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剧院建设、经营、管理应并驾齐驱、物尽其用

2014-11-21 04:15杨福华徐骏
剧影月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演艺经营文化

■杨福华 徐骏

大小剧院建设、经营、管理应并驾齐驱、物尽其用

■杨福华 徐骏

一.文化需求高雅,大剧院数量不断增加

改革开发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断提高,传统的舞台演出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了民族艺术、地方戏曲、相声、歌舞、曲艺、小品、杂技外,外国艺术芭蕾、歌剧、舞剧、音乐会等也纷至沓来,演艺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对演艺场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今大剧院、剧院综合体、文化艺术中心已成为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重要标志。自199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上海大剧院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后,我国现代化、国际化剧院建设翻开了新的篇章,拆旧建新、拆小建大、弃旧建新引发了全国的跟风热潮。自2000年至2013年的15年间,建设投入使用的大多是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投资额5个亿以上、占地100亩以上的大剧院有近百座。

二.大剧院的经营情况

我国现行建成经营的大剧院100%都是国家资金投资建设的。所以定性为公共文化设施,经营定位为文化企业,实行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公众得益的政府补贴模式,基本都是托管经营。由于是大剧院,故此观众定位就比较高档,观众群大多定位为海归、高管、白领等中高收入人群,剧目多以省及省级以上、国家级、港、澳、台明星、国家级院团或国际级明星为主,演出以广告、赞助、团购的集体或团体消费为主,个体消费为辅,故此一般的大剧院年演出50-80场,票房收入一般不足1000万元,而维持一座3-5万平方米大剧院的年运行费用(人工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设施设备日常修理维护、绿化、保洁、安保、景观等)应在1000万元以上,甚至更多。据了解多数大剧院年享受到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补贴大多在1500万元上下(此补贴不含财产保险、大修理费用),即便如此,大部分剧院仍处于维持或艰难经营的状况;演艺内容供应不足和高雅艺术的难以消化,特别是一些新建的大剧院都处在城市新区,交通不便、人流不多、周边休闲商业配套不足、内部设置不富有人性化和社交化等多种原因,给大剧院的经营带来较大的困难。多数大剧院的演出经营出现了以下的问题:

(1)以高雅艺术为主要演出内容,以高消费人群为主要受众,较少顾及大多数百姓的生活水准,追求奢华的贵族化倾向,以获取较大利润为经营宗旨,使文化演艺变得奢侈,文化演出也将远离大众,剧院的人气渐显不足,逐渐走进了市场缩小的境地。

(2)演出中演唱会多、歌剧舞剧多、芭蕾多,舞台剧少、民族艺术少、地方戏剧少,比例失衡。如2014年元月迎新年北京、上海到处都是“天鹅飞”,一天中有几个剧院在演“天鹅湖”。

(3)在“节俭令”下演出市场遭遇阵阵“寒潮”。由于新建的大剧院会议、租场功能大于演出功能,会议多、会展多、联欢多,2013年在“八项规定”后,为遏制晚会奢华风,中央相关管理部门连发“节俭令”,反对奢靡之风,由政府、国有企业出资的包场演出、慰问演出、庆祝联欢等活动的取消或减少,使演出行业,特别是高档演出长久存在的虚假繁荣显露出来,给大剧院的经营带来了更大更重的压力。

(4)演出剧目少、场次少。对于一个占地百亩、投资几亿、年补贴数千万元、座位1000座以上的剧院,每年仅演出50-80场而言,突显了其“设施硬件强、内容软件弱”的演出剧目匮乏、质量形而上学的囧态。

(5)由于“大剧院”的一俊遮百丑,好多地方拆除、关闭、合并了上世纪70、80年代建设的剧院,一个有几十万人口甚至几百万人口的城市,仅存“一个大剧院”,或再有一至二个改制转企的设施陈旧、环境差、自负盈亏的老剧院。除高雅艺术外,地方戏曲、草根文化、民族艺术也变得“物以稀为贵”,造成各类观众的极度流失,潜在观众被赶到“人与画”对立的电视剧前。由于公共资源的不对称分配,大剧院没有大繁荣,小剧院也没能小繁荣。

三.小剧院的经营情况

一是小剧院一般无固定的演出团体,演出场次的随机性大;无营销人员,演出资源不丰富,无米下锅或找“米”、等“米”下锅的局面频繁出现;二是演出的剧目是说教有余、娱乐不够,内容有余、形式不够,来自于生活、产生于群众、结合于实际,既传统又现代的节目不多,无市场竞争力;三是地方演出团体与小剧院互为独立体,结果是地方的传统剧目、特色文艺也进入了演出场次少、固定观众少、票房收入则更少的瓶颈,造成演出团体收入不够支付劳务费,剧院演出收入不够支付税收、水电、物料损耗费。

因新建的大剧院定位都是“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公众得益的体制;而小剧院经过文化体制改革后,“公共文化设施”的属性仍在,必须提供和经营精神产品,属于城市文化设施,不得改作它用,更不能改作其它商业用途;但同时它又是名副其实的“文化企业”,它既在考虑文化设施的功能,又得完成各项经营任务,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得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及各类生活补贴、奖金、福利,一个都不能少,特别是有的老剧院文化体制改革前,是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仍旧维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的改革办法,员工的工资及奖励办法继续实行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而不是现代企业制度。员工高福利的待遇,使得“员工待遇一个顶三,干事三个顶一”的养人机制,透支了小剧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以老剧院的管理压力与经营压力同在,因为员工是要生存的,经营是为了生存,生存的意义大于一切。

四.思考与启发

在某一地区,既有新建的气势恢宏大剧院,也有使用多年有“百姓情结”的、超接地气“亲民”的小剧院。大小剧院应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资源共享,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中应使其协调发展、并驾齐驱,共谱文艺辉煌繁荣之曲。

让所有产权国有、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众得益的大小剧院,都要做到:

1.无论是大剧院,还是小剧院都应努力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制止出现低效化、无效化,生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扬国有文化主阵地的作用,用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的精神财富感化人、培养人,少搞大制作、大场面、大舞美,坚持服务大众、服务基层,使相声、曲艺、小品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演艺形式、地方戏剧、民族文化之精品得以弘扬,厚德载物的道德思想得以传承。

2.做好观众的挖掘工作,努力培养各类观众群体,使其做到大小剧院建设、经营、管理并举,365天演出统筹协调安排,特别是将当地的特色文化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演出模式(如苏州开明大戏院的昆曲周周演,绍兴大剧院的越剧演唱节),上海、北京的大、小剧院均有其较为固定的演出特色,形成雅俗共赏、舞台演艺百花齐放的格局。

3.为确保大小剧院的公益性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属性不变,政府对演艺团体、演出阵地实行适度扶持和票价补贴(浙江宁波、上海均实行院团双向补贴,鼓励剧团走出去,剧院将剧团引进来),实行经营性与奖励性的流动演出,扩大文艺演出的消费面,吸引更多的观众进入剧院,进一步繁荣文化消费市场,实行演出场次按演艺团体的规格进行差异化补贴。各地对地方院团按演出场次、演出地域进行补贴,演职员按演出场次、担任角色与绩效工资挂钩。不要让想演出的剧团付不起几万元的租场费,或者30-50人的演出团体进剧院演一场就要十多万演出费成为过去,使这种恶性循环成为过去,形成院团、剧场合一的新机制。4.剧院应当是个正常的消费市场,大小剧院应有差异化的不同质经营,票价太高,百姓难进剧院;阳春白雪、高雅冰洁也不应是政府为少数人买单的市场,更不应变成爱一个、弃一个的双轨制市场。大剧院的票价宜在50-500元,小剧院的票价应在30-300元,多演地方戏、儿童剧、学生剧、民族文艺。在大剧院的带动下,将一个地区的演出市场做大,使不同规模、档次的剧院有进一步的市场细分,都有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而不是你死我活的过程。任何地方不可能建造数量众多的需要高昂建设与运行成本的大剧院,而是应按照党和国家提出的“绿色环保、厉行节约”的节俭要求,花少量的投资对隐于商圈里、居民新村中的存量老剧院、礼堂、音乐厅、文化宫、少年宫、社区文化中心等加以改造,对一些容纳500-800人的存量演出平台加以声学、消防的改造与提升,用于搞活演艺市场,繁荣文艺舞台。如此众多的演出平台一旦形成,将形成以“综合体”的大剧院为主体,整合文化演艺平台,错落有致地满足各类人群需求,既能节省运行成本,降低观演门槛,又形成全民参与,对提高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复兴之梦,实现我们的“中国梦”具有现实意义。

5.对观众实行惠民文化代金券,特别是地方戏剧,那么普通剧场乃至整个演出市场的繁荣就到来了,使主动购票成为自然。

6.剧院必须满足在需求的平衡点上发展,演出需求、观众需求、剧院生存需求,在一个省辖市每50万人口应有一座800人左右的中型剧院,在中心城区应有2-3个不同功能的骨干型剧院,像上海这座20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在其人民广场有20-30座剧院,逸夫舞台、共舞台、大世界这样的百年剧院至今仍飘逸着梨园芳香,散发着民族文化的芬芳。现在不论是大剧院,还是小剧院都是国有,应该按照文化部部长蔡武3月6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统筹协调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剧院的演出要形成产业,要通过观众人数、票房的增加,和附带产业综合发力,最终形成综合的产业效益(如上海大剧院、国家大剧院、杭州红星剧院),才能持续发展,最终获得经营上的成功和财务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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