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行动”是鉴于艺术家自我的思考、精神投射、观看与反观看的综合“实践”,也是在实践未曾偶遇的“时间”,而这里的“时间”是对行动中“未知”的抽离和投放。“未知”就好比人的“身份”——有行动中的本我身份、精神的身份等。这种双重或多重身份其实是在同步的时间中发生的,在这多重的叠加与碰撞中,甚至同步会变得背离,从而出现“偶发”的精神现象,这也就是我们精神处境中的“未知”。
艺术的魅力在于艺术家从对自我的观看中放大这种“未知处境”,然后从观察出发,观察人、观察周遭,这种观察是依赖于现实资料的。艺术家的观察更多的是捕捉个体背后的精神发散,用影像或绘画或者其他方式呈现出来,所以我们看到绘画的呈现中,会有抽象的面貌,甚至用具象的影像来带出一种抽象关系,因为这种情绪或精神处境本身是具有抽象性的,那么对于“精神处境”的解读应该是通过感知,而不是说教。
我相信这种“精神处境”在整个社会人们的精神层面是普遍存在的,只是没被提取和挖掘。也正是出于当下精神层面的反向“物质层面”的影响下,人的精神价值没有了主导,变得模糊,受普遍物质价值标识的影响,人与本我身份之外诉求的精神身份拉开了距离,逐渐处于一种精神位置“分离”的孤立境地中。对于艺术家来说这种现象可被抽离,甚至可以刺激视觉语言本身,也可以重新被组织,同时架构一种“虚构”来叙述高于真实的情境。这所有都促使艺术家更好的达成一种对“未知处境”遭遇的艺术的“行动”。艺术的方式是打开了一种自由度,在现实的基础上构建情绪处境中未知的真实,这种“真实”是主观的。(撰文:王针)