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正青
第一部分:文字陈述
(一)活动背景
在胡锦涛同志向全国少年儿童提出了争当“四好少年”的今天,“四好少年”就成为党和人民对少先队员的深情嘱托和殷切希望,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面对新时代赋予了少先队新的使命,我校少先队组织掀起了争当“四好少年”的活动热潮,通过“法在心中伴我成长”主题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实现以学校小环境影响周边大环境,提高守法的自觉性,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建成了社区法制教育长廊和学校德育教育基地,开设了《我与法》的校本课程,开展以“少年模拟法庭”形式的实践活动,把法律知识和犯罪案例融入到活动当中,形成三级校园法制教育体系。将“法”的概念以多元的形式潜入孩子们的“眼、耳、脑、心”,根植于他们的思想中,将法制教育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植入学校的德育之中,促进学生良好行为和健康思想的形成。
(二)活动目标
1.通过让学生模拟组成法庭上的角色,真实地再现了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让同学们融入角色中,从而接受案例给予人们的启示。
2.有利于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活动的转化。在模拟法庭实践场所中,让学生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
3.通过模拟法庭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使学生通过主持庭审、在庭上陈述、举证等过程,切实地感受法制教育内涵。
(三)活动年级
三至六年级。
(四)活动过程
第一阶段:统筹学习阶段
1.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观看录像视频、黑板报、法制专栏橱窗、每天德育十分钟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学生不良违法行为与道德法律规范》《公民道德规范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我校校本课程《我与法》教材,指导学生不同层次地学习法律、条例,积极参与,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常识,以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
2.通过组织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社会调查和寻访,收集整理出学生之间最能够理解的青少年违规、违法的事例,利用班队会、德育十分钟的时间,在学生中间广泛展开讨论,使学生在参与讨论案例的过程中明辨是非、去糟存精,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是非观。
3.充分发动学生收集整理案例,积累相关材料,师生再共同进行筛选,选取最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案例进行模拟审判,我们选取的是某学校两名学生因在食堂插队买饭而发生争吵后,被告约校外人员寻衅滋事,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案例。在案例收集、筛选、确定送审的过程中,学生接触到许多触目惊心的违法犯罪事例,对法律的庄严神圣、对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有了初步认识,也给缺乏法律意识的学生带来一种精神震撼。
第二阶段:法律宣传阶段
1.充分利用校门口外百米小巷走廊,建立“社区法制教育长廊”;利用教学五楼墙壁,建立“学生德育长廊”和不同主题的楼层文化,潜移默化作用于学生。
2.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使全校队员人人了解法律知识、个个重视法制教育。
3.特色中队的创建中,每中队开设一块“法制小园地”,登载相关法制知识、警言、活动资料等。学校大队组织评比,要求做到主题突出,图文并茂,以提高宣传氛围的效果,同时每学期还可以开展写案例分析、画法制漫画、“远离毒品、网吧”承诺书等实践活动。
第三阶段:实践体验阶段
运用“学生行动”策略,构建学生“实践模式”。组建少年模拟法庭是体现我校大队特色活动的一个方面。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被告、原告,模拟审判程序,众多学生充当群众,经历整个审判过程,潜移默化的给学生输入法律常识,使学生悟到做人的道理,明确触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受到的应有的惩罚。
1.定期开展“少年模拟法庭”主题教育活动。
(1)以大队为中心尝试承担活动,制定明确的活动计划。
(2)各中队对大队创建的“模拟法庭审判组”轮流听诊,听诊之后各中队以交流或谈心的方式组织一次中队会,内容可以不拘泥于法庭当中的事例,鼓励学生说出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思想健康的事例,怎样正确判断是非。
(3)大队尝试开展活动略有成绩后,逐步推广到在三至六年级各中队进行,可以有选择性的重新收集整理案例,制定中队开展活动的计划,也可以聘请中队校外辅导员进行指导。
2.模拟庭审应当力求真实,要保证模拟庭审引用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与现实的司法实践相一致。
3.虽然活动的主体是学生,但学校的重视和老师的指导是十分重要的。为此,学校特别聘请了城关区法院的少年庭审判长刘怡峻、朱榕、法官陆军老师作辅导,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法庭规则、审判程序、法律术语开庭审理案件。在角色引人、角色意识问题上,老师的指导更为重要,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老师要当好同学们实践活动的合作伙伴,做同学们实践活动的促进者和引导者。
第二部分:案例研究
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是一种富有创意的法制教育形式,既能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又可以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锻炼平台。活动有效地把自育与他育结合起来,学生变被动为主动,走出小课堂,到法院旁听审案,在各种媒体上收集资料,寻找、选取案例,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动手查阅法律书、查阅法律条文,再到法庭上模拟审判。这样,一个回合下来,学生通过大量阅读,大量实践,大量的参与,感悟和体验,法律意识在参与中得以强化,法律素养在体验中得以提高,增强了他们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论辩能力,查找资料的能力、应变能力,学生们在参与法庭审判活动的实践中得到综合锻炼,体验成功,充分发挥他们的个性特长,实现学生个性健康和全面的发展。
同时,这种活动形式迎合了学生喜欢接受新鲜事物,表现欲很强的心理特点,得到他们极大的认可、支持。在模拟法庭的角色选派时,我们曾试用过“换角色演出”的方针,即成绩品行后进的学生演正面人物,成绩品行优秀的演反面人物,一段时间之后轮换,以此使他们得到一次又一次的锻炼,体会到不同角色的心理,促使他们反思,学做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人。我们曾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你喜欢哪一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模拟法庭的支持率最高,它寓知识性、趣味性于参与之中,学生可以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可以把书本上的条条框框化为具体的行为之中,把书本知识和实际联系起来,达到预期的效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