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云:中国经验的极端叙述

2014-11-20 15:17林海曦
文艺争鸣 2014年9期
关键词:刘震云潘金莲雪莲

林海曦

时隔《一句顶一万句》的完成仅两年,刘震云为我们奉上了他“直面生活、直面当下、直面社会、直面政治州”的全新力作《我不是潘金莲》。如果说《一句顶一万句》讲述的是一个有关鳏男“喊丧”的故事,那么《我不是潘金莲》呈现的无疑是一则民女“喊冤”的传奇——毋宁说《我不是潘金莲》才是真正的“一句顶一万句”:主人公李雪莲状告上访,千番决心,万般努力,芝麻变西瓜、蚂蚁变大象,剪不断理还乱,不过是为了从前夫那里要一个正当说法,讨回一句真话——事实上,据作家后来交代,《我不是潘金莲》还真就差点被命名为《一万句顶一句》。

与《一句顶一万句》乃至刘震云所有小说的主旨意涵一样,《我不是潘金莲》探讨的仍然是“生活的逻辑”和“人的逻辑”,当然,更准确地说,《我不是潘金莲》探讨的是生活中的人的逻辑,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不平生活中的不平凡的逻辑。无论是指向生活还是人,刘震云的视线始终不离底层民间,不离乡土中国,或以乡村民间为主,或是在民间主轴外辅以庙堂参照,刘震云的小说始终是就最最本真意义的中国展开写实或想象。质言之,刘震云念兹在兹的是中国经验的传统突围与现代形变。

中国经验:从何说起

在文学批评研究的语境中言说“中国经验”,首先遭遇的是政治经济学中那种作为宏大叙事的中国经验的袭扰,因此,首先需要阐明的是,文学语境的“中国经验,不是国家发展模式或制度选择的政经议题。文学语境中的“中国经验”之中国,首先是最广大中国人的中国,其次才是作为现代民族国家意义的中国。中国经验是指中国人的生存、生活以及生命的经验,是普通中国人千百年来衣食住行以及生老病死的心里体认——尽管从表象上看,中国经验固然会因时代不同而具体内容迥然有别,但在千差万别的表现形态中形成的结构性认知方式基本上一成不变,比如肯定现世生活的实用理性、注重俗世生活的伦理色彩等,这种结构性心理或处世哲学,并不随历史朝代的更迭或生活空间的变化而改弦更张。要言之,中国经验既非实证意义的现象表征,也非空洞抽象的学理归纳,而是指中国人生存逻辑的展开,是中国人生活观念的实现,内含一种具有超越形态的智慧结晶。用李泽厚先生的话,文学语境中的中国经验跟他所提的“民族智慧”异曲同工之处:“不只是某种思维能力、知性模式。它不只是wisdom,irr-tellect:而是指包括它们在内的整体心理结构和精神力量……是这个民族得以生存发展所积累下来的内在的存在和文明,具有相当强固的承续力量、持久功能和相对独立的性质,直接间接地自觉不自觉地影响、支配甚至主宰着今天的人们,从内容到形式,从道德标准、真理观念到思维模式、审美趣味等等。”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我不是潘金莲》“探讨的是生活的逻辑”才有据可依,刘震云执念的是中国经验才所言非虚。

李雪莲上访告状的最原始动因,是她和秦玉和想再要一个孩子,夫妻俩怕违反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秦玉和很可能因此被开除公职,为两全其美,李雪莲受镇上赵火车的启发,计上心头,想出了假离婚的下策。但没承想,等李雪莲把孩子生下来,却发现秦玉和已经与在县城开发廊的小米结婚了,并且小米也怀孕了。李雪莲去找秦玉和闹,说当初离婚是假的,可秦玉和一口咬定当初的离婚是板上钉钉的真的。尽管李雪莲也知道“离婚证不假”,但她认定的是离婚是假的事情真相,不管事实依据。而现代社会讲究的是法律,是证据,所以法院的王公道在回应她的讨个说法时也回答得干脆:不管当时假不假,从法律讲,有这证,离婚就是真的。现代社会崇尚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社会管理与运行不再像古代社会那样,古代社会主要是人治环境中的以德治国,虽然也有法律条文,但社会道德主要系于君子仁义和宽松的人情,以公义或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为支撑,现代社会则是以严格繁密的刚性制度为基础,以契约精神为依托,松散不成文的古典伦理在现代社会,面临被死板的制度程序格式化的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说,李雪莲坚执的是古典的良心良能的生活逻辑,她坚信公道自在人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朴素的生存信念,一定程度构成了中国老百姓时至今日仍坚信不疑的生活依据。

李雪莲执意上访告状,“不是咽不下这件事,是咽不下这口气”,“这件事说不清楚,李雪莲很难活下去”。中国老百姓讲的“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也即是这个道理。作为一名普通的农妇,倒不是说李雪莲本性多么顽劣刁悍,相反,她是生性淳朴至真,或日过于认真。因为李雪莲跟秦玉和事先的约定,非但有着一般意义的社会诚信为基础,更是基于对多年夫妻感情的信赖——更何况约定本身是为了孩子和家庭,为了保住秦玉和的工作。秦玉和的出尔反尔,背信弃义,不但是对夫妻感情的背叛,也是有违传统言而有信的社交礼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李雪莲的状告与上访不仅是据“理”力争,也是据“礼”力争。也即是说在夫妻关系层面,秦玉和背叛妻子、有违夫道,即使是在社会关系的一般意义层面,秦同样也是背信弃义。正是基于这双重道义的考虑,秦玉和在李雪莲眼里简直就是天理难容,在后者看来,她必须据理力争。李雪莲要争的这口气是:先打官司,证明这离婚是假的,再跟秦玉和结回婚,然后再离婚。李雪莲的这番纠结,或许还很难企及灵魂挣扎的高度,但就是这样一个心理困境,其实是李雪莲自找自设的困境一为活一口气,活一张脸,更活一个理,李雪莲为此磕磕绊绊,搭进去二十年的时间,连女儿都结婚生子嫁人成家。对李雪莲来说,生存意义的困境即在于,如果不去争这口气,生活何以完好如初般地继续?而要争这口气,似乎又看不到一个结局的尽头。

值得一提的是,李雪莲认理,认死理,这种理不是来自书本知识,更不是宣教灌输的结果,而是一种生活经历的经验使然。质言之,这个“理”并非纯粹得空洞无物,而是与自己的利益得失紧密相关。比如小说写县长郑重去劝说李雪莲开人代会期间不要上访,李雪莲答应了,郑重为求放心,想让李雪莲写个保证书,但这时李雪莲就不干了,这在郑重看来很难理解,既然答应了有什么不敢的呢?李雪莲的回答是:“不是不敢,事儿不是这么个事儿,理儿也不是这么个理儿;我有冤可以不申,但不能给你写保证书,一写保证书,好像是我错了;一时错还没啥,不是二十年全都错了?”李雪莲对保证书的忌讳,从侧面再次印证李雪莲并非不懂得离婚证的法律效力,而是她感觉自己可能会吃亏——已经因为一张离婚证吃亏了,不能因为保证书再次吃亏,这无疑是一种生存智慧,带有些许狡黠的意味。endprint

事实上,中国人的生存智慧或道德观念,从来都是跟切身利益纠缠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即便是超越性的精神追求,也是以可兑换的现实利益为前提的,所谓临时抱佛脚,意即在此。在《潜规则》一书中,吴思将中国人这种惯用的处事方式归因为“潜规则”的盛行。也就是说,无论是“潜规则”的缝隙还是“显规则”的漏洞,中国人办事都喜欢托人找关系,这一传统亘古未变。小说开篇写李雪莲背着半袋芝麻,拎着一只老母鸡,上王公道家里,绕一个大圈,就是为表明“论起来咱们是亲戚”,孔颖达对“亲戚”的注解为:亲指族内,戚言族外。李雪莲又是送礼,又是跟王公道套近乎,显然是为办事方便一些。李雪莲钻空子生二胎和拐弯抹角自报家门的方式,正是典型的中国经验的体现。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开篇即写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是个熟人社会,传统礼俗比现代法制来得真实,不成文的约定俗成比条条款款的纸质文件要更具约束力。其实,费先生的研究结论至今并未过时,尽管中国的城镇化已超过50%,表面看来,当今的中国社会,制度程序纷繁复杂,法律条文一应俱全,完全一副现代社会的躯壳,但中国人为人处世的精神实质,仍不脱乡土中国的本相。乡土中国的思维习性,在今天仍然根深蒂固。

极端叙述:何以这般

《我不是潘金莲》的情节起伏跌宕,气不打一处来的李雪莲,最初的想法其实并不是瞎折腾一通,而是想快刀斩乱麻,一刀杀了秦玉和了事,甚至想过以身相许借刀杀人,但因种种原因没谈妥而不了了之。李雪莲告状上访的曲曲折折,弯弯道道,由原来的妻告夫,转变成民告官,再由民告官演变成为直接进京上访,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层级逐步扩大,李雪莲也由当年的俊俏女子变成了头发花白的中老年妇人,成了当地赫赫有名的“小白菜”、上访钉子户。小说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干脆利落,情节的紧凑连贯,让人有一口气读下去的冲动,的确好看;但回头一琢磨,依生活常理,有些情节和细节着实又经不起认真推敲,所以又不是那么很耐看。但关键的问题或许还不在此,而是在((我不是潘金莲》中,刘震云对中国经验的文学处理,何以会这般极端?以至于连必要的枝叶都显得欠缺。

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不是潘金莲》的奇特形式:小说分为三章,序言篇幅远超出小说正文。第三章真如标题所暗示的那样:玩呢——名为正文,实则真的像是跟读者开了个玩笑。如果没有省里的撤职查办,也就没有第二章,或者说第二章的故事就不能够成立——仅因为一个妇女告状而连撤从市到县、再到县法院等一千人的公职,这在现实生活中简直难以想象。但小说是勘探一种可能性,而并非是严格按照生活图谱的渐次展开。小说家对中国经验的处理,只能是文学性的,对生活细节真实性的抽绎,并不意味着艺术失真。当然,撤职查办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呈现一种生活可能性,而是为故事情节的惊险一跃提供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不是潘金莲》的“极端叙述”除了细节枝叶的真实性有所欠缺之外,就有了第二重的意义,即小说过于依赖情节的巧合与人物命运的奇特性,从而使得小说的传奇色彩明显强于其故事色彩。

如上所述,《我不是潘金莲》依然着眼于底层民间人物,执念中国经验,但李雪莲的故事之所以轰轰烈烈,并不仅端赖于其锲而不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而是撤职事件放大了李雪莲上访的荒诞性和奇观性。换言之,刘震云正是把一场家庭恩怨演变为干群关系,把夫妻矛盾演变为官民冲突,才得以支撑起《我不是潘金莲》的独特结构——这也是作家自称为“政治小说”的因由所在。于是这也就引出了中国经验的另一重面相:为官之道与升迁之术。尽管这是在否定的意义上来言说的,刘震云对此多有批判,但毕竟也是一重现实。简言之,正是在民间经验与官场法则,在人治和法治、天理和法理的碰撞对话中,《我不是潘金莲》的中国经验呈现才显得极端而不失厚重、主线单一但同时又意蕴丰富。而小说的批判力度也由此得到验证。

从某种意义上说,官官相护、党同伐异,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中国古代延续至今的官场潜规则。法院老贾将李雪莲的难题推给董宪法,同样,身为常务副市长的刁成信,本可以及时处理在市政府门口静坐的李雪莲,但刁成信“身在其位在谋反政”,最终是将烫手山芋扔给了市长蔡富邦。地方官员相互推诿,来回扯皮,这固然不符合效率、公正的政府治理原则,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恰好构成一种官场游戏规则,保持着官场生态的正常运营,维护系统内部的稳定。在小说中,最精于此道的莫过于李雪莲所在的拐弯镇镇长赖小毛。尽管李雪莲所在的拐弯镇,在每年的年终评比上因其“维稳”指标不达标而评不上先进,但镇长赖小毛却不以为意,相反还乐得如此。他的如意算盘是,李雪莲越是越级告状,镇里越不加阻止,她就越不会找镇上的麻烦,如此,用赖小毛的话说,李雪莲这个“马蜂窝”就不会落到他头上。

早在《我不是潘金莲》之前,刘震云就写过《官场》《单位》等准官场小说,对官场生态,刘震云其实并不陌生。于是,我们看到,在《我不是潘金莲》中,作家其实也勾勒了两幅大相迥异、反差鲜明的图景:就中国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而言,如果说对普通百姓适用的是刚性的法制原则,那么对管理阶层本身来说,则是弹性的人治在起作用。换言之,在制度制定者那里,在最应现代的官僚那里,遵循的恰恰是陈腐的传统人治逻辑。制度的刚性显示了权力的威严,而人治的弹性则又暴露出权力的随意和骄纵,所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专制的本质或许正在于此。当然,这都是通过刘震云的生花妙笔向我们展开的虚构图景,现实生活或比小说远为复杂。在小说中,我们看到,储清廉之所以决定向省委建议,把从市长蔡富邦到审判员王公道相关涉事人员一并全撤职查办,不是他想替李雪莲主持公道,而是担心自己的仕途升迁在关键时刻受到影响。被处分之后,作为法官的王公道说出了敢怒不敢言的心里话;“不是讲法吗?让我们讲,你们办起事来,咋又不讲了呢?这看起来,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所谓“无巧不成书”,我们看到,《我不是潘金莲》的情节逻辑链条是靠一个又一个的巧合连缀而成的,也即是说,李雪莲的上访告状之所以能造成“轰动效应”,正是因了种种的机缘巧合。即以李雪莲闯人民大会堂的经历为例,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有闪失,李雪莲都不可能得以成功。而之所以会发生后来的撤职事件,是源于国家领导人临时起意参加地方代表团的报告审议,恰巧领导人的秘书目睹了李雪莲事件经过并向领导作了汇报,领导人又是无意中发挥谈到了那么一个话题,而储清廉又恰巧处在升迁的关键时期,为稳妥起见,只得丢车保帅。毫无疑问,小说的荒诞奇闻,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源于一连串的机缘巧合——这显然是作家有意为之,与其说是以哭笑不得的闹剧始,以喜剧般的过程铺陈其间,不如说是一出名副其实的恶作剧。而所有的巧合都为抵达同一个目的,即让上访告状合理地进行下去。endprint

如此,本是作为正常生活沉重负担的上访,必然压倒柴米油盐酱醋茶成为李雪莲的生活主题,这种一反常规的例子,也必然导致作家将常态化的日常生活做一个技术性压缩,即砍掉日常生活的枝叶,集中服务于上访这根主干。事实上,小说中的李雪莲与其说是一个情感饱满有血有肉的农民妇女,还不如说是类似于一个观念化的符号来得真切,在小说中,她似乎只是那情节上的一个方向盘,牵引着故事一路向前,而缺少某种生活细节的真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小说的极端叙述才成就了其光怪陆离的荒诞色彩。

我们看到,在《我不是潘金莲》中,刘震云对中国经验的所谓极端叙述,不是让典型的中国经验扭曲变形,而是将其放置在一个具有相当特殊性的情境中来处理,以极端的情境来凸显中国经验盼“放之四海而皆准”。当然,这种特殊情境的构造,即通过上访来观照中国经验民间和官场的一体两面,不但有可能压缩日常生活的真实性,对上访本身,作家也不得不进行某种“加工”。比如小说写李雪莲初次到北京上访,投奔高中同学赵大头,本该是沉重无奈的麻烦缠身,但李雪莲却由赵大头领着吃火锅、烫头发,一路游山玩水,很难想象,真实的进京上访会有这等烂漫色彩?作家将苦难深重的上访演变成一个颇富喜剧色彩的猫捉老鼠的恶作剧,这种极端化处理,让真实的苦难从恶作剧般的形式中消失隐退,官民关系的紧张,在平滑轻浮的笔墨里得以消解。但作为一名严肃的纯文学作家,刘震云显然无意于拿沉重的上访题材当儿戏,《我不是潘金莲》也并非一个供人一笑了之的戏谑文本那样简单,作家重点着意的不是李雪莲上访的艰辛过程,而是她上访的缘由与意义。

“我不是潘金莲”这一否定句式,始终隐含了一种内隐的张力,附设了一重弦外之音,它试图要问的是:“我”不是潘金莲,李雪莲不是潘金莲,那谁是真正恬不知耻、道德败坏的潘金莲?这或许才是刘震云接受出版社建议将小说题名定为“我不是潘金莲”的真实初衷。其实小说已经借储清廉之口给出了明确答案,“他们不是共产党人,他们不是人民的公仆,他们就是喝劳动人民的血,又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他们罪有应得,他们才是该千刀万剐的潘金莲”,他们是指包括蔡富邦、王公道在内的被撤职的人,其实也包括了储清廉本人。他们是小说里的人物,也隐射现实中的存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什么刻画女性命运的《我不是潘金莲》,刘震云却称其“不是一部女性小说”才别有深意,也才言之成理。

(责任编辑:李明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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