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斌 王兆辉
摘 要:在中日战争局势持续恶化、中华民族抗日统一战线与持久抗战理念形成的大背景下,在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的统一规划、整体部署下,中国兵工内迁由决策酝酿开始走向执行实施,原先分布在中东部的兵工单位,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批陆续搬迁到以重庆为中心的抗战大后方。这一方面可以说是抗日战争局势持续恶化下的“无奈之举”;另一方面可谓是中华民族坚持全民持久抗战的“战略创举”。
关键词:抗日战争;兵工内迁;重庆
中图分类号: K256.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4)06007106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中国兵工企业向西南、西北地区的大迁徙,一方面可以说是抗日战争局势持续恶化下的“无奈之举”;另一方面可谓是中华民族坚持全民持久抗战的“战略创举”。
一、兵工内迁的历史大背景
(一)抗战形势的持续恶化
1931年,日军在辽宁沈阳悍然发动了蓄谋已久的“九一八事变”,中日局部战争爆发。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内,东北三省的主要城市旋即被日军侵占。1932年1月,日本海军陆战队进攻上海闸北的中国驻军第十九路军,制造了“一·二八事变”。同年3月,日本关东军扶植清末代皇帝溥仪建立了伪满洲国,从而造成了中国东北地区的割据和分裂。1933年1月,日军侵占山海关,开始将魔手伸向中国的内陆地区。1935年间,日本军队、特务机关等各股势力在河北、山西、山东等地频频兴风作浪,大肆鼓噪“华北五省自治”,制造了臭名昭著的“华北事变”,企图蚕食和分离中国华北地区。“华北事变”发生后,中国内陆可谓门户大开,致使日本可以在中原大地长驱直入,造成中日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同时也完全暴露了日本妄图灭亡中国的狼子野心。
1931年以后,日本对中国的政治压迫年复一年,对中国的军事侵略日甚一日。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了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同年11月,日军侵占上海,12月,攻陷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尽管遭受到一部分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但由于中日军事实力相差悬殊,中国战事屡战屡败,致使中国大片土地沦丧。抗战形势的持续恶化,也严重威胁着中国军工的正常生产,促使中国军工向内陆腹地迁移成为必然抉择。
(二)全民抗战局面的形成
在“九一八事变”之后,中国共产党就开始谋求联合国民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动全民族抗战。1933年1月,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三个关于共同对日作战条件的宣言。1935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游行)同胞书》,明确表示中国共产党愿意摒弃前嫌,携手国民党共赴国难。同年12月,在中共中央陕北瓦窑堡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分析了“华北事变”以来国内外局势的新变化,主持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方针。之后,中国共产党又多次敦促国民政府停止内战、一致抗战。
随着抗日战争的接连失利,战争形势急转直下,中华民族到了“亡国灭种”的危机时刻,中日民族矛盾成为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因此,在“卢沟桥事变”爆发的第二天,中共中央随即发布通电号召:全国军民团结起来,共同抵御日寇侵略。1937年8月,在“八一三”事变之际,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经过谈判,终于达成合作抗战的一致协定,将中共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将中共南方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分别开赴华北、华中抗日前线。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由周恩来起草的《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9月23日,蒋介石发表关于全国团结抗战的谈话,标志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式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以国共第二次合作为政治基础,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御外侮的抗战意志,促成了中华民族全民抗战局面的形成,也为中国兵工内迁创造了良好的国内政治环境。
(三)持久抗战理念的确立
早在1920年,蒋百里就在《军国主义之衰亡与日本》中提出中国制胜日本侵略的唯一方法,即持久消耗战术。他认为:“中国人民不打则已,打起来就得用拖的哲学”,“把敌人拖垮而后已。”[1]因此,全面抗战爆发后,即便在战事不断失利之时,蒋百里在《抗战的基本观念》中依然坚持:“我们今天退出上海,但我们自信是胜利的,我们今天退出南京,我们也自认为是胜利的。”中日战争将以“全民抗战”、“持久战”的发展脉络,最终结果一定是“日本必败,中国必胜。”[2]与此同时,国民政府最高层也确定了“持久抗战”的军事战略。1937年8月7日,国民政府召开最高国防会议,正式制定了“抗战到底、全面抗战”、“采取持久消耗战略”的政策方针。蒋介石也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持久抗战的理念。他告诫抗战全军将士:“倭寇要求速战速决,我们就要求持久战、消耗战。”[3]971“要以持久战、消耗战,打破敌人速战速决之企图。”[3]1072蒋介石认为,日本侵华战争“非至日本能占尽中国每一方里之土地,彻底消灭中国之时,不能作为战事的终结。”“日本至多也不过能占领到中国若干交通便利的都市与重要的海港。”“中国政府将撤退到农村,从那里继续作战。”[4]此外,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论持久战》,白崇禧的《游击战纲要》,朱德的《实行对日抗战》以及陈诚的《持久抗战论》等,都从不同视角阐述了中日战争应“持久抗战”的战略主张。
尽管国共两党关于“持久抗战”理论在策略上有所差异,但是在中日战争“持久抗战”的主旨本质上大同小异、异曲同工。总之,以广袤的中国领土和庞大的农村人口来实现“全国抗战”与“全民抗战”的抗战理念,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识,也得到全国军民的认可。由是,中国兵工内迁以实现“持久抗战”的战略目标、保障抗战胜利的决策,也逐步提上了正式日程。
二、兵工内迁的战略决策
在中日战争局势持续恶化、中华民族抗日统一战线与持久抗战理念形成的历史语境下,中国兵工内迁的战略决策逐步明朗、日益明确起来。
1935年3月4日,蒋介石在重庆举行的“四川省党务特派员办事处扩大纪念周”活动上发表了《四川应作复兴民族之根据地》的演讲。他指出:“就四川的地位而言……可说为各省之冠……尤其是我们中华民族立国的根据地……应作民族复兴之根据地。”[5]不久,蒋介石又发表了《四川治乱为国家兴亡的关键》的演讲,进一步阐述了将四川作为中国抗战大后方的政治主张。同年6月5日,蒋介石命令军政部兵工署署长俞大维:“凡各兵工厂尚未装成之机器,应暂停止,尽量改运川、黔两厂,并需秘密陆续运输,不露行迹,望速派妥员来川筹备整理。”[6]由此,中国兵工内迁由决策酝酿开始走向执行实施。
1935年7月,蒋介石在《对面对即将来临的中日战争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对倭应以长江以南与平汉线以西地区为主要线……而以川、黔、陕三省为核心,甘滇为后方。”[7]同年8月,蒋介石在峨眉山对国民党第一期军官训练团训话时又说:“我们本部十八个省份哪怕丢了十五省,只要川滇黔三省能够巩固无恙,一定可以战胜任何的强敌,恢复一切的失地。”[8]374蒋介石还明确提出:“一但将向来不统一的川滇黔三省统一起来,奠定我们国家生命的根基,以为复兴民族最后之根据地……中国便有了复兴的根据地,从此日寇非但三年亡不了中国,纵使三十年也亡不了中国。”[9]总之,在经过蒋介石屡次提出并加以完善之后,西南地区作为中国抗日战争大后方的战略地位最终确立下来。
1937年10月29日,在淞沪会战正酣之际,国民政府召开了国防最高会议。会上,蒋介石发表了《国府迁渝与抗战前途》的讲话,正式宣告:“为坚持长期抗战,国民政府将迁都重庆,以四川为抗敌大后方。”[8]375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兵工署发布命令:“凡受敌威胁地区之兵工厂及有关机构,统于11月15日前迁往西南地区。”[10]于是,中国兵工单位内迁的战略决策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
三、兵工内迁的布局调整
基于蒋百里、蒋介石等人的抗战理念,国民政府最初寄予将日军狙击在长江以南、平汉以西。因此,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对全国兵工内迁的规划安排是:一方面,以重庆为中心建立战时兵工生产基地,以保障长期抗战的需要;另一方面,配合前方作战的需要,积极实施以河南洛阳、湖北襄阳、湖南衡阳的“三阳”战略[11],在其附近区域建立兵工生产点。但是,战局的发展逐步扰乱了兵工内迁的原本计划,使得兵工单位一再迁移。
从抗战形势发展来看,整个战时兵工单位内迁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作出了三次布局调整。1937年7月—11月间,中国兵工单位进行了第一次迁移。其时,上海面临强敌,南京受到侵袭,华北战场也一再溃败。于是,位于沪宁与华北的重要兵工单位开始率先迁移。其中,南京的弹道研究所、白水桥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等迁往川渝地区,中央修械所、炮兵技术研究处、兵工专门学校等迁往湖南,航空兵器技术研究处迁往湖北武汉,上海炼钢厂迁往湖北汉阳,济南兵工厂迁往陕西西安。但是,由于国民政府对日军的进攻估计不足,第一批迁移的兵工单位主要布局在“三阳”一线。因此,此次迁移只是使得兵工单位获得了短暂的安全喘息机会。
日本侵吞中国的野心没有改变,日军就不会停止进攻。1937年11月,太原、上海、苏州等城市失守;同年12月13日,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沦陷。随后,杭州、济南、青岛、厦门、合肥、徐州等陆续沦陷。1938年6月—10月,中国军队在武汉会战中失利,武汉三镇相继失守,日军进逼湖南、陕西等内陆地区,国民政府决议迁都重庆继续坚持抗战。由此,一方面,重庆成为中国的政治、军事中心,并确立了其作为中国抗战大后方的中心地位;另一方面,随着战火蔓延,国民政府的“三阳”战略濒临瓦解,广东、湖南、湖北、陕西等地兵工单位,不得已作出布局调整,再次迁移,并将重庆周边作为最终的迁移目的地。于是,1937年12月—1938年12月,中国兵工掀起了内迁高潮,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迁移调整。其中,钢铁厂迁建委员会、广东第二兵工厂、炮兵技术研究处枪弹厂等直接迁到重庆,炮兵技术研究处、兵工专门学校再由湖南迁到重庆,上海炼钢厂、航空兵器技术研究处再由湖北迁到重庆,济南兵工厂再由陕西迁到重庆,中央修械所再由湖南迁往贵州,此外,广东第一兵工厂、广州面具厂筹备处迁往广西,汉阳兵工厂、汉阳火药厂迁往湖南。
1939年9月开始,日军屡次进犯湖南长沙。同年11月,日军突袭钦州湾,侵入广西境内,进一步威胁云贵川以外的兵工单位。1939年11月—1940年10月,中国兵工单位进行了第三次迁移调整。这次迁移的兵工单位大部分是第二次搬迁,如广东第一兵工厂、广州面具厂筹备处由广西再迁往贵州,汉阳兵工厂、汉阳火药厂、河南巩县兵工厂由湖南再迁到重庆,此外,广西兵工厂筹备处也迁到重庆。可见,出于持久抗战与国防安全保障的考量,第二次与第三次兵工内迁,主要集中于以重庆为中心的大西南地区。此后,战时兵工迁移活动基本结束,各兵工单位生产运行趋于稳定,这场自强不息、艰苦卓越的兵工内迁也宣告胜利结束。
四、兵工内迁重庆的组织实施
1937年7月至1940年10月,在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的统一规划、整体部署下,原先分布在东部和中部的兵工单位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批陆续搬迁到以重庆为中心的抗战大后方地区。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1.垂直领导,完善机制
按照《国民政府军政部条例》、《军政部兵工署条例》以及《兵工厂组织法》等法规条例,国民政府的军工单位确立了集中统一的领导原则,形成了“军政部——兵工署——兵工单位”三级领导管理体制,这为战时军工单位的内迁提供了机制保障。可以说,战时整个中国兵工的内迁,都是在军政部及兵工署的整体规划下统一开展起来的。同时,为加强对兵工单位内迁过程的管理,兵工署在全国重点区域设置了驻地办事处,在兵工内迁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体现在兵工署驻重庆办事处的各项工作中。据《兵工署驻重庆办事处规则》规定,重庆办事处主要负责:(1)关于兵工署在川接洽及调查事项;(2)关于兵工材料之保管及运输事项;(3)关于协助兵工署各附属单位移川事项;(4)关于办理兵工署直辖之四川各厂请托事项;(5)关于奉署令特饬办事项[12]。由此,兵工署驻重庆办事处成立后,积极建设了一系列的兵工器材库,协助兵工单位选定厂址、运输器材,并督饬复工。重庆办事处先后协助百水桥研究所、金陵兵工厂、钢铁厂迁建委员会等十几所兵工单位的正常迁渝。此外,还接收了重庆原有兵工单位,组织协调从云南转到重庆的进口军械等。
2.更换厂名,编制规范
一方面,1938年2月,兵工署署长俞大维签发了《兵工署更改各兵工厂名训令》,要求“查本署所属各兵工厂现多已择地迁移,原有名称与新迁之所在地多已不相符合,……故拟重新厘定,按数字排列,并为对外秘密起见,不冠以地名,仅简称为军政部兵工署第几工厂……尤可使外人闻及厂名,对于兵工实力及厂址所在不能明了真相。”[13]325从此,战时军工单位均用编号命名,一直延续到战后。另一方面,在各兵工单位迁移过程中,兵工署趁机调整兵工产业结构,按照专业集中原则,推行专业化集中生产产品,以利于产业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如将迁到重庆的弹道研究所、百水桥研究所等合并为兵工研究所;将金陵兵工厂的枪弹厂归并到重庆的四川第一兵工厂,后改称兵工署第二十工厂;将汉阳兵工厂步枪厂归并到重庆江北的金陵兵工厂,即兵工署第二十一厂。此外,1938年初,军政部颁行了《军用文官任用暂行条例》、《军用技术人员暂行给与标准训令》等法令条例,加强了对兵工单位的管理规范。
(二)统筹兼顾,协调联动
1.设立兵工署办事处,加强组织管理
为统筹兼顾兵工内迁过程的各种问题,军政部兵工署在大规模实施兵工内迁之际,不仅派出专家考察团实地勘察西南兵工待建地区的地形地貌等自然人文环境,还在相关的重点区域建立直属办事机构,具体协调推进兵工搬迁运输、征地、建厂等事宜。1937年9月,兵工署驻重庆办事处、驻长沙办事处、驻西安办事处、驻香港办事处等陆续设立;1938年6月,驻昆明办事处成立,同年8月,驻宜昌办事处万县分处建立;1939年2月,驻贵阳办事处建立。其中,重庆作为抗战大后方的中心,也是中国兵工内迁的主要集结地,驻重庆办事处的地位最重要、任务最艰巨、影响也最深远。1939年4月,兵工署署长俞大维签署发布了《兵工署颁发驻各地办事处职权范围训令》,明令规定“本署各地办事处,系代表本署对外接洽及办理关于运输并其他各事宜”,“对当地最高行政及军事机关,办事处以本署代表名义接洽一切。”[13]326这些兵工署驻地办事处协助和解决内迁兵工单位搬迁过程中勘察厂址、租赁场所、拨付车船、装卸货物、督饬复工及组织搬运夫、押解兵等各种事宜和需求,为中国兵工内迁发挥了重要作用。
2.统筹运输资源,强化组织协调
抗战时期的公路、水运、车船等运输资源极为紧张,而中国兵工内迁顺利实施的关键在于运输。1937年11月,兵工署设立驻芜湖临时办事处、驻宜昌运输处等机构,负责联系运输工具、督导交通等事宜。同时,《兵工署颁发驻各地办事处职权范围训令》主要就运输事项作出了严谨细致的规定:“(1)对于各所在地、西南运输处及其他管理运输机关由办事处代表接洽。请拨车船向西南运输总处接洽,各地运输问题之函电,俱应由昆明办事处转送,并就近接洽。(2)各厂库需用交通工具,应请求办事处交涉,其运输之次序先后,由办事处秉承署令主持决定。(3)所在地之本署各属,所有车辆应向办事处登记,有车开离所在城市,应事先通知办事处,如有空位,得由办事处指定装运本署各属待运公物及出差人员。(4)本署所属凡有车辆到达所在地时,应通知办事处,如有空位行驶时,亦得由办事处指定装运。(5)所在地之本署各属车辆,办事处应随时征集在城市近区交本署所属别一机关应用,但往返超过一日者,应事先商得该属同意。(6)非办事处直属各库之搬运夫、押运兵数额,亦应向办事处登记,有必要时办事处得统筹调用。”[13]327如此一来,兵工署站在全局高度,整合全国各地运输力量,统筹组织协调各地运力,基本实现了兵工内迁的运输保障。如兵工署驻重庆办事处与民生公司签订协议,联合运输达10万多吨器材。
(三)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1.直接迁渝的兵工单位
为搭建全国军工的梯级分布与战略纵深的保障体系,兵工署有意识将一些技术设备先进、产业链完备的兵工单位直接迁往抗战大后方的中心——重庆地区,以切实保护军工的精华力量。陆续直接迁渝的兵工单位有:(1)弹道研究所和百水桥研究所。这两家兵工署研究所创建于1935年3月,所属设备多进口自美国和德国。1937年11月,两家研究所的设备和人员迁往重庆。抗战期间成功研制出了各种类型的炸药、掷弹筒、掷榴弹等。(2)金陵兵工厂,其前身是洋务运动时期创建的金陵机器制造局,1937年9月所属枪弹厂开始迁往重庆,同年11月全厂一并迁往重庆江北陈家馆,1938年3月复工生产,4月改名为兵工署第二十一工厂。(3)钢铁厂迁建委员会。钢铁厂迁建委员会是1938年3月在湖北汉阳由国民政府经济部资源委员会与军政部兵工署组建而成,随后迁往重庆大渡口,1939年与兵工署第三工厂合并,成为抗战后方规模最大、产能最高的钢铁联合企业。(4)广东第二兵工厂。1938年4月,广东第二兵工厂迁往重庆江北郭家沱,同年5月改名为兵工署第五十工厂,主要生产各类炮弹。(5) 炮兵技术研究处枪弹厂,即炮兵技术研究处株洲兵工厂,1938年4月迁往重庆詹家溪,1939年1月改名为兵工署第二十五厂。(6) 第四十工厂,前身是广西兵工厂筹备处,1939年11月受到日军轰炸后迁往重庆綦江,1944年底并入第二十一工厂,改名为第二十一工厂綦江分厂。
2.辗转迁渝的兵工单位
随着战争局势的持续恶化,原先设置及迁移到“三阳”一线的兵工单位,逐渐沦为战争前沿,于是兵工署再次安排向重庆、云南、贵州、广西等地迁移。辗转迁渝的兵工单位有:(1) 炮兵技术研究处。1937年7月,炮技处由南京迁到湖南株洲;1938年6月,再向重庆江北忠恕沱迁移;1941年1月,炮技处改名为兵工署第十工厂。(2)上海炼钢厂。1937年8月,上海炼钢厂迁到湖北汉阳;1938年4月,改名为兵工署第三工厂;同年8月,迁往重庆大渡口;1940年1月,并入钢铁厂迁建委员会,即兵工署第二十九厂。(3) 济南兵工厂。1937年9月,济南兵工厂迁往陕西西安;同年11月,改名为陕西第一兵工厂筹备处;1938年4月,该厂奉命迁到重庆南岸王家沱;1939年1月,改名为兵工署第三十工厂。(4)兵工专门学校。1937年11月,兵工专门学校迁往湖南株洲,1938年1月迁重庆至圣宫,1939年迁到重庆沙坪坝小杨公桥,1939年12月改名为军政部兵工学校。(5)航空兵器技术研究处。1937年11月航空兵器技术研究处由南京迁武汉,1938年8月迁四川万县沱口,1942年11月改名为兵工署第二十七工厂。(6)河南巩县兵工厂。1937年11月,河南巩县兵工厂迁往湖南,1938年选定新址于安化,6月改名为兵工署第十一工厂;1940年春开始迁往重庆,但途中受阻,只有部分设备和人员抵达目的地,分别并入第一工厂和第二十一工厂。(7)军政部兵工署。1937年9月,兵工署设立驻重庆办事处;1938年1月,兵工署迁到湖南长沙办公,同年10月部分迁到重庆,至1939年4月全部搬迁到重庆。(8)汉阳火药厂与汉阳兵工厂。1938年6月,两家汉阳兵工厂同期迁往湖南辰溪,同年7月,汉阳火药厂改名为兵工署第二工厂,同年11月,汉阳兵工厂改名为兵工署第一工厂。1940年春,第一工厂部分迁往重庆鹅公岩;10月,第二工厂部分则向重庆纳溪沟搬迁。具体情况参见表2:
总体而言,在抗战全面爆发后不久,中国军工单位在兵工署统一指挥下,就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将所有兵工厂都迁移到西南大后方,确保了军火的正常生产[14]。在军工内迁结束之后,不论是直接迁渝的兵工单位,或是辗转迁渝的兵工单位,加上重庆原有的兵工单位,如重庆电力炼钢厂(兵工署第二十四工厂)、四川第一兵工厂(兵工署第二十工厂),以及在重庆新组建的军用特种车辆零件试造研究所、兵工署第二十六工厂等,共同构成了战时中国兵工生产的骨干和脊梁,基本保证了中国抗战时期的枪炮弹药补给供应,为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军工基础,也为新中国的军工产业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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