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谦
作为一首耳熟能详的经典筝曲,《渔舟唱晚》的研究文章非常繁多,在对这首名曲的研究中,曲式分析、历史溯源以及演奏技法是大多数学人所采用的研究视角。然而,笔者进一步认为,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绝不仅仅在于其结构的精妙、动听的旋律和演奏家技艺的精湛,而更在于结构、旋律和演奏程式之中所蕴含的中国文化的传统元素。这些元素契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审美心理和审美情趣。
1.五声性调式被奉为传统音乐文化之正统
《渔舟唱晚》以典型的五声调式音阶为基础。众所周知,五声调式音阶是中国传统音乐的主流,它是伴随着“礼乐文化”对音乐发展的规定性而逐步形成的。本文认为《渔舟唱晚》之五声调式是中国传统文化哲学思想对音乐的内在规定性、在音乐中的渗透或体现。
中国的五声调式音阶是采用五度相生法生成而来,这种生成特性使先哲们习惯将音乐的“五声”与社会人伦道德秩序结合起来,而不是作为一个孤立或个别的音乐现象进行考察与运用。中国古代的文化思维具有整体性直觉把握的特点,因而感性认知、类比推理在中国古代文化思维中被广泛运用。先人们将“五声”(宫、商、角、徵、羽)与“五行”(木、火、土、金、水)、“五味”(酸、苦、甘、辛、咸)、“五色”(青、赤、黄、白、黑)、“五常”(仁、义、礼、智、信)、“五等”(君、臣、民、事、物)对应联系起来,将音乐与宇宙元素、道德人伦、生活感知有机联系起来,这一点《汉书·律历志》中就曾有过记载。正如潘知常在《中西比较美学论稿》中所说:先人“通过一系列意象组合和直觉判断推理,最终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把两个个别对象联系起来,从和谐对称的角度考察出未知个别对象的特质和功能。这种推理方法在中国古典美学中运用十分广泛”①。
因此,中国历史上素来以五声调式奉为音乐之正统,并给音乐赋以社会伦理文化之规定性。能够与宇宙元素之“五行”以及人伦之“五常”、封建社会秩序“五等”相对应的“五音”才被认为是合“礼”之“乐”、方为“正德”之“音”,这样的音乐才是符合审美标准的美的音乐。本文认为,《渔舟唱晚》最终形成五声调式绝非偶然,它与古代音乐文化遥相呼应、一脉相承,符合长期以来人们的审美标准和习惯,其所用五声调式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元素之重要体现、是中国传统音乐形态的典型代表之一。
2.“相反相成”之艺术表演法则暗合传统审美心理习惯
《渔舟唱晚》表现了优美如画的湖滨晚景和恬淡愉悦的田园式渔家生活,乐曲精巧的回旋式旋法结构清新、简洁,引人入胜。演奏过程中松松紧紧的节奏控制、快快慢慢的速度感觉都要求演奏者以相当的传统文化修养作为支撑。绝非某些初学者认为的那样“技术简单”,它的深度和难度在于演奏者对乐曲所要表达的意境深入领会、体味,对乐曲节奏、速度控制得宜,而这一切都必须熟知传统音乐中“相反相成”之艺术表演法则,才能使演奏音色优美、张弛有度,从容而不拖沓、愉悦而不急躁,达到“天人合一”之演奏境界。这不仅是对演奏者个人修养的要求,也是传统音乐审美心理和审美情趣的指向所在。
所谓相反相成,即欲强先弱、欲弱先强、欲扬先抑、刚柔相济,如此等等。这种演奏手法与时常所云之“对比”有一定区别②。本文认为,“对比”是先确定一个参照,然后进行比对,具有“确定性”,例如强至“ff”,或者弱至“p”,再如速度快至“160”或慢至“56”,如此等等,都有相对明确的数值作为标记;而“相反相成”之演奏手法具有“不确定性”和“灵活性”,因为在音乐进行中,作为参照系的乐音之强弱快慢是相对而言的、随时可能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控制这一切的是演奏者的个人心性修养、音乐感觉以及他的音乐审美取向。
“相反相成”之艺术法则适用于《渔舟唱晚》以及其它中国古典乐曲的表演,这一艺术法则的形成是在长期的艺术实践和审美心理认同中逐步得以形成,其哲学根基是 《易经》所云之“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两极对话、相反相成、进而变化生成万事万物,是先人观察宇宙生成和运行法则而体悟出来的具有科学性的哲学理论。长期以来,以这一哲学理论为根基的心理活动方式构成和影响了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和音乐思维模式。这一从农耕社会一直延续下来的具有普遍性的传统思维模式进入近现代工业化社会的时候,它从显态转变为隐态。但它始终存在,若即若离地与我们的生活、艺术保持着深层关联。当遇到具体的艺术问题时,它会瞬间显现,以一种直觉或下意识的方式制约着我们的艺术表演法则。由此可以说,《渔舟唱晚》的演奏法则暗合或受到了中国传统的审美习惯的影响和制约。
3.和、雅、清、静之审美规范契合传统美学之特征
本文认为,《渔舟唱晚》包括了和、雅、清、静之审美规范。“和”,首先是心态之“平和”,优雅的音调、从容的节奏表现了安静、平和的心态;“和”又在于音调的“和谐”,五声音阶构成的音调,无论从律学的角度还是从音乐伦理的角度而言都非常协和;“和”更在于人与大自然之“和”,“彭蠡之滨”打渔泛舟、怡然自得之生活画卷被音乐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
本文还认为《渔舟唱晚》之审美意境还表现在雅、清、静等美学特征。“雅”既是五声之“雅乐”、又包含从容优雅气质之“雅”;“清”,则是指曲调简洁、音色清净纯美,虽为筝曲,却有古琴贞静宏远之艺术品格;“静”则是凝神、修性、指清、音净③。
应该说,《渔舟唱晚》所体现出来的和、雅、清、静之审美特征契合了明代徐上瀛《谿山琴况》中审美标准,这也是中国传统美学特征中重要的规范与审美范畴。
总之,本文认为筝曲《渔舟唱晚》能够得以迅速地传播并成为经典,在于无论其五声音阶曲调、演奏程式还是审美特征都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或明或暗、若接若离的深层关联,契合了传统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标准。研究经典筝曲与传统文化之关联,目的在于发掘传统乐曲中之文化价值内涵、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民族音乐文化。
注释:
①潘知常:《中西比较美学论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47页。
②参照林东坡:《器乐表演与原型——以二胡为例》,《艺术百家》2011年第S2期。
③参照王耀珠:《谿山琴况探赜》,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