道”的名字不止一个,《老子》全书提到的名字还有“有”(一章)、“无”(一章)、“恍惚”(十四章)、“一”(十章、二十二章)、“大”(二十五章)、“大象”(三十五章)等等。众多的名称来指“道”,契合了《老子》开篇所论“道”的不可言说性,“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一章),也反映出“道”的超然性。
“道”的特征“夷”、“希”、“微”(十四章),体质虚空,混沌而成。这些特征说明“道”难以被透彻理解,其超然于具体事物,同时它生成了万物: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
“道”生成万物是从“无”到“有”的过程。“无”与“有”相互作用,才使万物有了价值和用处。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十一章)
“道”的存在状态是循环永续运动。“独立不改”指出“道”体是先天永续存在,独立不变的。“周行而不殆”说明“道”的运动状态是循环往复,“道”的能量不会消失,“…用之或不盈”(四章)。“道”不停地“周行”,“反者道之动”(四十章)。“反”存在两种意义:“反向”和“返回”(2)。这两种意义皆指出了“物极必反”的道家哲学,任何事物走到极端必然走向它的对立面,任何事物的存在也必然同它的反面相辅相成。“道”不断循环往复运动,生成万物,无所不包,所以叫“大”。它无限伸展,又返回本原。“道”独立存在运动不息,但它不是孤立的个体,因此,《老子》说: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这宇宙“四大”——道、天、地、人相互关联而存在,它们互相影响,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所以人效法于地,地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道的本质就是自然(3)。结合前述“道生万物”,“自然”就是万物所应有的理想状态。“道法自然”是《老子》的自然政治思想的内核。“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一切纯任自然,所有的事情都能走上正轨。
《老子》的“道”虽具有超然性,但并不自我孤立,它指向于现实的政治世界。老子理想中的世界是自然的状态,这也是一个均衡的状态。“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七十七章),“道”在均衡状态下,用有余来补充不足,这正是“有”与“无”相互作用的体现。万物自然而然,自然生长,但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三十二章)
“道”生成万物,于是万物就有了各自的名称。“名”即现实的事物,其行事就应当拥有限度,把握好方寸。“知止”指出了事物应当各司其职,在一定的限度内活动。《老子》把“道”从抽象世界指向了现实世界,在现实世界里,万物生长化育避免不了来自于外在的干预,或者自然地走得太过太远,于是就要回返,返回到“自然”的状态。不断地往复和回归,“有”与“无”处于积极正面的均衡拉锯状态,构成了“道”不断向前运动的能量。“道”在现实政治世界的体现就是《老子》的自然政治思想。
人是自然之一物,由人组织而成的人类社会应该效法于道,自然政治是“道”在现实社会中的实践和落实。《老子》的政治思想依照“自然”的原则向前推演,对政治观点的阐述和表达依然是依循着“身”、“家”、“国”、“天下”的路径,这个路径同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路径的区别在于,儒家由自身推及家庭,再由家庭推及国家,再推及至天下,《老子》则保持了“身”、“家”、“国”、“天下”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儒家的路径是一个极其完整的系统,维系这个系统的,就是《老子》所批判的“仁”“礼”。“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十八章);“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三十八章)。《老子》认为,天下有仁义,社会有礼节,家庭有孝慈,国家有忠诚是因为天下没有道德,家庭不和,国家混乱。如果天下太平,礼制毫无用处。《老子》批评儒家经世济民的方法,认为儒家并没有认识到时下政治混乱的根本原因。“老子则深信世乱之由,不在制度之不良,而在制度本身之不足为治”(4),所以儒家用“仁义礼乐”来改良政治社会,无济于事,白费功夫,“因革损益,事近徒劳”(5)。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
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
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
《老子》“身”、“家”、“国”、“天下”的观念提出要以自身的德行修养来对照他身的德行修养,以自家的六亲和睦来对照他家的六亲和睦,以我乡的治理情况来对照他乡的治理情况,以我国的治乱兴亡来对照他国的治乱兴亡,以我的天下来对照其他的天下。“身”对于“真”、“家”对于“余”、“乡”对于“长”、“邦”对于“丰”、“天下”对于“普”。《老子》清晰地分辨了“身”、“家”、“国”、“天下”各自的特性,它们互相之间存在着不同,家庭的维系纽带,不能够推之于国家天下。理想的政治统治应当“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在自然政治的状态下,无需政治强力的干扰,人民就会自我化育、走上正轨、变得富足和朴质。《老子》提出了一系列贯彻“自然政治”的措施,这些措施的核心原则就是“自然”,并不仅仅是“无为”那么简单。纵观《老子》全文,其自然政治思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其“无为”的治世方法;第二,是其对圣人统治者“被褐怀玉”的要求;第三,是其对战争“不以兵强天下”的态度;第四,是其“小国寡民”的理想国。
二、“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治世方法
《老子》现实治理手段的总原则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统治者不是什么都不为,而是不要妄为,不随意发号施令。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第一,“不尚贤”。不必处处标榜有智慧有才能的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人民因为争名夺利,而陷入无休止的纷争当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天地无私没有偏爱,让万物自然生长,因此有道的人,也没有偏爱谁,让老百姓自然而然的生活。“甚爱必大废”(四十四章),过分地奢爱名利会造成重大的过失,所以不要额外主观地制造一些名利等级,而是让人民自我发展。贤能之人在儒墨政治思想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儒家的“君子”和墨家的“贤人”虽有区别,但都认为理想政治秩序的维持依靠崇高德行的“君子”和善取事功的“贤人”,等级秩序上下分明。但《老子》否定了榜样的积极作用。儒墨以人为中心,老子以自然为中心。孔子相信人至高的道德力量,人可以通过自我道德约束而至完善,世间的道也需要人来标榜和弘扬,所以孔子指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老子与之相反,一切事物皆由自然生成,事物的运行也应当依照自然的原则,老子以自然界的理法为万能(6)。
第二,“不贵难得之货”。物以稀为贵,大家为了抢夺稀有的物质,用尽心机巧诈,甚至使用各种强力,于是就起了纷争。所以,不要把那些难得的东西看得多么重要。结合老子所处时代的政治实际,本文认为,对于“民”而言,“难得之货”更接近于人民生活所需要的必需品。兵荒马乱,民不聊生,老百姓的温饱问题难以解决,于是“民起盗心”;对于“君”而言,“难得之货”是指统治者的王位和政治权威。统治者为了自我政治利益互相争斗造成民众困苦,“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过多的敛财,丰厚的藏货必然招致灭亡,所以,老子提醒统治者要“不贵难得之货”。
第三,“不可见欲”。不要处处显耀自己,少私寡欲,放下耀武扬威的姿态,“致虚极,守静笃”(十六章),不可急躁。面对当时人与人之间互相争逐的混乱局面,《老子》对统治者无奈地感慨道:“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二十九章)。《老子》指出物质文明所带来的危害:“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十二章)因此统治者应该“去甚”、“去奢”、“去泰”,放弃繁多而又奢侈过度的治理措施。统治者更不可急躁冒进,不要轻易做出政治承诺,踏实从容易的事情着手,从事情的细微处入手,“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六十三章)。“不可见欲”不仅针对统治者,同样针对老百姓,其目的是使百姓保持质朴的品质。
第四,“贵言”。不轻易发号施令,让百姓自然发展。《老子》认为法令的负面影响大于积极正面作用。“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章)过多的禁忌和法令扰乱了正常生活秩序,《老子》批评了刑罚的危害,认为法令越多对自然政治越不利。但《老子》并不完全否定残酷的刑政,对于奸诈乱群之人应当用杀来惩罚,“杀”具有威慑的作用,同时也对滥杀提出了警告和批评。
总之,《老子》所阐述的治世方式,“无为”只是手段,“无不为”才是目的,皆是要求统治者“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治大国,若烹小鲜。”(六十章),只要坚持无为之术,则天下事就没有做不到的。
三、“被褐怀玉”的圣人理想
《老子》的圣人理想有多重的人格,本文所指的“圣人”,仅指《老子》理想的统治者。统治者要做到“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就应当时刻收敛自己,不要随意显露,大胆妄为。《老子》一方面要求圣人有过于常人的“自知”、“自爱”的觉悟,要有“善言”、“善行”、“善数”、“善闭”和“善结”的治世能力,还要有“玄德”、“玄同”的人格境界。
第一,圣人应当“后其身”、“外其身”。这是对圣人自我认知的要求。有道的统治者应该把自己藏在百姓的身后,没有私心杂念和贪图意欲,尽量消除个人因素对政治社会的影响。有道的统治者把自己置之度外,个人没有占有欲,“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七十七章),这才是理想统治者的至高品德。“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七章),《老子》对于所处时代的政治权威过度干涉和过度使用提出了警告。圣人应当自知之明,“贵大患若身”、“贵身以为天下”(十三章),重视自己的身体,不贪图享受,声色犬马只能走向灭亡。“后其身”、“外其身”的统治者就能得到百姓的拥戴,如此统治者就能保全自己的性命。
第二,圣人应当“守柔”。这是对圣人治世态度和方式的要求。天下无道,乃政治强力所为,互相杀戮,凶残至极,所以统治者要“专气致柔”(十章),把所有的精力集中起来以达到自我柔顺,而不是好强好斗。《老子》一再提出“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的道理。《老子》认为上善的人世间难有,最接近于“道”的是“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八章)。“水”是《老子》最常提到的事物之一,水停留在大家都十分厌恶的地方不争不抢,所以能胜过刚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七十八章)。水能滋养万物而利于生长,却也能横冲直撞,山峰和巨石也无法阻挡它奔流不息,水甚至可以冲毁良田和房屋。因此,柔弱的水才是最强者,统治者就应当“守柔”,“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四十三章)。那些依靠政治强力的统治者,看似刚强,其实已接近灭亡,“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理想的统治者就应当达到“至柔”之状态。
第三,圣人应当“善下之”。圣人处于大共同体中,应当有“谦下”的态度。统治者能够使自己置之于度外,用柔弱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百姓,还应当善于处在低下的位置。《老子》对于圣人“善下之”有一段十分精彩地描述: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至誉不誉。是故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三十九章)
君王自称孤和寡人,不仅不低贱,反而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但他并不是像美玉一样华丽,虚有其表,从不显耀自己,至高无上的荣誉不需要赞誉,而是像磐石般稳固坚定不移,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基石和支柱。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圣人就应当善于居下,抛弃自己的主观成见,放下高高在上的姿态,以百姓之心为心。《老子》的这一要求儒、墨、法三家都无法做到,这三家的政治思想更接近于君主专制的理念,唯独老子倾向于民治(7)。
第四,圣人具有优于常人的德性。“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四十七章)圣人足不出户,便可知天下事。如果圣人过于向外追逐,则知之越少。《老子》放大了圣人“自知”的作用,看到时下之人过于追求外在的事物,而忽略了内心的反省,所以要求人要返观自己的内心,圣人更应该严格要求,以期达到“婴孩”的状态。在《老子》的思想里,“婴孩”几乎接近于理想中的完人,婴儿无知无欲,专气致柔,在此老子忽视了政治社会化的作用。
综上而言,《老子》同儒家一样,对于统治者有较高的道德要求。“被褐怀玉”的圣人“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二十二章),他不与人争斗,“夫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二十二章)。《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六十七章),这三样宝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七章),慈爱、节俭适度、不敢自居于天下人的前面(8),这是圣人的制胜法宝。这些优秀至高的人格品质,便是《老子》“被褐怀玉”的圣人理想。
《老子》的“圣人”带有非凡的德性,其崇高精神指向具有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统治者,不仅仅是一个道德标杆。老子注重圣人自我拥有的道德力量,更注重圣人的政治作用,其重点在于“被褐怀玉”的统治者,而不是具有“先知”能力的道德完人。
四、“不以兵强天下”的战争观
《老子》认为国与国之间相处,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不以兵强天下”(三十章),“大邦者下流”、“大者亦为下”(六十一章),都应当以谦下的态度来看待对方,尤其是大国更应当有谦下包容的心态。战争自古以来就有,历朝历代给国家和百姓都带来深重的灾难,《老子》也清楚地明白,战争不可避免。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战争,也应当“恬淡为上”(三十一章)。“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三十章)善于用兵的战争,只是为了救苦救难的目的,如果用战争来称霸天下,穷兵黩武,只会自取灭亡。《老子》并未完全否认战争的作用,如果为了救济百姓的目的,或者不得已的情况,战争也很必要。“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六十九章)即使处于战争状态,也不应当主动进攻挑衅,而是采取防御措施。在《老子》的理想国里,“虽有甲兵,无所陈之。”(八十章),武器和战甲都起不到作用,有道之世,“却走马以粪”(四十六章),那些用于打仗的兵马都分给老百姓,用于兴耕田地。
综上所述,《老子》希望“以道莅天下”(六十章),其政治之“道”,就是“自然政治”。“自然政治”并不是要抛弃君主政体,《老子》认同君主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威,但《老子》对这一政治权威作了必要的道德限定,这个道德限定就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圣人有超乎于常人的道德标准,其道德标准就是“被褐怀玉”,“上善若水”。统治者需要为百姓做的只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三章)统治者的“愚民”,是让人民“无知无欲”,引导老百姓放弃奸诈狡猾,贪图的欲望。于是,政府就应当使百姓心胸开阔,温饱富足,意志致柔,强壮筋骨,除此之外,让人民自然发展。《老子》也认识到“自然”的局限性,“自然”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其能力有限,它避免不了战争,无法解决政治争端所产生的暴力、冲突和破坏,以及脱离了“自然”生活状态的人们无休止的欲望,于是需要一个有道的统治者和政府去加以引导,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统治者和政府收回过多的政治干预,运用政治权威和无为治术重建和维持“自然状态”。“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自然政治”的终极目的。
五、“小国寡民”的理想国
《老子·七十五章》指出了剥削高压的政治状态:“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政治暴乱的原因在于“其上食税过多”,苛捐杂税太多,人民不堪重负;“其上之有为”,统治者干预老百姓太多,胡作非为;“其上求生之厚”,统治者追求奢华丰厚的物质生活而剥夺老百姓。面对如此民不聊生,“非道也哉!”的社会惨状,老子愤怒地斥责当时的执政者为“盗夸”(五十三章)。由此,老子提出了前述一系列自然政治的措施,并对他心中理想的政治统治方式进行了分类: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
最好的政治是统治者悠哉悠哉的样子,不随意发施号令,不折腾,统治者“为而不持,功成而不处”(七十七章),不居功自傲,而老百姓只是仅仅知道统治者而已,“下知有之”,等到政治社会进步,老百姓却说:“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啊”。这种顺乎于自然的政治统治方式便是老子最理想的统治模式。
因此,老子从理想形态的政治统治形式出发,基于当时的社会政治现实,对时下的国家混乱,民不聊生,互相争斗的状态竭尽全力找到一个解决方法和出路,提出了一个理想国度的方案: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八十章)
在老子的理想国里,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物质生产生活极大丰富,饮食、衣着和住所一应俱全,世间风俗淳朴,老百姓自得其乐,这样宽裕殷实的生活状态,就不需要政府过多的干预,保持这种自然的状态即可,这个社会被称为是“道家的小康社会”(9)。其中体现了老子“民本”思想,让“民”返回到一种纯真自然的状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十九章),每个人都保持质朴的品质,减少个人的私心杂念。这样的话“夫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二十二章),“老子轻社会而重个人,于消极中寓积极”(10)。老百姓淳朴的品质建立于富足的生活状态之上,老子认为过多的外在干预会影响这种状态。在一国之内为了避免外力的侵扰,国家的形式应当采取“小国”的形式,邻国之间可以互相看见,老子深知大国强权政治的危害。而统治者就应当“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六十五章),不要教导人民精明欺诈,而是要保持纯朴。“愚”在此并非愚民之意,而是使民淳朴不虚伪,顺其自然而已。老子更希望在“愚”这一方面统治者能够以身作则,“我愚人之心也哉”(二十章)便是理想统治者高度的人格修养境界(11)。
在老子的理想国里,虽然后天生成的文明、传统和经验的价值得不到深刻体现,但在这个国家里政治家占主导的作用,暗示了这种“自然状态”是有道之人所为,并不是自然出现一国,其原因与老子承认君主的政治权威息息相关。老子希望统治者“悠兮而贵言”(十七章),百姓返璞归真,就能避免祸乱,天下太平。“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三十五章)正是《老子》理想国的应有之义。
六、总结
在《老子》政治思想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仅仅是一个守护者,其自然政治思想带有更加强烈的道德哲学色彩,实际的政治措施很少,正如萧公权的评价:“就理论上而言,老子所攻击者非于治之本身,而为不合于‘道德标准之政治”(12);老子处在“重农抑商”时代,尚未面临复杂的经济形势,道家同儒家一样未能提出实质而行之有效的经济观点。近代以来在中国政治转型的大潮中,中国传统政治思想面对经济问题几乎是束手无策,这也是传统政治思想在现代政治环境中所面临的生存困境和难题。
《老子》承认君主的权威,对统治者有很高的道德伦理要求,一方面统治者有过于常人的自知之明,另一方面又要求统治者“常无心”;一方面,要求统治者运用自身的权威来引导百姓和人民,又要求统治者把自己置之于度外,“不敢为天下先”。《老子》对于理想统治者的人格定位显得矛盾重重,因为《老子》始终都无法逾越君权政治的藩篱,但其“自然政治”保持了相当大的政治弹性,承认“道”、“天”、“地”、“人”的四位一体,对等相处,认为“身”、“家”、“邦”、“天下”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们之间有所不同,并不能用一种人为的统治方法把它们都维系起来,贯穿它们的是“自然”而已,于此,老子为个人的发展留有巨大的空间。
在《老子》的理想国里,“道者万物之奥”(六十二章),“道”庇护着万物,而无所偏爱,“天道无亲”(七十九章);执大道的统治者无所偏爱,“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老子提出“治大国,若烹小鲜”(六十章),这是影响中国千百年的治世名言,足见老子之政治智慧,能洞见政府过多干预的危害。《老子》自然政治思想最大的意义在于承认个体的价值和社会自组织的作用,但其经庄子进一步论述和发挥之后,变成了消极避世之思想,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官僚大臣无法同皇权相抗衡时,便采取退身避世的方式,这与老子自然政治思想的初衷相违背。
总而言之,《老子》的政治思想核心在于“自然”,理想社会“大象无形”(四十一章),含蓄而内敛。“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一切从自然出发,一切又复归于自然。“自然”的政治之道,便是国家和人民“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五十九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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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宋志明:《老子治世之道与社会和谐》[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9月第5期。
注释:
(1)《老子·二十五章》,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版)[M],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5月第1版,2013年3月重印。本文所引用《老子》文本均取自于陈著。
(2)关于“反”的字义解释,陈鼓应概括各家之观点,得出结论认为其有两种意思:相反的对立面和返回。参见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版)[M],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5月第1版,第271页。
(3)“法”如果理解为取法、效法之意,“道”效法于“自然”,于是“道”之上还有“自然”,域中不是“四大”,而是“五大”。这样理解显然值得商榷。陈鼓应引用冯友兰的观点:“‘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自然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另外一种东西……”,陈认为“道法自然”即是道纯任自然,自己如此。这里采用陈鼓应的观点,“道法自然”即是指出道是自然而然的状态,道的本质就是自然。参见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版)[M],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5月第1版,第163-164页。
(4)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年9月第2版,第110页。
(5)同上,第110页。
(6)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13月第1版,第122-123页
(7)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年9月第2版,第114页。
(8)“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七章)这一句的释义,参照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版)[M],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5月第1版,第306-308页。陈认为“慈”是慈爱之意,包含有爱心和同情心,陈认为《老子·六十七章》重点在于“慈”,老子身处当时的战乱,人们互相争斗,深感人与人之间缺乏慈爱之心。“俭”,陈认为是节俭爱惜保养之意,有而不尽用,储蓄精力,充实根基,不仅指物质上的“俭”,更指精神上的“俭”。“不敢为天下先”便是一种居下,谦下的态度。
(9)宋志明:《老子治世之道与社会和谐》[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9月第5期。
(10)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年9月第2版,第113页。
(11)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版)[M],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5月第1版,第141页
(12)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年9月第2版,第117页。
作者简介:彭绍骏(1990.3-),男,陕西安康,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